鯉魚嘴遺址

鯉魚嘴遺址

鯉魚嘴遺址位於廣西省柳州市區南部大龍潭公園內的大龍潭東北、龍山南麓的岩廈下,北距柳江河約3公里。遺址 占地面積約200餘平方米。發現了6座墓葬,出土了千餘件陶片、石器、骨器和蚌器等遺物和大量的水陸生動物遺骸。 2006年5月25 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鯉魚嘴遺址

遺址位於廣西省柳州市區南部大龍潭公園內的大龍潭東北、龍山南麓的岩廈下,北距柳江河約3公里。遺址經過兩次發掘,1980年10月~11月,柳州市博物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對遺址進行了首次發掘,發掘面積56平方米,發現了6座墓葬,出土了千餘件陶片、石器、骨器和蚌器等遺物和大量的水陸生動物遺骸。但當時大部分區域未發掘到底。2003年10月~11月,為配合鯉魚嘴遺址新保護蓬的設計及進一步認識該遺址的堆積和內涵,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柳州市文物工作隊和柳州市博物館聯合對該遺址進行了第二次發掘,發掘面積8平方米,共發現陶片、石器、骨器以及石核、廢石片等千餘件,取得了重要的學術成果。

遺址發現

依據地層疊壓關係和出土遺物的變化,遺址可分為三期。第一期遺物主要是大量石器和少量水陸生動物遺骸,石器以燧石石器為主,礫石石器次之。燧石石器主要為石片石器,包括刮削器、尖狀器和切割器,石器均是直接從石核上打擊剝落的,大部分未經二次加工,與北方典型細石器有著明顯不同。礫石石器一砍砸器為主,製作粗糙,加工技術單一,以中小型石器為主,表現出典型的華南地區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器物特徵和技術風格。

鯉魚嘴遺址 鯉魚嘴遺址

第二期遺物主要是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角器和水陸生動物遺骸。石器器類和技術風格與第一期基本相同。該期發現的陶器均為殘片,以夾粗砂紅褐陶為主,部分為灰褐陶,火候較低質地疏鬆,以敞口、束頸的(釜)罐類器物為主,器表紋飾以印痕較淺、較疏鬆的粗繩紋為主,部分器物的口沿上壓印一圈花邊,口沿下施一周附加堆紋,易脫落,陶器的製作方法為泥片貼築法。

第三期的遺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和各種水陸生野生動物遺骸。陶器仍以夾砂紅褐陶為主,但所夾砂的顆粒細小,泥片貼築仍為圜底(釜)罐類器物。紋飾以細繩紋為主,印痕較淺但規整緻密。石器發現較小,燧石石器和礫石石器基本不見,出現了少量磨製石器。

根據地層疊壓關係和各期出土遺物的特徵分析,鯉魚嘴遺址第一期屬於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的過渡階段;第二期的陶器與桂林甑皮岩遺址第三期文化和邕寧頂螄山遺址第二期文化的同類器物有一定的相似性,年代約在距今9000年前後;第三期的年代大體在距今6500年左右。三期之間存在明顯的時間缺環,而且從地層堆積上看,同一時期的文化堆積之間也存在著文化間歇層,說明人類曾離開鯉魚嘴遺址另覓新的棲居地。考慮到當時人類的食物主要取自大龍潭,人類的離開可能與大龍潭不能為人類提供足夠的食物保障有關。

發掘明顯

1980年初,柳州市博物館羅秀英和桂林市文管會譚發勝在大龍潭周圍進行摩崖石刻調查時發現該遺址,並採集到少量夾砂陶片。是年10—11月,柳州市博物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對遺址進行了發掘,面積總計56平方米,但除T1南部一部分外,其餘大部分區域未發掘到底。該次發掘出土的遺蹟、遺物比較豐富,其中,遺蹟包括墓葬6座;遺物包括陶片、石器、骨器及蚌器等千餘件以及大量的水、陸生動物遺骸(見《考古》1983年第9期)。資料公布後,引起學術界的關注,使該遺址成為探討柳州、廣西乃至華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的一個重要遺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3年10—1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柳州市文物考古隊和柳州市博物館聯合對廣西柳州鯉魚嘴岩廈貝丘遺址進行了第2次發掘,總計發掘面積約8平方米,共發現陶片、石器、骨器以及石核、廢石片等千餘件,取得了重要的學術成果。

公布單位、時間:國務院2006.5.25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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