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區科技局

(七)負責組織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柳州市科學技術獎和魚峰區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結合突出成效獎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學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八)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組織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承擔科協的工作職責,牽頭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統計管理。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魚峰區委員會 魚峰區人民政府關於魚峰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柳魚發〔2010〕5號),設立區科學技術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職責,推進魚峰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有關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訂魚峰區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魚峰區科技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四)負責擬訂科技促進“三農”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擬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有關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學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區工作,指導科技扶貧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擬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七)負責組織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柳州市科學技術獎和魚峰區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結合突出成效獎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學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八)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組織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歸口管理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區專利工作。
(十)承擔科協的工作職責,牽頭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統計管理。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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