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震海

魏震海

魏震海,綽號“小黑”,原籍山東聊城。暴力犯罪團伙成員,搶劫、殺人、販毒等無惡不作。少年時的魏振海,聰明但不好學,常糾集一些地痞惹事生非,很快就成了一霸。在其16歲時,因傷害罪判5年徒刑。服刑期滿後,他不但惡習未改,反而更加兇殘。在犯下數起重大命案後,西安警方苦苦追查,終將其擒獲。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搶劫、盜竊、故意傷害、販賣毒品、非法買賣槍枝彈藥和脫逃罪,判處魏振海及其同夥謝峰、王玉安、郭公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信息

成長經歷

魏震海魏震海
魏震海,綽號“小黑”,原籍山東聊城。暴力犯罪團伙,搶劫、殺人、販毒等無惡不作。.魏家兄妹8人,他排行老五。少年時的魏振海,聰明但不好學,常與同學打架。到了中學,常糾集一些地痞惹是生非,很快就成了一霸。在校外 也是一害。在其16歲時,學校看大門的老漢不讓他們進校擾亂,他竟掏出刀一手將這老頭砍了7刀,造成重傷害,也因傷害罪判5年徒刑。服刑期滿後,他不但惡習未改,反而更加兇殘。1985年6月,剛剛出獄,就夥同金林、張金玉在西寧火車站商場盜竊價值4萬多元的冬蟲夏草等中藥材,在西安市銷贓得1.8萬元。為了避風,逃到河南許昌,在小飯館為了爭一條凳子殺死一人,重傷 一人.在峨眉山因為瑣事將張金玉推下山崖。之後,他流竄到社會,糾集出獄的“難友”多次搶劫。魏振海智商極高,熟讀法律,馬列主義和毛選,還在牢里學習過日語。平時裝得很有文化的樣子,常穿一中山裝,上衣兜里插兩隻鋼筆,知道大隱隱於市的古訓,常常念叨一句孫中山的名言:愈挫愈奮。組織了一個團伙,口口聲聲組織長組織短的教訓手下,規定組織嚴禁貪污腐化,嚴禁搞女人。出獄後的魏振海,在西安火車站、尚儉路、太華路等一帶織就了一張進可作案、退可藏身的“黑網”,他也成為這些地區的“閒人”首領。魏在道上的名聲極大,去雲南避禍的時候當 地幾個大毒梟親自迎接,風頭十足。

魏震海不僅心狠手毒,膽大妄為,而且陰險狡詐,工於心計。他居無定所,行無定蹤,就是在路上碰見他的哥兒們,談話也不會超過5分鐘。由於他的詭秘,加上他那一夥小兄弟們的掩護,警方幾次追捕都漏網。一次他們從雲南買槍回來,到郊外河灘試槍,魏震海突然將槍口指向一個手下,就要開槍,那個手下忙求饒,再加上其餘人拉住,那個手下撿回了一條命。在犯下數起重大命案後,西安警方苦苦追查,在1987年6月30日,終將其擒獲,判為死刑。

據說當年魏在道上的名聲極大,去雲南避禍的時候當地幾個大毒梟親自迎接,風頭十足。此人因為在飯館裡與人口角,追出幾百米用板凳殺了平生第一人。在犯下數起命案後被西安警方擒獲,眼看死刑沒跑,在押放風時,偷了獄警的鉗子,用布條系住垂在糞坑裡,配合揀來的鋸條,把窗戶上的鐵欄桿和腳鐐手銬一一鋸開,為了避免閃亮的鋸痕暴露越獄意圖,每次鋸完,都用泥巴和布條纏上。這樣用了數周的時間,殺人犯魏震海成功越獄,整個古城為之震動,頗有點《肖申克的救贖》的味道。

出獄後的魏震海,經常對手下的兄弟說,我們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根說,此人在越獄前,還在牢里裝模作樣的學習過日語。不過對文化的重視並沒有拯救魏震海,西安警方隨即展開撒網抓捕,根據舉報,八處民警在某居民樓內將魏堵住――魏掏出白朗寧手槍抵抗,結果手槍掉了鏈子。

90年,西安悍匪魏震海被捕時所使用的是購自雲南的M1910,當時西安警方二次抓捕魏犯,魏用M1910頂著幹警朱瑞華的眉心射擊,幸好遇上一顆臭子,朱瑞華死裡逃生,順勢拿下了名動一時的魏震海。那顆“幸運的臭子”其實大有文章。魏犯所用M1910本是7點65毫米的口徑,國內不好弄子彈,只有拿7點62毫米64手槍彈湊合――當年警察也是這樣用的――7點62的彈底沒有底緣,雖然不會對拋殼造成什麼影響,但是子彈進入彈膛後比卻會比7點65毫米彈塞的更深一點點,有時擊針撞上去就不能達到擊發的底火深度,於是就打不響。事後證實,魏案中那顆“臭子”,底火上確實被砸出一個淺淺的小坑。

越獄

魏振海被關在西安市某監獄的5號牢房,上戴手銬,下拖腳鐐,躺在特製的死刑犯床架上。牢房裡有管教幹部派來的兩名輕刑犯,為他餵水餵飯,並防止他自殺或行其他不軌之舉。按規定,收監的人犯都必須解下褲帶、鞋帶,去掉衣服上的金屬飾物,為的是防止犯人自殺自殘。一天,武警戰士打開號子,對監舍進行例行檢查。不巧的很,剛查到魏振海所在的號子,隔壁的犯人就發生了激烈的毆鬥。戰士們聞聲前去制止,一位入伍不久的新戰士竟在忙亂間把帶進來的鉗子掉在了地上。魏振海一把將鉗子抓到手,拴在布條上,吊在茅坑的木板下面。後來,戰士發現鉗子丟失,雖經多名戰士里里外外挖地三尺找了多遍,也沒能找到。

一天夜裡,魏振海向這兩名犯人謊稱自己有100萬巨款,放在廣州市白雲區越秀路某某號一個朋友家裡.自己今生今世無法享用了,就給你們。你們出獄後,就立即到廣東找我那位朋友,將那筆巨款分了.兩犯人就讓他寫個字據,魏振海說打開手銬才能寫.隨後,每到夜深人靜,魏振海就開始了他的工作。他先用鉗子從鋪板上起下兩枚大鐵釘,又用鐵釘和鉗子撬砸腳鐐,砸開後再用布條纏好,用泥巴糊住。兩名犯人在他的威逼利誘下,每天晚上都搭著人梯鋸著窗上的鐵條。同監犯人都知道魏振海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神,誰也不敢向看守人員報告。他們的越獄準備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1988年3月28日凌晨3時許,眼看一切準備就緒,時機已經成熟。魏振海手執鐵鉗,指揮兩名犯人用被子撕成的布條把同號人犯一一捆綁起來,堵住嘴巴。他們用力拉斷窗上的鐵條,一個按一個地翻了出去。鐵窗外正好是一排平房,恰在哨兵視線之 外。他們彎著腰,沿平房屋頂走到盡頭,跳進一所豬圈。隨後,又找到一架施工用的竹梯,將它靠在高高的牆上。魏振海躲在陰暗處,尋覓著越獄路線。四周是5米多高的圍牆,上方還有高壓電線,兩手空空是沒有希望逾牆逃跑的;監獄的大鐵門緊鎖著,但旁邊有一扇側門卻可以出入。門口不可能沒有戰士執勤,溜出去的希望也微乎其微。但復水難收,只能拿這條已不屬於自己的性命再搏一把,以求一逞。硬著頭皮走到大門,居然一個人都沒有。當夜值班的新戰士小吳,因為首次獨立上崗,不免有些緊張。夜深人靜,他更是不敢掉以輕心。忽然,他發現監牆西北角的探照燈不知什麼時候熄滅了,形成一大片陰影。他徑直地走過去,一扭頭,看到有三條人影走出了大門。小吳趕緊跑到哨樓,打電話向當晚值班的管教幹部做了報告。管教幹部接到報告後也很緊張,趕緊來到監區,首先就去察看5號監房,因為裡面關押的是臨刑的死囚。打開手電,死刑犯還靜靜地躺在床上———忙中出錯,他沒意識到另外兩輕刑犯已不知去向,更沒有進去識別一下,殊不知狡猾的罪犯在逃跑前恰恰在床上做了一點“偽裝”,玩了一個“空城計”。不久,被捆綁的人犯掙脫開來,發出了喊聲。看守人員當即鳴槍,全體武警和幹警立即行動,一方面報告上級,一方面以看守所為圓心,在警犬的帶領下迅速向四面八方搜尋。

劉平局長在家裡接到報告,當即命令刑警、特警和武警指戰員,以及市局機關全體公安幹警立即行動起來,全面封鎖一切交通要道,加強對機埸、火車站、汽車站的控制,務必把魏振海堵截在西安 市。 天剛麻麻亮,所有警力已經按時按地部署完畢,整個西安市就象一隻密不透風的鐵桶,連只蒼蠅也甭想飛出去。兩名犯人 很快落網,但是魏振海在眾多道友的幫助下,消失得無影無蹤。案子拖了一年多沒破,並且一點線索都沒有,以致經常發生抓錯人的事情,西安人民談小黑(魏振海小名小黑)色變,辦案警察更是壓力重重,負責此案的王愛軍精神幾乎瘋狂,因為小黑說過要殺他全家。在銷聲匿跡整整20個月後,魏振海突然在一起震驚全市的特大殺人搶劫爆炸案中露出端倪。

1989年11月25日,四名案犯竄入個體戶岳德林家中,殺死岳德林,殺傷其妻。當幹警前往抓捕時,又被罪犯扔出 的手榴彈炸傷。四犯殺人爆炸後,搶走現金13.8萬元。西安市刑偵部門認定此案系魏振海及其同夥王玉安、郭公道、謝峰等四犯所為。

離奇落網

最後魏振海的落網也相當離奇。有一次魏振海的手下的一個女人過生日,魏振海沒去,幾人又胡亂試槍,走火打碎自家玻璃,子彈穿過冬天的樓區空地射向對面一個教師的屋牆上,可以想見教師的驚慌,派出所來了,那些人把槍扔到樓下雪地里,此事驚動了魏振海和辦案警方。

1990年1月30日,警方在魏振海可能出現的幾個地點設伏抓捕,精兵強將都布在了別處,唯獨對魏振海一個已經被抓的手下家裡沒有在意,派了一個很老實的警員朱瑞華和一個武警蹲坑。中間只等來了一個捉老婆奸的男人。一天沒有動靜,等到晚上七點左右的時候。有人敲門,朱瑞華開門,當時朱瑞華沒有看清,就把他放進來了,那人一進門就把槍頂在了朱瑞華的太陽穴,此時朱才認出這就是魏振海。魏振海一直留著大鬍子,那天他也預感不好,就把鬍子颳了個乾乾淨淨,再加上天黑,朱瑞華就沒有認出來。槍盯在了腦門,朱瑞華腦袋轟的炸了,一把撲向魏振海,魏振海一摟扳機,槍居然卡殼了,沒響。朱瑞華瘋狂了,卡住魏振海的脖子,也終於認出了魏振海,二人死命搏鬥,一邊大喊是魏振海,是魏振海。

被捕

武警拿著長槍不敢開槍,因為此時魏振海和朱瑞華抱在一起從樓上滾到了樓下。朱瑞華緊緊摟住魏振海不放,好不容 易把魏振海擒住。這時局長劉平聞訊趕過來,揪起魏振海的頭髮,咔嚓照了一張照片,獲了當年的新聞照片獎。那把槍也神奇之極。那是一把老式的白朗寧手槍,只有四發子彈,前天晚上魏振海在藏匿地把槍拿出來擦了又擦,把四發子彈也擦了又擦,還是不放心,就把兩顆六四子彈放在最上面。因為白朗寧子彈是舊的,六四子彈是新的。而兩種子彈一般情況下通用。但就是這顆六四子彈救了朱瑞華的命。朱瑞華因抓捕有功,被公共安全專家部授予二等功。更加離奇的是,負責預審的一個老警察在抓住魏振海後到樓外驗槍,一扣扳機,子彈順利擊發。

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搶劫、盜竊、故意傷害、販賣毒品、非法買賣槍枝彈藥和脫逃罪,判處魏振海及其同夥謝峰、王玉安、郭公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