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是建築業“三大傷害”之一,發生率最高、危險性極大。是由於高處作業引起的,故可以根據高處作業的分類形式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簡單的分類。

基本信息

簡介

減少和避免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是降低建築業傷亡事故的關鍵;同時正確及時的應急救援工作也是減少事故傷亡的有效途徑。

分類

 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事故是由於高處作業引起的,故可以根據高處作業的分類形式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簡單的分類。根據《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2008)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高處作業者工作時所處的部位不同,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可分為:
1.臨邊作業高處墜落事故;
2.洞口作業高處墜落事故;
3.攀登作業高處墜落事故;
4.懸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
5.操作平台作業高處墜落事故;
6.交叉作業高處墜落事故等。
了解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分類情況,對於在工作中對高處業墜落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及採取預防措施是有幫助的。

原因特點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兩個主要方面。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主要表現為:
①指派無登高架設作業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比如項目經理指派無架子工操作證的人員搭拆腳手架即屬違章指揮;
②不具備高處作業資格(條件)的人員擅自從事高處作業,根據《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③未經現場安全人員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比如砌體作業班組在做樓層周邊砌體作業時擅自拆除樓層周邊防護欄桿即為違章作業;
④不按規定的通道上下進入作業面,而是隨意攀爬陽台、吊車臂架等非規定通道;
⑤拆除腳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撐系統時無專人監護且未按規定設定可夠的防護措施,許多高處墜落事故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
⑥高空作業時不按勞動紀律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等。
⑵人操作失誤,主要表現為:
①在洞口、臨邊作業時因踩空、踩滑而墜落;
②在轉移作業地點時因沒有及時系好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牢而墜落;
③在安裝建築構件時,因作業人員配合失誤而導致相關作業人員墜落。
⑶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現為作業或行動前不注意觀察周圍的環境是否安全而輕率行動,比如沒有看到腳下的腳手板是探頭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墜落造成傷害事故,或者誤進入危險部位而造成傷害事故。
2.從物的不安全狀態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⑴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強度不夠、安裝不良、磨損老化等,主要表現為:
①用作防護欄桿的鋼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蝕、扣件不合格而折斷、變形失去防護作用;
②吊籃腳手架鋼絲繩因磨擦、鏽蝕而破斷導致吊籃傾斜、墜落而引起人員墜落;
③施工腳手板因強度不夠而彎曲變形、折斷等導致其上人員墜落;
④因其它設施設備(手拉葫蘆、電動葫蘆等)破壞而導致相關人員墜落。
⑵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主要表現為:
①臨邊、洞口、操作平台周邊的防護設施不合格;
②整體提升腳手架、施工電梯等設施設備的防墜裝置失靈而導致腳手架、施工電梯墜落。
⑶勞動防護用品缺陷,主要表現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用品因內在缺陷而破損、斷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處墜落事故,有的單位貪圖便宜,購買勞動防護用品時只認價格高低,而不管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導致工人所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本身質量就存在問題,根本起不到安全防護作用。

應急自救

當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後,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1.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摘除義齒,清除移位的組織碎片、血凝塊、口腔分泌物等,同時松解傷員的頸、胸部鈕扣。若舌已後墜或口腔內異物無法清除時,可用12號粗針穿刺環甲膜,維持呼吸,儘可能早作氣管切開;
2.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3.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片等;
4.複合傷要求平仰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解開衣領扣;
5.周圍血管傷,壓迫傷部以上動脈乾至骨骼。直接在傷口上放置厚敷料,繃帶加壓包紮以不出血和不影響肢體血循環為宜,常有效。當上述方法無效時可慎用止血帶,,原則上儘量縮短使用時間,一般以不超過1h為宜,做好標
記,註明上止血帶時間。

預防措施

⑴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⑵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⑶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⑷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⑸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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