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肢

高位截肢

高位截癱顧名思義,是指橫貫性病變發生在脊髓較高水平位上。醫學上一般將第二胸椎以上的脊髓橫貫性病變引起的截癱稱為高位截癱,第三胸椎以下的脊髓損傷所引起的截癱稱為下半身截癱。高位截癱一般都會出現四肢癱瘓,預後多不良,其它方面跟下肢截癱相同。

截肢

肢截分為小截肢和大截肢。根據截肢定義:小截肢是在清除感染和壞死組織的同時,指通過對部分血管重建或肢體矯正,進行開放性的局部截肢,有限地切除部分組織。大截肢是是因無法通過血管重建、藥物控制或小截肢來減輕嚴重疾病狀態。大截肢分為低位截肢和高位截肢,低位截肢一般從膝下10公分處截肢,而高位截肢則需要從大腿根部截肢。

死亡率

根據研究院的臨床報告,高位截肢後患者在兩年內的死亡率高越過50%,5 年內死亡率越過80%。以上生存率均為骨肉瘤,骨癌原因的截肢的生存率。正常原因(如意外事故,車禍等)導致的截肢生存率基本和正常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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