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裸照案

香港藝人裸照案

香港網上藝人不雅照案,電腦維修員史可雋十三日被法院判監八個月零十五日,法官不允許他保釋待候抗訴,要即時入獄。

不雅照案件

香港網上藝人不雅照案,電腦維修員史可雋十三日被法院判監八個月零十五日,法官不允許他保釋待候抗訴,要即時入獄。

史可雋較早時承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圖)香港藝人裸照案香港藝人裸照案

裁判官唐文表示,被告所作所為,嚴重侵犯他人隱私,照片有極高私穩性,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將照片在網上發布,但被告將他人資料,置於極度危險狀態。被告亦嚴重破壞僱主及雇員之間的誠信,以及僱主對客人的誠信。

代表史可雋的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意圖主動與人分享照片,犯案是基於對法律無知,已感到後悔。

關注性問題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今次法庭判刑合理,亦可以對網上性犯罪有一定阻嚇作用。

蔡志森表示,過去很多人一直有錯誤觀念,認為在網上這個虛擬世界,其言行可以不負責任,而今次事件說明在網上世界也要遵守法律和社會倫理。

香港網上藝人淫照案發生於二00六年一月至六月,被告任職的電腦維修公司,收到藝人陳冠希待修的電腦,在維修期間被告偷取電腦中的照片,將檔案連線到網際網路並給其他人觀看。

人物史可雋

二十四歲任職電腦技術員的被告史可雋,二十八日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行為違反對僱主的誠信,偷取客戶資料,亦損害了僱主--即電腦維修公司對客人的誠信。雖然被告在案發時只有二十一歲,但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出,案中大部分證人誠實可靠,證明被告從不法途逕取得該批照片,被告更明知公司有守則,不準取走客戶資料,仍然蓄意犯案,因此判被告罪名成立。

裁判官指出,在海外作證的藝人陳冠希,證供有疑點。陳冠希以往都習慣將照片儲存在個人電腦內,但陳冠希電腦維修約三個月,他突然間刪除有關照片,但並未有解釋為何這樣做。

裁判官認為,事件曝光後,陳冠希受到巨大壓力,相信是為了將自己在事件上的責任淡化。

(圖)香港藝人裸照案香港藝人裸照案

被告史可雋母親在聽取聆訊後,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時表示,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她表示,事件至今已擾攘一年,感到十分困擾,希望兒子可以獲輕判,暫時未考慮會否抗訴。

陳冠希供稱刪除裸照被質疑 料其為淡化責任辯解

中新網4月30日電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香港藝人陳冠希曾在艷照門案供詞中指於計算機維修前3、4個月,已刪除有關裸照,但總裁判官質疑陳根本沒有刪除過,認為他面對事件帶來的巨大壓力,淡化疏忽處理裸照的責任。對此,陳冠希的發言人不作響回應。

總裁判官在該案裁決中引述陳冠希在加拿大的口供稱,陳自2001年拍下涉案裸照,並分別載於在2003至2006年購買的3部計算機內,由此可見以3部計算機珍藏裸照,已成他的習慣,也沒有理由相信他會永久刪除有關照片。

·艷照門案被告料會被判入獄 首名發布者始終成謎

中新網4月30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藝人陳冠希與多名女星床照在網上流傳事件擾攘超過一年,被指疑為發放淫照源頭的計算機維修員史可雋,經過6天審訊,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成,實時還押監房等候下月13日判刑。

總裁判官指控罪非常嚴重,表明監禁在所難免。雖然史的定罪似乎令案件終結,但究竟誰是首個在網際網路發布藝人淫照的“奇拿”,始終成謎

香港藝人不雅照案料審十天 陳冠希供詞當庭宣讀

香港“藝人不雅照”案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藝人陳冠希早前在加拿大的法院作供的供詞,在庭上被宣讀。

陳冠希的供詞指,他的電腦中有數百張女性友人的圖像,部分並非由他拍攝,而是由圖像中女事主提供給他。他強調,自己十分重視隱私,有關相片只有他及一起拍攝的女事主可以觀賞,從未主動向外界提供。

被控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的電腦技術員史可雋,否認全部控罪。案件預計審訊十天。

控方指,被告任職的電腦公司,在二零零五年底至二零零六年暑假期間,為陳冠希維修一部存有女性朋友私人影像的手提電腦,被告將有關影像存放在公司一個可連線網際網路的伺服器,再透過其他電腦複製到光碟,並向其他人展示。

據根陳冠希的供詞,他曾兩次將手提電腦及桌上電腦拿到該間電腦公司升級及維修。

裁判官指陳冠希推託責任

裁判官指出,案中大部分證人誠實可靠,證明被告從不法途逕取得該批照片,被告更明知公司有守則,不準取走客戶資料,仍然蓄意犯案,因此判被告罪名成立。裁判官也指出,在海外作證的藝人陳冠希,證供有疑點。陳冠希以往都習慣將照片儲存在個人電腦內,但在他電腦維修前約4個月,突然間刪除有關照片,但並未解釋為何這樣做。裁判官認為,事件曝光後,陳冠希受到巨大壓力,相信是為了將自己在事件上的責任淡化。

 任表演嘉賓 陳冠希盛讚陳育嬬

 疑似陳育嬬的裸照於前晚流出時,一度被誤以為疑似女歌手梁雨恩。但梁雨恩已實時否認,並在個人網誌上寫道:“無辜墮入漩渦,又好笑又氣憤,豬年大概是犯太歲,最後一天都弄出靈異事件,清者自清,盼各網友自重。”

而被指是疑似“第六人”的陳育嬬(Mandy)曾經任職室內設計師,14歲便隨家人由台灣移居到澳洲。她2001年回港參加華裔小姐選美,由於樣貌酷似女星舒淇,故有“翻版舒淇”稱號。
 當時陳冠希曾以表演嘉賓身分與多名佳麗往廣東花都拍攝外景,其間陳育嬬曾向傳媒表示剛與男友分手,陳冠希則盛讚她和廖碧兒(聽歌)的身材與樣貌,即使“不化裝也很漂亮”,故看好她們會名列前茅,但結果廖奪得后冠,陳則大熱倒灶,只奪得“網上親善小姐”名銜。

陳育嬬曾表示非常喜歡到影樓拍照片,日前流出的裸照之中,有41張女主角樣貌與陳相似,相中人在鏡頭前脫衣及自慰。但因陳已退出娛樂圈,截至昨晚截稿前,媒體仍無法與她取得聯絡。

(圖)香港藝人裸照案香港藝人裸照案

香港藝人不雅照案追蹤 阿嬌今日露面面對公眾

英皇娛樂藝人管理部總監霍汶希透露,阿嬌將於今天出席歌迷會團拜活動,這是阿嬌事件發生後首度公開亮相。霍汶希說,“每年Twins都會出席歌迷會搞的團拜活動,是私人聚會,以往都不會通知傳媒,但因為知道很多人都擔心阿嬌,所以這次破例通知記者,讓關心她的朋友可以放心,之後阿嬌會開始投入工作。”

至於疑為事件男主角的陳冠希,由於連日來不斷有疑似藝人不雅照湧現,且一次比一次厲害,令遠在美國的他承受的壓力一次比一次大,不知如何面對。從接近他身邊的人士那裡得知,陳冠希目前極度沮喪,拒絕進食,變得自閉,且足不出戶,情緒顯得嚴重抑鬱。

(圖)香港藝人裸照案香港藝人裸照案

藝人裸照案出現第7人

今日凌晨,“艷照門”事件繼續升級,除了疑似張柏芝、阿嬌的多張不雅照外,疑似陳冠希正牌女友楊永晴的全裸浴照也被網友上傳到網上。

網上散播藝人床上不雅照風波未有止息,今天凌晨,多張疑似阿嬌和張柏芝的不雅照相繼曝光。新照片包括疑似阿嬌的情趣內衣照和疑似張柏芝的性感內衣照等,除此之外疑似陳冠希正牌女友楊永晴的3張全裸浴照也被網友上傳到網上。圖片中的女子正在洗浴,眼望鏡頭,並不像被偷拍。

曾是陳冠希緋聞女友的新加坡演藝圈女子團體2R成員黃婉君(Rosanne),因懷疑有網站把她和妹妹的照片“移花接木”製成所謂“淫照”散布,已於本月六日(除夕夜)向警方報案。

新加坡一女星捲入陳冠希艷照風波 已報案

最近有網友揚言要公布陳冠希與其他女星的“不雅”照片,而2R成員黃婉君也曾為傳聞要被公布照片的人選之一。據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黃婉君稍早已於離開香港返回新加坡前,“以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做擔保”,發誓從未拍過類似的“床邊照片”。

黃婉君向“新明日報”表示,進入演藝圈後聽過不少朋友談到看見她和妹妹的照片被“移花接木”成為性感照,但不以為意;最近發生了陳冠希“艷照”事件,“移花接木”的事情變本加厲,父親看了很生氣,因此已於除夕晚上和家人一起向警方報案。

黃婉君指出,新加坡警方已經嚴禁照片傳播,就連通過電子郵件寄發也不可以。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不僅在網路上張貼色情或“清涼”圖片屬於違法,通過電子郵件寄送色情或“清涼”圖片給朋友,也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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