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饒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87年,2011年12月調整組建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工作職能:1、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中長期規劃;2、負責受理並仲裁(調解)管轄範圍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負責管理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

饒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87年,2011年12月調整組建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縣勞動仲裁院,為其常設辦事機構,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科級單位,負責縣本級行政區域內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
多年來,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樹形象、強素質、提高服務質量”這一主題開展仲裁工作,嚴格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妥善、有效、快捷化解勞動爭議,積極預防勞動爭議,切實維護了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三年來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93件,結案193件,結案率100%。
饒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中長期規劃;
2、負責受理並仲裁(調解)管轄範圍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負責指導各鄉鎮、社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及各行業、各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4、負責全縣專、兼職仲裁員的培訓、聘任和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統計報表工作。
6、負責管理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
7、負責接待處理涉及勞動、人事來信來訪及電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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