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鴆止渴

飲鴆止渴

飲鴆止渴,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是yǐn zhèn zhǐ kě,比喻用錯誤的辦法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後果。出自《後漢書·霍諝傳》。

基本信息

出處

《後漢書·霍諝傳》:“譬猶療飢於附子,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

英文翻譯

stop thirst by drinking poison senseless measure

解釋

鴆:傳說中的毒鳥,用它的羽毛浸的酒喝了能毒死人。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錯誤的辦法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後果。

詞語辨析

成語舉例:楊嗣昌的加征練餉辦法是使朝廷飲鴆止渴。(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貶義詞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鴆,不能讀作“hè”。
成語辨形:鴆,不能寫作“鳩”。
成語辨析:飲鴆止渴和“殺雞取卵”;都指只顧眼前需要。但“殺雞取卵”偏重損害了長遠利益。而飲鴆止渴偏重指辦法有害;後果嚴重。

近義詞:飢不擇食、急功近利、揠苗助長、不擇手段

反義詞:從長計議

用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成語故事

“飲鴆止渴”典出《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四十八·霍諝傳第三十八》:“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徵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飢於附子,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
東漢時,有人於大將軍梁商之前,誣告霍諝之舅父宋光,私自刪改朝廷詔書,光為此而入獄。時年僅十五歲之霍諝上書予商,為光辯白。書曰:“光位極州長,素來奉公守法,無纖介之罪,縱於詔書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猶如人在飢時,以毒草來充飢;而於渴時,飲鴆酒以解渴,甫一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喪,焉可為哉?”商閱書後,甚覺有理,呈於皇上。未幾,光免罪獲釋。

霍諝是東漢人,他自幼發奮讀書,從小就顯露出與眾不同的才華,年紀輕輕便精通四書五經,並通過了明經科的考試。他在當地是有名的“小才子”,長大以後,曾為河南尹,後做過廷尉。

霍諝有個在郡里當官的舅舅,叫宋光。由於他為人正直、秉公執法,所以成了一些權貴的眼中釘。後來,權貴們聯合起來誣告宋光篡改詔書,皇帝信以為真,就把宋光逮捕,押到京都洛陽,關進了監獄。這時,霍諝才十五歲。

霍諝不相信舅舅會篡改詔書。宋光入獄以後,霍諝十分著急,日夜思考解救舅舅的方法。最後,他決定給當時掌管朝廷大權的大將軍梁商寫一封信,為舅舅申冤。

他在信中說:宋光出身官宦之家,仕途平穩順利,現已位居地方首長的高位。他為人正直、秉公守法,從而得到了朝廷的重用。這樣的一個人,即使對於皇上的詔書有所疑慮,也會採用一種穩當的方式來解決,怎么可能冒著死罪私下更改詔書?這樣的行為好比是一個人為了充飢而去吃附子,為了解渴而去飲鴆 (“鴆”的羽毛泡過的毒酒)。這樣的話,食物還沒進到腸胃裡,剛到咽喉人就已經斷氣了,怎么可能會有人這樣做呢?

梁商讀了這封信,覺得霍諝說得很有道理,又聽說他只有十五歲,對他的膽識頗為讚賞。後來,梁商不僅重審此案,還親自到皇帝那裡替宋光辯白。案件終於真相大白,宋光也被無罪釋放。從此以後,霍諝的名聲傳遍了整個洛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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