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Edible Alcohol)又稱發酵性蒸餾酒,主要是利用薯類、穀物類、糖類作為原料經過蒸煮、糖化、發酵等處理而得的供食品工業使用含水酒精,其風味特色分為色、香、味、體四個部分,也就是指蒸餾酒中醛、酸、酯、醇這四大主要雜質的含量,不同的口味和氣體會使蒸餾酒的風味不同。

概述

從糧食、薯類、糖蜜三類原料來看食用酒精產成品的質量,糧食酒精最優,其次是薯類酒精,最差的是糖蜜酒精。
食用酒精使用糧食和酵母菌在發酵罐里經過發酵後,經過過濾、精餾來得到的產品,通常為乙醇的水溶液,或者說是水和乙醇的互溶體。
食用酒精的度數是不確定的,通常為食用酒精的純度為95%。

產品質量分類

食用酒精分為:

食 用 酒 精食 用 酒 精

•特級食用酒精;

•優級食用酒精;

•普級食用酒精。

物理性質

酒精外觀是一種無色透明、易流動和易揮發的液體,具有特殊的芳香和刺激氣味,極易燃燒,同時放出大量的熱能。純酒精的燃點為12℃,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為3.3—19.0%(V/V),屬易燃易爆物。酒精和水可以任何比例互溶,並產生熱量,同時體積收縮。常以酒精的容量百分數和質量百分數表示酒精濃度。

生化性質

酒精具有一定的殺菌作用,其原理為酒精的脫水作用使菌體蛋白凝固,失去生命活力而滅亡。常配置75%(v/v)酒精溶液為殺菌劑,因該濃度時殺菌能力最強。

酒精易被人體的腸胃吸收,吸收後迅速分解,放出熱量。飲用適量酒精性飲料,使人的循環系統發生一種興奮效能,對消化系統也能產生一種良好作用,可刺激食慾,促進胃酸分泌,有助於食物營養的吸收;飲用數量較大時,對人體有麻醉作用;飲用大量酒精,其對肝細胞神經系統有毒性,重者造成人身死亡。

評價標準

標誌

1.1銷售包裝使用標籤時,標籤上應標註:產品名稱"食用酒精"、原料、乙醇含量、製造者名稱和地
址、灌裝日期、淨含量、執行標準號及質量等級。
1.2裝運食用酒精的罐、槽車上應標註"食用酒精",隨車附有"出廠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書"。
1.3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190和GBjT191的要求。

包裝

2.1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裝運食用酒精應使用專用的罐、槽車和鐵桶,不得使用
鋁桶或鍍辭容器包裝,不得使用易產生靜電和靜電不易釋放的容器(如塑膠桶)。包裝前,應對所用容器
進行嚴格地安全、衛生檢查
2.2灌裝後的罐、槽車應加鉛封。使用單位收貨時,應檢查鉛封是否完好。
2.3包裝物應體外清沽,標註內容清晰可見,標籤枯貼牢固。

運輸

3.1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或有異昧的物品混裝混運。
3.2搬運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扔摔、撞擊和劇烈震盪,應遠離熱源和火種。
3.3運輸過程應防火、防爆、防靜電、防雷電,嚴禁咽響。

貯存

4.1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或有異昧的物品混合存放。
4.2產品應貯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環境中,應有防高溫、火種、靜電、雷電的設施,並要求在貯存區
域有醒目的"嚴禁火種"的警示牌。

釀造工藝

根據2007年7月1日實施的“固液法白酒”國家標準(GB/T20822-2007),中國的白酒目前有三種釀造工藝:

固態發酵法

• 液態發酵法,

• 固液發酵法。

其中液態發酵法和固液發酵法都有食用酒精參與其中。

工業酒精和食用酒精的區別

•來源不同。食用酒精來源於糧食或農作物,以穀物、薯類、糖蜜為原料,經發酵,蒸餾而製成的含水酒精,即食品工業專用的食用酒精。工業酒精主要來源為化工產品。

•標準不同

•用途不同。食用酒精用於食品及藥品,而工業酒精用於工業化工如化學合成、汽油乙醇等。

生產企業涉嫌造假

食用酒精、甜味劑藏匿白酒業食用酒精、甜味劑藏匿白酒業

2013年4月15日,央視焦點訪談曝光了四川部分白酒生產企業涉嫌造假,四川省質監局隨即組織稽查對被曝光的宜賓醉翁酒業有限公司、瀘州造酒廠(瀘州)、邛崍金穗實業公司、邛崍市觀音塔酒廠、成都市坤寧酒業有限公司、四川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等6家白酒生產企業,添加劑生產企業四川省申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和食用酒精生產企業四川北方沁園生物有限公司(瀘州)依法進行了查封,查封問題產品50餘噸,暫扣生產許可證7張,邛崍市觀音塔酒廠甚至涉嫌無證生產被查處。這些企業大多以勾兌酒冒充糧食酒,或者違法使用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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