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檢察院

順義檢察院

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座落於順義區新順南大街西側。先後獲得“全國人民滿意的檢察院”、 “全國模範檢察院”等榮譽。

簡介

順義檢察院順義檢察院
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座落於順義區新順南大街西側,紅色的辦公樓正面國徽高懸,樓前五星紅旗迎風飄揚,透著質樸、莊重和威嚴,院內花草樹木如詩如畫,環境整潔優雅。

獲得榮譽

先後獲得“全國人民滿意的檢察院”、 “全國模範檢察院”、“首都文明單位標兵”、“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等集體榮譽60餘項,“全國檢察機關信息化先進個人”、“北京市勞動模範”等個人榮譽100餘項。

部門介紹

順義人民檢察院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檢察隊伍。該院現有職能部門18個,在編幹警162名,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占95%,研究生40人,通過不斷健全檢察專業人才培養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技能評比活動,幹警的業務素質不斷提高,高層次人才不斷湧現,為檢察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

職能介紹

序 號 機構名稱 機構職能
1 辦公室 負責院務活動的組織計畫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負責起草本院年度計畫、工作總結和綜合性檔案和彙編信息;負責機要收發、文秘、督辦、統計、會務、接待和檔案管理;負責檢察業務的統計和數據分析。
2 政治處 幹部科 負責本院幹部的任免、獎懲、考錄、工資福利、業務培訓及目標管理工作。
宣傳科 負責本院機關的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
培訓科 負責本院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
3 監察處 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機關決定、規定中出現的問題;受理、調查和處理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檢察人員不服紀律處分決定的申訴及有關法規、檔案規定由監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4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督導室) 負責本院執行政策法律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向院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檢察理論研究;負責本院檢察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協調指導本院業務部門的檢察調研工作。
5 行政 裝備處 負責本院辦公樓級庭院管理工作;負責本院財務預算、決算等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6 檢察 技術處 負責本院的攝影、照相、紋檢、痕檢、現場勘察、司法會計、司法技術工作,參加有關疑難案件的會檢;負責本院技術裝備的管理工作。
7 偵查監督處 (行刑銜接工作辦公室) 負責本院管轄由區公安分局、國家安全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負責轄區內有關批准逮捕案件的覆核;負責對區公安分局、國家安全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偵查監督;請示和提請延長羈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案件的審查。
8 公訴一處 負責本院管轄的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出庭支持公訴工作;負責對偵查部門的偵查活動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9 公訴二處 負責本院管轄的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出庭支持公訴工作;負責對偵查部門的偵查活動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10 監所 檢察處 對監外執行罪犯、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發生的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
11 駐順義區看守所 檢察室 對看守所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刑法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對公安機關偵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出庭支持公訴,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受理在押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控告、舉報和申訴等。
12 反貪污 賄賂局 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境外存款隱瞞不報等案件的偵查、預審;接受上級交辦的其他犯罪案件的調查、立案和預審。
偵查一處
偵查二處
13 反瀆職 侵權局 負責轄區內徇私舞弊、刑訊逼供、玩忽職守、等國家工作人員瀆職、侵權案件的調查、立案偵查和預審。
14 職務犯罪預防處 研究、分析轄區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職務犯罪預防對策;開展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工作;負責對檢察機關在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
15 民事行政檢察處 受理對轄區內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經生效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裁定而提出的申訴案件;負責轄區內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提請抗訴和建議抗訴;負責受理上級交辦的申訴案件。
16 控告申訴檢察處 負責受理本院管轄的公民或法人的舉報,負責本院其他部門發現的案件線索的初查工作;受理應由本院負責刑事賠償的各類案件;承擔其它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的審查。
17 法警隊 負責本院提押、押送犯罪嫌疑人,警衛審訊場所、送達法律文書、傳喚當事人及有關訴訟參與人;依法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參與偵查活動;完成法律規定的司法警察的其他工作。
18 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 由本院管轄的,犯罪嫌疑人實施被指控行為時不滿18周歲的案件及主要針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依法履行“捕(審查逮捕)、訴(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監(訴訟監督)、防(犯罪預防)”一體化職能。

法治理念

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和市檢察院的領導、人大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不斷加強檢察業務建設、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首都和本地區發展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順義人民檢察院肩負著打擊犯罪、維護公平正義的重要使命,不斷加強檢察業務建設,充分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積極行使法律監督權,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措施,努力促進司法公正。通過行使對刑事犯罪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刑事犯罪,全力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認真履行查辦、預防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的職責,推動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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