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治療學

音樂治療學

定義:音樂治療學是一門集音樂學、心理學、醫學、教育學等多種學科為一體的交叉學科。音樂治療在實施過程中,把多學科的知識、技能融合為一體,藉助於特定的音樂活動,在音樂治療師和來訪者的共同參與下,通過音樂對人引發的生理、心理、情緒、認知和行為體驗,來達到保持、恢復、改善和促進人們身心健康的目地。

其他相關簡介

早在古代,人們已經知道音樂能影響人的精神狀態,有助於治療某些疾病。如《舊約》上就曾記載掃羅王召大衛鼓琴驅魔(其實是精神不寧)的故事。畢達哥拉已談到音樂的“淨化”作用,有助於人體健康,恢復內心能力的和諧。中國古代典籍也常談到音樂對精神的作用,《春秋》就曾記載有用音樂為人治病的情況,《樂記》也談到“樂行而倫清,耳聰目明,血氣平和……”。中世紀天主教寺院曾用聖歌來治療疾病。而阿拉伯的濟里亞卜(?~約850)還認為烏德的4條弦與人們的四種心理氣質有關,又增加了一條弦,作為“靈魂之弦”。西方最先較有系統介紹音樂治療作用的書籍是英國R.布朗所著的《音樂醫學》。奧地利醫生P.利希滕塔爾(1780~1853)則在1807年寫成了4卷集的《音樂醫生》,更詳盡地介紹當時的探索成果。以後這方面的研究逐漸增多。

歷史

19世紀中,音樂療法曾在歐洲一度風行,但大規模套用音樂療法則開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初用於治療傷病員中的精神疾病。由於有一定成效,被迅速推廣。

1950年,在美國成立了音樂治療學的國家協會,專事探討、推廣音樂療法,並出版了論文集及定期刊物。西方各國也紛紛出現這類組織,並有國際性的專業交流活動。

目前歐美與日本除已有相當數量的這方面的專門著作以外,並有不少音樂院校與醫學界合作,設立了以4年學習為期限的音樂治療專業。

學生畢業後擔任專業的音樂治療師,與常規醫生合作,將音樂療法與藥物治療配合使用,以求對患者有較好的療效。奧地利薩爾茨堡音樂學院還成立了實驗音樂生理學研究所,對音樂療法進行基礎性的研究。近年來在中國,音樂療法也逐步恢復,如氣功療法配以古琴音樂伴奏,即屬此類。有些精神病院的醫生,也在開始將音樂作為一種輔助的治療手段。

目前音樂治療的大致用法可簡述如下:

①用輕快活潑的音樂鼓舞振奮精神力量,可治療精神呆滯症、老年性退化麻痹症、消極自我封閉症等。

②用柔和、優美的音樂,安撫煩躁不安或受壓抑的精神現象,可用以治療失眠症、抑鬱症、挫折感等。

③用不同性質的音樂先後演奏,釋放患者的精神壓抑,轉變人的心理狀態。例如對於躁狂性精神病患者先播放強烈的音樂使其產生共鳴,然後逐漸轉換為平靜的音樂使其安定下來。

④通過患者演奏樂器(或參加合唱)使其恢復自信和平衡感,再通過合奏訓練使其逐步恢復集體意識,樂於參加集體活動等。

⑤將音樂作為一種背景,在公共場所,如醫院、工廠、旅店、酒樓播放,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環境氣氛。這種套用也逐步進入音樂治療學的研究範圍。

此外還擴大到廣泛研究如何將音樂用於培養動物、植物,以求獲得更好的預期效果,這方面的嘗試在一定範圍內已經取得初步成效。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音樂治療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從西方傳入中國,從而開始了音樂治療學在中國的發展之路。在本文中,筆者對音樂治療的定義,歷史,以及在中國的發展狀況進行了闡述和分析,也對音樂治療學在中國的發展提出了一些有意義的觀點。

音樂治療學是二十世紀中葉創建於歐美的一門新興的交叉性套用學科,雖然從學科的創建至今不過半個多世紀,但是音樂治療學卻以驚人的速度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傳播開來,並且不斷的發展壯大。在中國,音樂治療學並未得到廣泛的套用,甚至許多人並不知曉其為何物。因此筆者力圖通過本文對音樂治療這個既帶有心理及精神醫學專業知識,又具有深厚的美學和藝術特性的學科的歷史、現狀進行一個概括性的闡述和分析,並且對音樂治療學未來在中國的發展提出一些建設性的觀點。

學科定義

目前世界上對音樂治療學並沒有一個權威的得到各國公認的學科定義。由於各國專家各自開展音樂治療的領域及治療方法的不同,所以各自有著自己的界定。許多定義都談到了音樂治療學是一門集心理學,醫學,音樂學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科。關於音樂治療的定義也大多牽扯到套用心理治療的定義。

《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卷》〔1989年版〕是這樣對音樂治療學定義的:音樂治療學是研究音樂對人體機能的作用,以及如何套用音樂治療疾病的學科。屬於套用心理學的範疇。

歐洲的音樂治療專家斯·薩地則認為:音樂治療,即用音樂對於疾病的醫治、緩解或刺激。

日本《新音樂辭典》音樂治療詞條寫到:音樂治療是指通過音樂所進行的心理治療,它以用音樂促進身心健康和培養人格的功能主義的藝術觀為基礎,屬於一種套用音樂(心理學)範疇。

治療界觀點

近年來在音樂治療界公認的比較權威的說法是前美國音樂治療協會主任Bruscia.K1998年對音樂治療學科所下的定義,即:音樂治療是一個系統的干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音樂治療師通過運用各種音樂體驗及在治療師和治療對象之間作為動態的變化力量發展起來的關係,來幫助治療對象達到健康的目的。

然而從音樂治療的臨床實踐來看,筆者認為,音樂治療學從創建至今不過幾十年的時間,它的研究領域還沒有得到完全充分的展現和發展。音樂治療的套用範圍不僅涉及到了心理學,醫學,音樂學而且涉及到了精神病學,教育學甚至許多未知的科學領域。

音樂治療學的臨床研究還表明,其學科本身並不在於研究與別的學科理論的關係,而在於音樂作為一種治療手段套用於臨床的治療方法和治療效果,所以我們不能簡單的把音樂治療學定義為集心理學,醫學,音樂學為一體的綜合性的學科,至少可以認為這樣的定義對於音樂治療學本身來說是不全面的。

音樂治療學應該是一門以音樂的實用性功能為基礎,系統的研究用音樂作為手段治療疾病的方法的科學,而只要是系統的,有計畫有目的的套用音樂作為手段從而達到促進人類身心健康的目的的治療方法和治療活動,都應屬於音樂治療的範疇。

歷史中的音樂治療

雖然音樂治療學是近代才興起的學科。但用音樂來祛病強身的作法無論中外均古已有之。

在人類早期活動的遺蹟和現在尚存的原始部落之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音樂活動在他們的生活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例如,生活在西伯利亞一帶的“撒滿”(shaman),“撒滿”其實就是巫醫,這裡的土著部落認為巫醫可以通靈治療疾病。“撒滿”乞求神靈通靈的方法就是音樂和舞蹈儀式。通靈的時候,部族裡的許多人在“撒滿”的領導之下聚集到一起瘋狂的唱歌、跳舞、敲鼓以及演奏一些當地的民間樂器。

這樣的儀式會延續幾天幾夜,最後讓在場的所有人達到一種迷幻狀態,許多人甚至毫無知覺以至於可以跳到火堆里而不覺得疼痛。在古代與現存的原始部落之中,生產力十分低下,在基本生活的溫飽和安全都尚未得到保證的情況下,人們不可能把經歷放在與自己的生存毫無關係的娛樂和審美活動中去。

因此音樂與舞蹈儀式對於他們來說並非審美娛樂功能,而主要的作用在於乞求神靈,驅除病魔。事實上,部落中的巫醫總是同時監管音樂活動和醫生的職責。雖然,這一切籠罩在種種神秘和宗教信仰的色彩之中,但是我們不難看到音樂對他們的生理、心理、社會功能發揮著重要的干預作用。

公元前五世紀時古希臘的哲學家畢達哥拉斯對音樂與健康有著這樣的哲學觀點:用音樂的某些鏇律和節奏可以教育人,並可以治療人的脾氣和情慾,恢復內心能力的和諧。在他看來“有用於醫治情慾的鏇律,有醫治憂鬱和內心病症的鏇律……醫治憤怒、生氣、內心變化的鏇律,還有另一種歌曲可以治療人的色慾。”

同為哲人的亞里士多德認為:情緒失去控制的人聽了令人心醉神迷的音樂以後,就會恢復到正常,“他們好似經歷了一次醫藥治療和洗腸治療……。”

據有關文獻記載,古典音一位伯爵派遣了使者向巴赫要求一組作品,以解除心頭的煩悶。巴赫創作了三十首大鍵琴變奏曲。伯爵聽了以後大為讚賞,說是這和諧柔媚的音樂讓他心情平靜,多年失眠的疾病也霍然而愈。

我國歷史記載

中國傳統醫學有著“五音五行”的說法。《黃帝內經》記載“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又載“角為木音通於肝,征為火音通於心,宮為土音通於脾,羽為水音通於腎。”中國古老的哲學認為宇宙萬物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元素組成其相生又相剋稱“五行”,而宮、商、角、征、羽則組成了“五音”。五行與五臟的關係為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這些記載用中醫的理論清楚的闡明了“五音”,“五臟”和氣的五種運動方式的內在聯繫,按這一理論五音可對相應的五臟起作用,如角音屬木,通肝,可制怒,即“通肝解怒”;征音屬火,通心,運用征音可“養陰助心”。這些理論屬於音樂治療疾病的範疇

中國春秋時期秦國的名醫醫和也曾論述過音樂於人身心的關係,他認為:有選擇有節奏的聽賞音樂,有利於身心健康。

元代名醫朱震亨則明確指出;“樂者,亦為藥也。”主張用音樂作為一種精神療法。

形成

1890年奧地利醫生厲希騰達爾發表了“音樂醫生”的觀點。音樂的治療作用正式得到了人們的關注。

系統而理論的對音樂治療的臨床價值進行研究始於二十世紀之後。

由於留聲機的發明,使得人們有了在臨床中方便的套用錄製好的現成的音樂的可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音樂活動被用來幫助那些肢體受傷的士兵恢復肌肉和關節的功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在美國的一所野戰醫院裡,由於當時的生活和環境條件都十分的惡劣,傷兵們的情緒非常糟糕,手術後的感染率和死亡率都很高。當時有醫生用留聲機播放音樂來安撫病人的情緒,很多士兵的情緒很快的穩定了下來。令人意外的是,手術後病人的感染率和死亡率都大大的降低。這一發現受到了美國國防部的重視,在各野戰醫院推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站後,許多醫院開始邀請音樂家來參與治療工作,一些醫生開始系統的研究音樂對健康的作用。

1944年和1946年,在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和堪薩斯大學先後建立了專門的音樂治療課程來訓練專業音樂治療師。1950年,美國率先成立了音樂療法協會(NAMT)標誌著音樂治療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由此誕生了。

領域

在此之後,音樂治療學發展到了許多不同的領域:

包括兒童的音樂治療、精神病的音樂治療、心理和行為障礙的音樂治療、老年病的音樂治療、生理疾病的音樂治療、殘障兒童的音樂治療等等。音樂治療的方法技術也產生了諸多流派:諾多夫羅賓斯音樂治療法、 心理動力取向音樂療法 、 臨床奧爾夫音樂治療、柯達依概念的臨床套用、 達爾克羅茲節奏教學的臨床套用 、引導想像與音樂治療法、發展音樂治療法、音樂治療和溝通分析、完形音樂治療法 、套用行為矯正的音樂治療法、音樂電療等等。

迄今為止世界上已有45個國家150所大學開設了音樂治療教育專業。在歐美已開發國家音樂治療已形成了一個社會職業,僅美國就有6000多名註冊音樂治療師在各種醫療部門工作。

在中國的發展

簡介

1980年美國阿利桑那州立大學音樂治療專家劉邦瑞教授到中央音樂學院講學,第一次將音樂治療介紹到了中國。從此,音樂治療學在中國的沃土上逐漸的成長起來。此後,部分醫療機構實驗性的採用音樂治療的方法於一些心理,生理的臨床治療取得了很好的療效。例如,北京回龍觀醫院在八十年代就已將音樂治療套用於臨床。上海精神衛生中心也在精神病人的音樂治療方面不斷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988年中國音樂學院建立音樂治療專業,從此我國正式開始培養音樂治療方面的專業人才。1989年中國成立了音樂治療學會,在此之後許多音樂學,心理學,醫學專家都自發的參與到音樂治療的學術研究之中來,學會成為了聯繫國內音樂治療工作者的紐帶,促進了音樂治療事業的發展。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一批留美的音樂治療學專家回國任教將許多國外的先進的音樂治療方法帶回了中國,逐步縮短了中國與世界音樂治療學發展的距離。

觀點

總覽當今中國的音樂治療學學術界,關於音樂治療學在中國的發展,不外乎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音樂治療學起源於西方,系統的學科建設也開始於西方。西方的音樂治療學發展至今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他們不僅總結了一整套技術方面的理論,也收集了大量的臨床資料,而用音樂治療疾病是十分嚴肅的事情,我們應當系統的全面的接受西方的方法用於中國的音樂治療,萬萬不可“亂來”。持這派觀點的大多為從國外留學回來的音樂治療學學者。

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在中國的歷史文獻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關於音樂治療疾病以及音樂促進身心健康的例子,筆者在本文中也對這些例子進行了闡述,這說明了自古以來中國就有自己的音樂治療方法。許多音樂治療學學者還在中國傳統的音樂治療方法的基礎上進行了有意義的發展。例如,音樂養臟功是運用傳統的中醫和氣功相結合的音樂治療方法;音樂色光療法是中醫當中“五音”、“五行”與“五色”相結合的音樂治療方法等等。他們認為中國的音樂治療學的發展方向應該是對中國傳統的歷史文化和傳統的醫學領域中有價值的土生土長的音樂治療方法的繼承和發展。

我們知道,雖然無論中西自古都有關於音樂治療疾病的說法,但是這些方法並不是系統的成體系的方法論,因此我們不能將它們稱其為科學,它們只是音樂治療學在歷史中的醞釀或者說是萌芽。科學的音樂治療學起源於二十世紀中葉的西方國家,這些國家不僅僅有系統的成體系的方法技術,也有著各自關於音樂治療學不同的流派和不同切入點的研究方向。這些科學系統的音樂治療學研究,早已套用於世界各國的臨床治療實踐,並獲得了廣泛的認同。因此必須全面學習西方先進的、科學的理論與方法於中國的音樂治療學,這是毫無異議的。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在音樂治療中,特別是音樂心理治療,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社會內涵是決定對治療對象治療成功與否的關鍵,這個早已得到音樂治療學界廣泛認同的主要因素即適宜西方人的治療方法不一定就對中國人適用。例如,由於幾千年來孔孟之道,儒家思想對中國人的影響,造就了中國人不願外露的封建內斂的民族性格特徵,那么西方某些與精神分析有關的音樂治療學理論以及像音樂催眠術之類的音樂治療方法與技術就不太容易被中國人所接受。

因此,我們在學習西方音樂治療理論的時候應當適時的考慮到哪些音樂治療學學術流派的方法技術更適應中國人的性格特徵,文化背景和社會內涵,並將其理論選擇性的加以借鑑和發展,而並非全盤皆收。實際上,中國的歷史和傳統文化中的音樂治療方法有許多也是非常有價值和值得研究的。這些觀點來源於中國本土,建立在中國傳統文化厚重的根基之上,更適宜於中國人自身的文化背景和社會內涵。因此很有必要從中國傳統醫學和文化領域中發掘出最具中國特色的音樂治療方法和技術,並將其發揚光大,

另外,東方一些國家的音樂治療研究成果也是非常值得我們中國音樂治療學借鑑的。因為東方的許多國家,例如,日本,他們的音樂治療學雖然也是近二十年才發展起來的,但日本是個受中國文化影響頗深的民族,與中國人的民族內涵有著相似之處,在這樣的國家的文化背景中產生的部分音樂治療方法對中國人是相當適用的。如,跟森田療法有關的音樂治療方法。森田療法中“順其自然”的治療原理可以說就直接的來源於中國老子的道家思想,

由此可見,無論中西,每一種音樂治療學的理論、方法與技術,只要是對於中國的音樂治療學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的,都值得重視,都應當得到發展中的中國音樂治療學的學習、借鑑、繼承與發展,從而建立起,既能與世界接軌,又能適應中國人自己的有中國特色的中國音樂治療學派,這才是中國音樂治療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交叉學科

音樂治療學是一門新興的,集音樂、醫學和心理學為一體的邊緣交叉學科,是音樂的作用在傳統的藝術欣賞和審美領域之外的套用和發展。音樂在醫學和心理治療領域的廣泛套用和令人振奮的臨床治療效果證明了人類的一個古老的信念:音樂是具有驅病健身的作用,對於人類的生存本身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已經看到,在人類的早期活動和現在尚存的原始部落中,音樂活動在他們的生活里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這時音樂的審美意義還是十分有限的,而更多的是對人類的生存具有實際的功能。我們不能構想,人們在連基本的溫飽和安全需要都沒有得到的情況下,會把大量的精力放在與自己生存無關的娛樂和審美活動中去。部落中的巫師實際上兼有掌管音樂活動和醫生的職責,在古希臘傳說中,阿波羅神也同樣是掌管音樂和醫療的神,這實際上反映了一個事實:在古代,人們頭腦中的音樂和治病本來就是一回事。隨著音樂的高度專業化發展和人類社會文明的高度發展,人們已經逐漸地忘記和拋棄了音樂的本來作用和功能。一直到現代,音樂對人類生存本身的重要意義才又逐步地為人們所認識到。

我們可以從古希臘羅馬一直到中世紀、文藝復興、17、18、19、20世紀歐美國家的文獻中看到大量的關於音樂與生理和心理健康的論述、試驗和報告,一些醫生在不斷地在臨床治療實踐中使用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實驗,對1400名精神病患者使用一個半小時的現場演奏的鋼琴音樂,以驗證人們長期抱有的一個觀念,即音樂具有安神的作用。這一實驗雖然沒有得出結論性的結果,但對使音樂治療得到社會的接受和關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並為後來的有關研究鋪平了道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科學家們就開始了關與人和動物對不同音樂的各種生理反應的研究。但是在20世紀之前,關於音樂在治療疾病方面的研究和探索還都是些孤立的個案,而不是基本理論和全面的研究,這裡就不詳細的介紹了。

對於音樂在醫療臨床的價值的系統研究是從20世紀後開始的。20世紀後,特別是由於留聲機的誕生,使得人們可以把音樂錄製下來並反覆播放,從而促使音樂在臨床的治療過程中很方便地使用。於是一些醫院開始使用音樂來幫助病人睡眠、減少外科手術過程中的緊張和焦慮,並幫助麻醉和止痛。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音樂活動被用來幫助那些肢體受傷的傷兵恢復肌肉和關節的功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在美國的一所野戰醫院裡,當時的醫療和生活條件都十分惡劣,因此傷兵們的情緒都非常糟糕,每天叫罵不止。手術後的感染率很高,死亡率也很高。有一個醫生用留聲機播放士兵們熟悉的家鄉歌曲。很快傷兵們的情緒穩定下來了,令人意外的是,手術後的感染率大大下降,死亡率也隨之下降,甚至手術後的癒合期也明顯縮短。這一發現受到美國國防部的重視,在各個野戰醫院推廣這個辦法,收到很好的效果。戰爭結束後,很多醫院開始雇用音樂家來參與治療工作,美國的醫生們也開始認真地研究音樂對人的健康究竟起著什麼作用?1944年和1946年,在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和肯薩斯大學先後建立了專門的音樂治療課程來訓練專門的音樂治療師,於是音樂治療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誕生了。1950年美國成立了世界第一個國家的音樂治療協會。1958年英國成立了音樂治療協會;從六十年到七十年代,一些歐洲國家,如荷蘭、瑞典、挪威、丹麥、和東西德國、澳大利亞、法國、瑞士、比利時、南斯拉夫、加拿大建立了音樂治療的專門機構或治療協會,七十年代後,又有阿根廷、巴西、哥倫比亞、烏拉圭、日本、紐西蘭、以色列、芬蘭、義大利、波蘭、西班牙、南非、葡萄牙等國紛紛建立了音樂治療專業。現在美國有近80多所大學設有音樂治療專業,培養學士,碩士和博士學生。有約4000名國家註冊的音樂治療師在精神病醫院、綜合醫院、老年病醫院、兒童醫院、特殊教育學校和各種心理診所工作。在世界上有200多個國家成立了音樂治療協會,並每兩年召開一次世界音樂治療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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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很多的精神病院、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都先後開展了音樂治療,中國音樂治療的會員單位有200多個,其中大部分是精神病醫院、康復醫院。還有一些醫生把音樂與電針灸和電療結合起來,創造了音樂電針灸儀和音樂電療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音樂治療作為一門完整的學科,從40年代起在歐美國家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而在亞洲的家裡和發展則是近十年的事情,從1997年後,得到了迅猛的發展,特別是在日本和韓國發展極快,在台灣、新加坡和香港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在中國,雖然從1989年起就有了全國性的音樂治療學會組織──中國音樂治療學會,但是整體水平還是十分落後的,還在初級的探索階段,這不能不是一個令人遺憾的事情,與我國目前的國際大國地位極不相稱。

儘管的音樂治療組織都有自己的關於音樂治療的定義, 但是目前最為權威的定義應屬美國著名音樂治療學家,前美國音樂治療協會主席,Temple大學教授K. Bruscia 在他的《音樂治療定義》一書中所做的定義:“音樂治療是一個系統的干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治療師利用音樂體驗的各種形式,以及在治療過程中發展起來的,作為治療的動力的治療關係來幫助被幫助者達到健康的目的。”

該定義強調了:(1)音樂治療是一個科學的系統治療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包括了各種不同方法和流派理論的套用,而不是像有些人誤解的那樣,以為音樂治療只是一種簡單的療法。

(2)音樂治療運用一切與音樂有關的活動形式作為手段,如聽、唱、器樂演奏、音樂創作、歌詞創作、即興演奏、舞蹈、美術等等各種活動,而不是有些人認為的那樣,以為音樂治療只是聽聽音樂,放鬆放鬆。

(3)音樂治療過程必須包括有音樂、被治療者、和經過專門訓練的音樂治療師這三個因素。缺少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稱其為音樂治療。沒有音樂參與的治療過程不是音樂治療,因為在音樂治療中,音樂是一個基本的因素,音樂治療正是通過音樂的人際/社會作用、生理/物理作用和心理/情緒作用來達到治療的目的。當然,沒有被治療者作為治療的接收者的任何過程也不是音樂治療。更重要的是,沒有經過專門訓練的音樂治療師介入的任何活動也不能稱其為音樂治療。有些人在商店裡買一些所謂的“音樂治療錄音帶”回家聆聽的做法也許對身心有一些的放鬆作用,但這不能稱其為音樂治療,因為這裡沒有音樂治療師的介入,也就沒有治療師與患者的治療關係這一關鍵的動力的因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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