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韋伯斯特條款 來源於2006年,一個名叫安德魯.韋伯斯特的想要從蘇格蘭哈茨隊轉會到英格蘭維甘競技隊的球員。這個案子被抗訴到瑞士洛桑的體育仲裁法庭,於是國際足聯才在這個賽季初出台了這個規則。
評價
相關人物“這個條款對我們這種重視培養年輕球員的俱樂部十分不利。我們辛辛苦苦培養出一些年輕球員,然後到了某階段,當他們成熟時他們就可能轉會。這個條款很不好,這樣會刺激球員的身價不斷上漲,因為你總是需要看著球員的契約,俱樂部內部的穩定性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是一個引起球員身價上漲的關鍵因素。”
溫格還以赫萊布為例說明了第17條的危害,這位現年26歲的白俄羅斯國腳在2005年以1120萬英鎊的身價加盟阿森納,當時他與槍手簽訂了一份為期5年的契約。在本賽季結束後,赫萊布就剛好為阿森納效力滿3年,這意味著其他俱樂部可以用低價將其帶走,溫格就十分擔心國米會這樣挖走自己的中場大將。
“在過去,當一名球員跟你簽訂了為期5年的契約後,那么未來5年他都將會是你的球員;但是現在,如果他們的年齡在28歲以下,那么他們可能在3年後就轉會。你總是需要面對這樣潛在的動盪。”
然而對球員尤其是大牌球員來說,韋伯斯特條款仍只是“看起來很美”,實際操作中,成功的個案不多。
韋伯斯特條款相關的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