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春

鞭春,源於古代的“祭春”。意在新春來臨,人勤春早,社會和諧、官民同樂。據說,上古時代,民間無牛,人們過著刀耕火種、用人拉犁的艱苦日子。由於生產方式原始,終年勞累仍難得溫飽。後為天上的金牛大仙得知,來到人間繁殖出耕牛,從而解除了民間百姓的耕作之苦。為此,人們不忘其大恩大德,時逢新春來臨,即糊紙、堆土為牛,游鄉坊、行祭事,以作紀念和祈豐年。

拼音

biānchūn

引證解釋

舊俗,州縣於立鞭打春牛,以祈豐年。也稱“打春”。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立春》:“立春前一日,開封府進春牛入禁中鞭春。開封、祥符兩縣,置春牛於府前,至日絶早,府僚打春,如方州儀。”宋吳自牧《夢粱錄·立春》:“臨安府亦鞭春開宴,而邸第饋遺,則多效內庭焉。”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進春》:“立春日,各省會府州縣衛遵制鞭春。”參見“鞭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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