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岡縣財政局

主要職能

(一)
(二) 擬定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及其各類報表;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綜合運用地方財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管理收費罰沒票據。
(四) 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落實政府採購計畫;執行《企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五) 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鄉鎮企業發展基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監督和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六) 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參與制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七) 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全縣國家債券、證券及彩票業務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和監督縣政府的內外債務;辦理和監督世界銀行貸款業務。
(八) 執行國家頒布的縣級國有資 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縣級年度國有資 產經營預決算,擬定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 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 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九) 貫徹執行《會計法》,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 監督地方稅收法規執行情況,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政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財政系統幹部培訓計畫;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文告和財政宣傳 工作。
(十二)組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包括各項稅收、罰沒收入和各項規費收入。

機構設定

預算股
投資評股中心
教科文股
國庫收付中心
辦公室會計股
社保股
政府採購中心
行政政法股
國庫股
企業股信息站
農業股
政府採購辦
監督股
基建股
綜合股
黨委辦鄉鎮財政分局(業務股、農業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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