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教育局

位於甘肅省平涼市靈台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介紹

機構名稱:靈台縣教育局

負責人姓名:田慶銀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

田慶銀

主持教育局黨委、行政工作。

教育工會主席

於喜拴

縣人大副主任、教育工會主席,主持教育工會工作。分管職成教育及電大工作。聯繫教育工會、職成教辦公室、電大工作站。

縣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

姜 越

縣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副局長。主持縣政府教育督導團工作,主持局機關工作。分管人事勞資、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聯繫辦公室、人事股、督導室。

紀委書記

於正祺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持局紀委工作。分管宣傳思想、精神文明、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群團、政法、統戰、普通高中教育及高中會考、高校招生工作。聯繫辦公室、教研室、招生辦、基礎教育股、會考辦。

副局長

姚維綱

分管義務教育、幼兒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學校體育、藝術教育、語言文字、安全、綜治、信訪、計畫生育、衛生防疫工作。聯繫基礎教育股、教研室、信息辦、辦公室、語委辦、編輯部、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曹成功

分管計畫、財務、審計、收費、項目、勤工儉學、後勤管理工作。聯繫財務股、計畫審計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印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宣傳工作;負責辦理涉及教育工作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綜治信訪工作;負責全系統安全工作。

人事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教職工管理、校長任期目標和績效考核工作,審核、監督各級各類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工資、崗位設定管理和職稱改革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師招聘和教育人才引進工作;承辦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教職工離退休、死亡撫恤和人員調動事宜,管理教職工人事工資檔案及人事工資年報;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和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各學校(區)教師考核獎懲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教師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優秀教師、知名校長等評優選先審核推薦工作。

基礎教育股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全縣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課程管理以及學校教學安全、衛生、體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德育工作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辦理高中和國中會考業務;負責全縣中國小教材的審訂和教育年報統計工作;負責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的審核推薦及學生體育藝術等級測試工作。

計財股

主要職責:統籌管理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及政府專項資金,指導學校及下屬單位教育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及經費的安排、劃撥和監督,擬訂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負責教育系統內部財務收支審計和固定資產投資、經濟效益審計,指導、監督、管理教育系統財務和國有固定資產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固定資產、後勤服務、安全衛生和接待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後勤管理和校舍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學校基建規劃、實施方案及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系統勤工儉學工作,管理教育印刷廠。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擬訂教育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

五、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和教研工作,組織全縣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檢查和評估;指導中國小校規範辦學行為;監測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學校穩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七、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培訓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招生、考試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九、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組織指導教育交流與合作;主管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民辦國小、幼稚園的審批及管理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教育專項經費,監督全縣教育經費使用情況。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基礎建設投資計畫,指導實施中國小校危房改造工程和校舍維修,改善辦學條件。

十三、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

十四、協調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事業單位

(一)靈台縣教研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中等職業學校及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評估辦法,擬訂教研工作計畫,負責教育教學的研究、指導和評價工作;負責高考質量分析,組織高考質量研討;督促、指導學校開展教研活動。

(二)靈台縣教育督導室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省、市教育督導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專題研究教學經驗和存在問題,督促指導改進教學工作;督查“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組織實施“兩基”年度檢查;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中等職業學校及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工作。

(三)靈台縣大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招生、考試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以及考生信息採集、建檔等工作;負責大中專考生錄取及招生情況的統計和總結工作。

(四)靈台縣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組織、管理和指導;組織自學考試的報名、成績通知、畢業證辦理等工作。

(五)靈台縣教育培訓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校長和教師培訓工作。

(六)靈台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各行業工作人員的國語培訓及測試報名工作;負責全縣各行業工作人員的漢字規範化套用能力培訓工作;協助工商、文化、市政等部門做好社會用字的管理工作。

(七)靈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八)靈台縣教育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編制全縣教育信息化和電化教育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宣傳工作和教師信息化培訓工作,收集整理全縣教育教學方面的音視頻、圖片資料和數位化資源;指導學校信息化建設、教育裝備等工作和信息化課題實驗研究工作,承擔縣教育局區域網路維護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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