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科協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團結和動員全縣廣大科技工作者,堅持黨的科技方針,實施科技興靈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科技進步、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為我縣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二)開展學術交流和學術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
(三)圍繞縣委的中心工作,在全縣城鄉居民中大力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全縣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
(四)圍繞科技興縣戰略,開展多種形式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鞏固和發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培養"四有"新人。
(五)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國家事務、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工作。
(六)表彰獎勵在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優秀工作者。向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舉薦優秀人才。
(七)受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委託,對科學技術和經濟發展計畫、重大建設項目開展科學論證和決策諮詢;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任務;推廣先進科學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學會與企業協作,開展科學技術諮詢活動,推動企業科技進步。
(八)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編輯出版科學技術和科普書、報、刊等資料。
(十一)興辦和發展符合科學技術協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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