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

霍布斯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

《霍布期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一個政治符號的意義及其失敗》是施米特在上世紀30年代中期的一部學術論著,論題接續其20年代至30年代初思考的政治學—神學問題,充滿曲筆,堪稱施米特在非常政治處境中寫的非常性的政治論著,在霍布斯研究史乃至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也算得上一個理程碑。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霍布斯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的英譯本依據舊版移譯,因而沒有“完成了的宗教改革”和Maschke編後記,但選了一篇施米特寫於1937年的文章《霍布斯和笛卡兒思想中作為機械裝置的國家》,這篇文章的德文原文收在Maschke編的施米特文集《國家、大空間、法》一書中。

作者簡介

本書是作者於1938年1月21日在萊比錫哲學學會和1938年4月29日在位於基爾的霍布斯學會所作兩次演講的結果。本書吸收了作者以前一些文章和演講中所包含的若干想法和論述。總的說來,本書展現了作者傾力研究馬爾麥斯堡(Malmesbury)哲學家特別是其《利維坦》的一些心得報告。作者儘量在學術上公正地對待這個論題,既不妄加揣測,同時也不陷入陳腐的解釋。有關《利維坦》這本書,可以印證狄德羅關於霍布斯的另一本書所說的話:“這是一部值得用一生來閱讀和注釋的書”。

圖書目錄

中譯本編者說明(劉小楓)
中譯本導言:自由主義和猶太人問題(陳建洪
霍布斯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應星譯)

一 (利維坦的)舊約聖經起源;基督教—神學的(解釋)和猶太教—神秘主義的解釋;這個象徵經霍布斯而復興的意義和可能性
二 從文本分析和詞源學來看霍布斯著作中的利維坦
三 利維坦是“會死的上帝”;同時,他又是代表的、主權的法人和一台巨型機器
四 這台巨型機器以一個技術上中立、不可違抗地起作用的機械裝置臻於完善
五 這個主權代表死於內外之分
六 法制國家機器毀於間接權力的多元主義
七 這個象徵落敗,也不勝任相反的解釋
附錄
施米特 霍布斯和笛卡兒思想中作為機械裝置的國家(應星譯)
施米特 完成了的宗教改革(朱雁冰譯)
馬什克 論施米特的“利維坦”(朱雁冰譯)

書摘插圖


霍布斯得享盛名和聲名狼藉,更多是因為他的《利維坦》,而非因為其所有其他著作。事實上,一般公眾對他的了解主要在於他是“利維坦的先知”。黑格爾說,以這個動物來命名的書是“一部聲名狼藉的書”,這個題目確實招致那樣的惡名。任何對國家理論的說明性譬喻或者隨手徵引,其旨僅在於詮釋一種思想,援引利維坦所起的作用可不只是如此而已;它更是一個充滿神秘意蘊的神話象徵。
在漫長的政治學說史中,多姿多彩的形象和象徵、圖像和偶像、範式和幻象、標誌和隱喻尤為豐富,而這個利維坦則是最強勁的、最有力量的形象。它突破了每一種可以想見之理論或構架的囿限。一個政治實體的整體常常以不同的形式被想像為一個巨人,一個*和magnum corpus。政治觀念史對巨獸這種形象也並不陌生。但這些形象通常只停留在哲學解釋的領域中。比如說,柏拉圖一一將國家描繪成一個“巨人”形象可以追溯至他——把受非理性情緒所激動的民眾刻畫為一個多頭“雜色獸”,一個*。這具有一幅鮮明的圖畫所喚起的效果,但它還遠遠沒有利維坦那超乎尋常的神話力量。當尼采將國家說成“最冷酷無情的怪物”時,這樣一種描繪誠然超越了純粹的哲學一智識領域,拓展到了“非理性的”領域,但它[表達的]更多只是19世紀印象派的寫意風格,而少有一場世俗戰鬥畫面的神話意義。
與此不同,利維坦作為政治統一體的象徵,並不是隨便什麼“形體”(Corpus)或任意一種動物,而是來自舊約聖經的一個形象,幾百年來被賦予了神話的、神學的和猶太神秘主義的(kabbalistisch)意蘊。在《約伯記》第40和41章中,它被描繪成無比強壯、無比可怕的海獸。此外,被栩栩如生地描繪出來的還有一種陸地動物——比希莫斯behemoth)。聖經中這些描述的神話-歷史起源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它們與一些英雄傳奇聯繫在一起;尤其就利維坦這個例子來說,依稀可辨“提阿馬特”(Tiamat)這個遠古洪荒時期巴比倫英雄傳奇中的神靈[形象]。我們在此無須拘泥於舊約聖經神學家們和史學家們的種種歧見和爭執,因為這些意見和爭執與霍布斯論及的政治神話並無直接關係。就此真正重要的只在於,儘管有模糊和混淆之處,利維坦在強有力的神話表象中一直以巨大的水上動物,也即作為鱷魚、鯨魚或一般而言的大魚形象出現,比希莫斯則一直以陸地動物,比如以巨大的公牛或大象的形象出現。
《約伯記》中的這兩個怪獸常常與舊約聖經中的其他動物形象聯繫在一起,以至於許許多多本身各自不同的動物表象互相交織在一起。在拉丁文聖經(Vulgata)以及路德聖經譯文中,《以賽亞書》第27章第1節表明,上帝“用他剛硬有力的巨劍”刺了兩條蛇,接著又殺了“海中的巨龍”,這兩條蛇就叫做利維坦。但“利維坦”通常也譯作“龍”,所以有蛇或龍的意思——這兩個詞常被用作同義詞。Wolf Baudissin說:
很有可能,最初的神話區分了龍的四種造像——蛇、利維坦、冉伯(Rahab)和坦獰(tannin),但舊約聖經的作者們絲毫沒有要作那種區分的意思。
也可以這樣解釋:利維坦作為蛇或龍,變成了一個代表危險力量的恐怖形象,並最終變成了一個十足的惡魔。他既可意謂以各式各樣面目出現的惡魔力量,也可以表示撒旦本身。由此,就如同那更“幽冥的”(chthonisch)比希莫斯,利維坦近乎約翰啟示錄中那些預示世界末日的動物:那隻巨龍,那條蛇,那個“從深淵中來的獸”,那個“從地上來的獸”,那個“從海中來的獸”。與龍搏鬥的種種神話,所有關於齊格弗里德、聖米切爾、聖喬治這類屠龍者的傳奇和傳說,都可以追溯到利維坦這裡。
解釋眾多和變化多端,本屬神話形象的特徵;綿延不絕的變彤,in nova mutatae formae[形式不斷翻新],事實上正是它們的生命力和感染力的確證。拿利維坦來說,神學的和史學的釋義簡直不可勝數。他既可以是一種吞食一切的海獸,也可以是海本身,這海—~按照Ephraim the Syrian的解釋和拜占庭末日審判畫像——在最後的審判日吐出了其中的已死者。從曼達派(die Mandaer)④的教誨中我們知道,在世界末日,利維坦吞食了宇宙和所有那些未能將自己與塵世分離開的人。14世紀[畫家]Opicinius de Canistris的一幅畫將利維坦與地中海——也即邪惡之海(the diabolicum mare)——聯繫在一起。重要的是,儘管這些神話常有令人困惑的幻象,利維坦始終和海聯繫在一起。從各種圖畫和想像的紛繁中,兩大解釋、路線在中世紀終於脫穎而出:中世紀早期教父的基督教象徵化以及猶太教神秘派(Kabbala)拉比的猶太教神話化[解釋]。
基督教中世紀對利維坦的解釋到經院哲學時期一直都完全受神學支配: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魔鬼在爭奪人類中失利了;魔鬼被上帝隱藏在肉身中的謙卑形象所蒙蔽,想去吞食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神人,卻因此被十字架所鉤住,就像被魚鉤捕獲一般。魔鬼在此被描繪成利維坦,也就是被上帝誘惑並捕獲的大魚。作為一種神學教誨,這個看法可以追溯到大格列高利(Gregor der GroBe,見其著Moralia in Job)、大利奧(Leo der
GroBe)和尼斯的聖格列高利(Gregor von Nyssa)。WalfridStrabo(9世紀)的闡釋使這種說法傳揚後世。中世紀的書籍插圖就只在這種教父闡釋的意義上描繪利維坦這頭“巨鯨”。在(12世紀)女修道院院長Landsberg of Herrad[所輯]《樂園》(Hortus deliciarum)中的那幅名畫上,也以同樣的方式刻畫利維坦:上帝被畫作漁夫,十字架上的基督被畫作魚鉤上的誘餌,利維坦則是吞食這個誘餌的大魚。在十字軍東征期間,德國的朝聖者歌唱道:
喔,萬福的十字架
木質上佳,
為你羈絆
那貪婪的利維坦。
這種意象在路德那裡仍然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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