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韶

黃帝《雲門》樂和虞舜《大韶》樂的合稱。

釋義:
1、黃帝 《雲門》雲和 虞舜 《大韶》韶的並稱。後泛指宮廷音樂。 晉 曹毗 《江左宗廟歌·歌哀皇帝》:“愔愔《雲》《韶》,盡善盡美。”《隋書·許善心傳》:“馳聲 南 董 ,越響《雲》《韶》。” 宋 范成大 《真定舞》詩:“紫袖當棚雪鬢凋,曾隨《廣樂》奏《雲》《韶》。”
2、泛指美妙的樂曲。《晉書·潘尼傳》:“如彼和肆,莫匪瓊瑤;如彼儀鳳,樂我《雲》《韶》。” 唐 王涯 《漢苑行》:“二月春風遍柳條,九天仙樂奏《雲》《韶》。” 宋 家鉉翁 《念奴嬌·中秋紀夢》詞:“共踏銀虬,迫隨絳節,恍遇羣仙集。《雲》《韶》九奏,不類人間金石。”
3、指雲韶院。 唐 崔令欽 《教坊記》:“樓下戲出隊,宜春院人少,即以雲韶添之。”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李賀》:“﹝ 李賀 詩﹞時無能效之者。樂府諸詩,雲韶眾工,諧於律呂。”參見“ 雲韶院 ”。《舊唐書·職官志二》:“內教坊。 武德 已來,置於禁中,以按習雅樂,以中官人充使, 則天 改為雲韶府, 神龍 復為教坊。”《新唐書·百官志三》:“﹝內教坊﹞ 武后 如意 元年改曰云韶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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