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即離職

深圳一家珠寶公司內部員工在微博上發布的關於該公司新出一則規定的微博信息,該公司為弘揚傳統婚愛文化,制定了一則“離婚即離職”的規定。這種新鮮且奇特的規定在網路上引起廣泛的激烈討論,之後又被人民網、鳳凰網、成都晚報、遼瀋晚報、新聞晨報等新聞媒體及名人李開復微博報導後,被不少網友稱之為離婚即離職事件。

事件簡介

2012年11月6日,名為“青藍師太”網友在新浪微博中曬出了一段被網友驚呼為逆天的公司規定,內容為:我們公司出的新政策,老蘇受什麼刺激了?哈哈哈哈,太給力了!@王石你怎么看?下面附有一張該公司新出的規定的檔案照片,檔案上明文規定:凡離婚者,開除!凡婚外情者開除!凡包養小三者,開除!凡生活作風不檢點者,開除!這一微博一經發布,立即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在短短2天內就被微博網友轉發了1000多次。

網友熱議

1.從明天開始起,做一個“無離婚、無出軌、無小三、無婚外情”的四無新人吧!
2.非常支持這家公司的規定。
3.老闆是女的,家裡出事了。
4.這個必須要支持一下了。婚姻不是頭昏,要努力一起到達幸福的對岸。
5.這種公司就應該被列為精神文明先進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6.開除開除,做人都做不好怎么做事?
7.尼瑪!太坑爹了!公司也管的太多了吧!哈哈!不過跟俺沒什麼關係,隨叫咱們是�絲啊!
8.離婚即離職,我覺得應該在全國上下各大公司大力推廣!
9.我尋找這樣的公司很久了,應該全國推廣並執行!!讓小三那裡涼快那裡睡呀!!
10.應該在全國執行,這樣離婚率會降低很多。。。

當事人回應

媒體報導此事件在微博上得到迅速傳播之後,人民網針對此事件專門採訪了該珠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我們公司的品牌文化就是婚愛文化,具體內容為浪漫忠貞,包容互愛;風雨同舟,不離不棄;白頭偕老,幸福一生,這也是我們的企業文化。”該珠寶公司企劃部行銷策劃主管薛艷花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這家珠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回應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他們出台此規定並不是炒作,也從沒有打算對外宣傳。“規定出台後,我們立即在公司內部各部門召開了會議,訊息是通過我們的內部員工流傳出去的。”薛艷花說。之後陸續又有成都晚報、遼瀋晚報、新聞晨報等新聞媒體針對此事進行了相關報導。除此之外,微博名人@李開復也針對這一報導在微博發表了評論,同樣引來不少微博網友的討論。

律師說法

該規定在法律意義上無效
長期代理婚姻糾紛案件的執業律師張健表示,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公民具有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不論結婚還是離婚,公民均具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受他人干涉。
“即使婚外情,也是道德層面的,用人單位也無權進行干涉和做出限制性的規定。”張健說,“因此,該公司做出的這項補充性規定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即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已達成任何形式的協定或約定,勞動者都可以主張該協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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