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性質賬戶

在借貸記賬法下,可以根據需要設定雙重性質賬戶。所謂雙重性質賬戶,是指既可以用來核算資產、費用,又可以用來核算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的賬戶。這類賬戶或者只有借方餘額,或者只有貸方餘額。根據雙重性質賬戶期末餘額的方向,可以確定賬戶的性質。如果餘額在借方,就是資產類賬戶;如果餘額在貸方,就是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利潤)類賬戶。例如,可設定“其他往來”賬戶來核算一個與本企業既有債權同時又有債務關係企業的經濟業務。當該賬戶期末餘額在貸方時,表明本企業承擔了債務,是一種“應付”的性質,屬於負債;當該賬戶期末餘額在借方時,表明本企業對對方的債權,是一種“應收”的性質,屬於資產。

此外,在會計中,還有一些賬戶如“待處理財產損益”“投資收益”“預提費用”“應收賬款”等其實都是雙重性質賬戶。由於任何一個雙重性質賬戶都是把原來的兩個有關賬戶合併在一起,並具有合併前兩個賬戶的功能,所以設定雙重性質賬戶,可以減少賬戶數量,使賬務處理簡便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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