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區財政局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負責管理區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 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三)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本級預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區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提出地方稅收征管建議,參與擬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稅收征管的調整建議。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負責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