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管理;協調指導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產業發展。 (六)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依法承擔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政執法工作。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陽江市委、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14號),設立陽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加掛陽江市體育局、陽江市著作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陽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與陽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 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體育局職責劃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三)加強文化、體育的協調發展,發揮資源整合優勢,增強文化發展活力,提高城市文化軟實力。
(四)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工作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管理;協調指導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產業發展。
(三)承擔對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以及從事文化體育經營項目和演藝活動機構的監管責任;承擔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機構的監管責任;承擔對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市場、發行市場以及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的監管責任。
(四)承擔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管理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維護、承傳和利用職責。
(五)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指導監督體育訓練競賽工作。
(六)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依法承擔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政執法工作。
(七)貫徹執行黨的文藝路線、方針和政策,指導各協會開展研討活動,充分發揮文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紐帶作用。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草擬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文物的年度工作計畫和政策檔案;負責文電、會務、綜合、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督辦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綜治維穩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黨群、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管理視窗工作。
(二)產業與政策法規科。
擬訂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和公共產業服務平台建設;配合推動重大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引導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產業社會投資,做好投資項目的服務工作;負責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屬文化體育場館的經營、使用及維護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產業統計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依法行政工作。
(三)文化藝術科。
擬訂文化藝術、青少兒文化及各級文化館(站)、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生產、評獎、研究和文藝演出;指導文化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業餘藝術教育及業餘文藝創作和培訓;指導協調全市性社會文化活動和廣場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鎮村文化等基層文化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扶持和監督民辦文化藝術機構發展;依法指導和管理文化體育的對外交流活動;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承傳、開發和利用工作。
(四)文體市場管理科。
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行業監管標準;承擔文化體育市場經營項目及活動的審批審核工作;指導、扶持文化體育市場行業協會工作。
(五)文物科。
參與起草、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維修、發掘、研究、出境、宣傳、展覽、徵集等工作;指導監督歷史人文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直屬和社會辦博物館的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
(六)民眾體育科。
貫徹執行民眾體育工作的法規、政策;擬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制度;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指導國民體質測定,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指導和開展民眾性體育和健身氣功活動;指導監督體育協會管理工作。
(七)競技體育科。
擬訂競技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競技體育項目設定布局、業餘訓練、學校體育及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和管理;指導青少年競賽工作;承辦市級以上重大體育競賽和反興奮劑、體育科教工作。
(八)廣播電影電視科。
承擔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管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的傳輸和安全輸出;對廣播影視製作單位、衛星電視節目接收設施的安裝和使用、電影放映以及廣播電視台(站)、小功率差轉台的功率和頻道等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廣播電視覆蓋網路的分級規劃、建設、保護工作和推進“三網融合”工程;組織實施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工程;指導、監管廣播影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
(九)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
承擔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管理工作;監管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組織對出版的各類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審讀;指導、監管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對印刷複製、發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鑑定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承擔對新聞出版、著作權經營項目及活動的審批、審核、登記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打擊侵權盜版行為,指導、監督新聞出版、著作權等行業協會機構。
(十)創聯室。
開展文學創作活動,負責編輯出版《陽江文藝》雜誌等文藝刊物,培養作者,扶植人才。負責對全省各文藝家協會,兄弟市文聯的聯絡工作,聯繫全市各協會的日常工作,開展各藝術門類的研討、展覽、評獎等活動,協調所屬協會的關係和協會內外文藝家的關係,反映文藝工作者的呼聲,維護文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協助黨和政府做好文藝工作者的思想工作,組織表彰和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

直屬機構

陽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承擔文化市場的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市場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的、跨區的執法活動;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陽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配大隊長1名(可由副處級幹部擔任),副大隊長2名。
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設派出機構1個:江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分隊。江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分隊配分隊長1名(可由副科級幹部擔任),副分隊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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