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夢龍

陸夢龍

陸夢龍:萬曆進士。歷任刑部主事、員外郎。因審訊張差“梃擊”案,得罪權貴。天啟中,以計賊功,累遷廣東按察使。崇禎時,官右參政,守固原。為人慷慨好談兵,以廓清群盜自許。後被農民起義軍包圍於老虎溝,戰死,贈太僕卿。陸夢龍有著《 周易》評論文集《易略》三卷,含史實評證。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陸夢龍官任刑部山東司員外郎期間,剛巧遇著“ 明末三案”之一的梃擊案。翌日,刑部有司會訊,胡士相、勞永嘉、趙會禎、陸夢龍、傅梅、王之采及 鄒紹先七人應訊,當中王、傅、陸三人供詞相合,會訊亦裁定應繼續審問張差。

明史記載

陸夢龍陸夢龍

陸夢龍,字君啟,會稽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張差獄起,引凡向宮殿射箭、 放彈、投磚石等律當以斬。獄具, 提牢主事 王之寀 奏差口詞甚悉,乞敕會問, 大理丞王士昌亦上疏趣之。時夢龍以典試廣東杜門,主事邢台傅梅過之曰:“人情庇奸,而甘心儲皇。吾雖恤刑山右,當上疏極論,君能共事乎?”夢龍曰:“張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張公何?當力爭之耳。”乃偕見問達。時郎中胡士相等不欲再鞫,趣問達具疏請旨,以疏入必留中,其事可遂寢。夢龍得其情,止勿復請。眾曰:“提馬三爺、 李外父輩,非得旨不可。”夢龍曰:“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編氓,須天子詔耶?差所供,必當訊實。”問達以為然。

明日,會訊,士相、永嘉、會禎、夢龍、梅、之寀及鄒紹先凡七人,惟之寀、梅與夢龍合。將訊,眾鹹囁嚅。夢龍呼刑具三,無應者,擊案大呼,始具。差長身駢脅,睨視傲語,無風癲狀。夢龍呼紙筆,命畫所從入路。梅問:“汝何由識路?”差言:“我薊州人,非有導者,安得入?”問:“導者誰?”曰:“大老公龐公,小老公劉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銀壺各一。”夢龍曰:“何為?”曰:“打小爺。”於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問矣。”遂罷訊。夢龍必欲得內豎名。越數日,問達再令十三司會審,差供逆謀及龐保、劉成名,一無所隱。士相主筆,躊躇不敢下,郎中馬德灃趣之,永嘉復以為難。夢龍咈然曰:“陸員外不肯匿,誰敢匿?”獄乃具。 給事中 何士晉遂疏詆鄭國泰。帝於是斃保、成於內,而棄差市,梅慮其潛易,躬請監刑。當是時,自夢龍、之寀、梅、德灃外,鮮不為鄭氏地者。已而之寀、德灃悉被罪,梅以 京察罷官。夢龍賴問達力獲免,由郎中歷副使。

天啟四年,貴州賊未靖,總督 蔡復一薦夢龍知兵,改右參政,監軍討賊, 安邦彥犯普定。夢龍偕總兵 黃鉞以三千人御之。曉行大霧中,直前薄賊,賊大敗。三山苗叛,思州告急。夢龍夜遣中軍吳家相進搗賊巢,撾苗鼓,聲振山谷,苗大奔潰,焚其巢而還。尋改湖廣監軍,遷廣東按察使。上官建忠賢祠,列夢龍名,亟遣使鏟去之。

崇禎元年大計,忠賢黨猶用事,鐫二級調任。三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東兗道。盜起曹、濮間,討斬其魁,餘眾悉降。遷右參政,守固原。夢龍慷慨好談兵,以廓清群盜自負。七年夏,賊來犯,擊卻之。閏八月,賊陷隆德,殺知縣費彥芳,遂圍靜海州。夢龍率游擊賀奇勳、都司石崇德御之,抵老虎溝。賊初不滿千,已而大至。夢龍所將止三百餘人,被圍數重,賊矢石如雨,突圍不得出。二將抱夢龍泣,夢龍揮之曰:“何作此婦孺態!”大呼奮擊,手馘數人,與二將俱戰死。事聞,贈 太僕卿。

出身及經歷

陸夢龍於萬曆三十一年( 1603年)中式舉人,三十八年( 1610年)舉進士,初授刑部山東司 主事,進刑部山東司 員外郎,再升刑部 郎中。四十三年( 1615年),典試廣東。四十五年( 1617年),調廣西 提學 僉事。後擢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右參議。 天啟二年( 1622年),調 湖廣 按察司副使、備兵荊西、兼江西按察司副使、管九江道。四年( 1624年),改 貴州右參政。後任湖廣 監軍,兼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右參政,再調廣東按察司 按察使。崇禎三年( 1630年),湖廣副使未赴任,後以 丁內艱去職;復官後改 河南左參政。歷任湖廣右參政、巡 陜西固原道、河南左參議。五年( 1632年),起故官任湖廣副使,兼分巡東兗道、山東副使。後贈太僕寺卿。七年( 1634年),戰死,卒於官,追謚 忠烈。

事跡

梃擊案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陸夢龍官任刑部山東司員外郎期間,剛巧遇著“ 明末三案”之一的梃擊案。事緣男子 張差手持木棍,闖進太子 朱常洛居住的 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事發後朝廷有令:“凡向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等律當以斬”。經訪查,刑部提牢主 王之采認為事有蹊蹺,輾轉之間私自審問張差,後其供出乃由 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 劉成所指使。此時,時任大理寺丞 王士昌亦上疏促詢之。

適時,陸夢龍以典試廣東杜門不出, 主事 邢台 傅梅拜訪陸,道:“人情庇奸,而甘心儲皇。吾雖恤刑山右,當上疏極論,君能共事乎?”陸回應曰:“張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張公何?當力爭之耳。”於是陸、傅二人一同尋見 張問達。此時,郎中胡士相等人不欲再審問張差,亦向張問達具疏請旨,言“以疏入必留中”,可完事。陸深知胡士相等人之情,認為於理不合,告卻勿再請旨。眾人曰:“提馬三爺、李外父輩,非得旨不可。”陸回道:“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編氓,須天子詔耶?差所供,必當訊實。”嚴詞否決胡等停止審訊張差的要求。張問達亦與陸有同感。翌日,刑部有司會訊,胡士相、勞永嘉、趙會禎、陸夢龍、傅梅、王之采及 鄒紹先七人應訊,當中王、傅、陸三人供詞相合,會訊亦裁定應繼續審問張差。到即將審問張差之時,眾人說話均吞吞吐吐。陸呼喊刑台三次用刑,均無回應,後擊案大呼,始開始用刑。實則張差“長身駢脅”(駢脅:畸形的一種,肋骨連線在一起),常斜視睥睨並傲語,見無瘋癲之狀。陸於是呼令刑方備紙、筆,並命張差繪畫進入慈慶宮之路的沿途狀況。傅梅問道:“汝何由識路?”張差答:“我薊州人,非有導者,安得入?”傅梅續問:“導者誰?”張差答:“大老公龐公,小老公劉公;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銀壺各一。”陸補問:“何為?”張差終招供曰:“打小爺。”胡士相等人此時心生疑慮,即坐起,曰:“此不可問矣。”遂罷訊,但陸依然欲追查真相,求得幕後黑手之名。過了數天,張問達再令十三司會審,差終於在多次迫供催問之下,供出幕後黑手乃太監龐保、 劉成二人,一無所隱。會審乃由胡士相主筆,胡聞供後躊躇不敢下筆,郎中馬德灃催迫之。勞永嘉有難色。陸不悅,曰:“陸員外不肯匿,誰敢匿?”於是向張差用刑。後 給事中 何士晉奏疏詆評懷疑是梃擊案主謀,鄭貴妃的胞弟鄭國泰。神宗聞訊,於是下令將龐保、劉成殺死於 內廠,把張差棄於市從輕發落。傅梅心恐當眾將張差棄於市的話會增加其潛逃機會,躬請神宗監刑。當時,除陸夢龍、王之采、傅梅、馬德灃外,鄭氏勢力幾乎滲透整個刑部,眾人此舉於是得罪權貴。王之采、馬德灃後因此而被論罪入獄,傅梅則以 京察被罷官。惟陸得張問達力保,獲赦免其罪,由刑部郎中歷任湖廣按察司副使。

靖賊害

天啟四年( 1624年), 貴州賊盜未得靖服,總督 蔡復一推薦陸為 知兵,改右參政,監軍討伐賊盜。時貴州賊 安邦彥犯 普定,陸偕同 總兵 黃鉞率領三千人抵禦之。軍隊一行人往行大霧之中,愈加迫近安賊,後賊部大敗。

及後,三山有苗賊叛, 思州告急。陸聞訊,連夜遣派中軍吳家相搗苗賊盤巢。途中敲打苗鼓,鼓聲響振山谷。苗賊崩潰,餘眾落荒而逃。陸軍焚燒賊巢。陸綏靖思州賊亂後,尋改湖廣監軍,再遷廣東按察使。此時,上官為其建忠賢祠以表功績,並列陸之名。陸聞訊不肯受,立即命人鏟去其名。 崇禎元年( 1628年), 大計, 魏忠賢黨部仍然賺權用事,將陸毀譽,並鐫二級調任。三年( 1630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東兗道。適時,曹、 濮等處有盜賊起,陸悉令,討斬賊魁,餘眾後均降服。陸於是又遷右參政,守 固原。此時,陸夢龍“慷慨好談兵,以廓清群盜自負”。七年( 1634年)夏,固原等地有賊來犯,陸率軍擊卻。閏八月朔日,賊陷 隆德,並殺死 知縣費彥芳,後包圍 靜寧州。陸聞訊,率游擊隊目賀奇勳、 都司石崇德抵禦。後抵 老虎溝。時賊眾人數不過千,但很快人數飆升。陸所將領軍隊謹得三百餘人,故被重重包圍,後“賊矢石如雨”,陸所領軍突圍不遂,賀、石二人抱著陸驚泣。陸此時揮開二人抱,曰:“何作此婦孺態!”大呼奮擊,一手手刃數賊。後與二將一同戰死。事聞報以朝廷,贈太僕寺卿,追謚 忠烈。

著述

陸夢龍有著《 周易》評論文集《易略》三卷,含史實評證。 吉林大學出版社《 四庫大辭典》評:“該書隨筆標識,不載經文,大抵尋文推句,融會宋儒之說,而用史事參證。雖非深研細琢,卻也有一二可取,如其拋棄河圖、洛書之說,實為卓見。”

陸又有著《梃擊始末》一卷,描述其處理梃擊案事務本末;評解集《四書解》、評《韓退之集選》;仕官雜記《憨聲集》、《黔行錄》、《行於世》;遊記《雲門寺記》,以及地方志《九江府志》二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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