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農業委員會

3、負責農業的規劃和重點農業結構布局的調整、農業資源配置、資源保護和產業間的綜合平衡。 4、負責農業的規劃和重點農業建設項目立項、初審和審批。 9、負責協調全縣農業系統工作人員的農民技術員及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主要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有關農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本縣農業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計畫。
2、組織參與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檢查、監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契約、財務和農民負擔管理。
3、負責農業的規劃和重點農業結構布局的調整、農業資源配置、資源保護和產業間的綜合平衡。
4、負責農業的規劃和重點農業建設項目立項、初審和審批。
5、負責政府所給農業部門的農業基本建設資金和支農資金、計畫內農用物資救災化肥、柴油及救災物資的分配。
6、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生產支出資金、農業生產支出資金、農業各項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全縣農業系統財政算內的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7、負責農業產品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引導農產品加工銷售和出口創匯。
8、負責農村環保與能源工作;參與農村集體土地的保護及徵用的審核;負責農村集體土的出租、出讓的簽訂工作;負責飼料資源的開發和飼料工作的管理。
9、負責協調全縣農業系統工作人員的農民技術員及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10、負責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和領導成員的配備工作。
11、負責南繁育種工作。
12、組織或參與有關農業工作對外交流工活動。
13、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
三、 內設機構(股室)(一)行政財會股(二)農業生產股(三)經營管理股
四、工作人員行為準則:政治堅定、忠於國家勤政為民、依法行政;務實創新、清正廉潔;團結協作、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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