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三五娘[梨園戲]

陳三五娘[梨園戲]

荔鏡記是古老的民間傳說,屬於中國明代傳奇作品,出於中國大閩南地區的潮州及泉州一帶,作者已失佚,主要為曲牌(劇本)型式,用戲劇來表演。 內文詞語用潮州話及泉州話混合著寫,可謂最早的一部閩南語出版品,故事內容在敘述陳三(泉州人)五娘(潮州人)愛情故事曲折之過程。 因荔鏡記的自由愛情故事與中國傳統父母作主的媒妁之言婚姻有所衝突,所以此劇在明清兩代一再被官府禁演,不過還是廣受大閩南地區的民眾歡迎。 2014年11月11日,陳三五娘傳說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信息

目錄導引

連環畫《陳三五娘》封面 連環畫《陳三五娘》封面

明朝嘉靖本荔鏡記全劇共55出,如下所示:

第一出 西江月

第二出 辭親赴任

第三出 花園游賞

第四出 運使登途

第五出 邀朋賞燈

第六出 五娘賞燈

第七出 燈下搭歌

第八出 士女同游

第九出 林郎托媒

第十齣 驛丞伺接

第十一出 李婆求親

第十二出 辭兄歸省

第十三出 李婆送聘

第十四出 責媒退聘

第十五出 五娘投井

第十六出 伯卿游馬

第十七出 登樓拋荔

第十八出 陳三學磨鏡

第十九出 打破寶鏡

第二十齣 祝告嫦娥

第二十一出 陳三掃廳

第二十二出 梳妝意懶

第二十三出 求計達情

第二十四出 園內花開

第二十五出 陳三得病

第二十六出 五娘刺繡

第二十七出 益春退約

第二十八出 再約佳期

第二十九出 鸞鳳和同

第三十齣 林大催親

第三十一出 李婆催親

第三十二出 赤水收租

第三十三出 計議歸寧

第三十四出 走到花園

第三十五出 閨房尋女

第三十六出 途遇小七

第三十七出 登門逼婚

第三十八出 詞告知州

第三十九出 渡過溪洲

第四十齣 公人過渡

第四十一出 旅館敘情

第四十二出 靈山說誓

第四十三出 途中遇捉

第四十四出 知州判詞

第四十五出 收監送飯

第四十六出 敘別發配

第四十七出 敕升都堂

第四十八出 憶情自嘆

第四十九出 途遇佳音

第五十齣 小七遞簡

第五十一出 驛遞遇兄

第五十二出 問革知州

第五十三出 再續姻親

第五十四出 衣錦回鄉

第五十五出 合家團圓

歷史背景

陳三五娘 陳三五娘

《陳三五娘》就是以元宵節為背景,敘述泉州人陳三邂逅黃五娘的浪漫愛情故事;該故事在潮汕地區廣為流傳。

“走花燈”為元宵節營造出浪漫的氣氛,增加了青年交往的機會。舊時那些平日足不出戶的深閨淑女,只有這天才被允許出門賞燈,她們往往乘機與意中人談情相會,所以這一天也造就了無數的良緣美眷。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浪漫詩句和“頭上金釵總落了,真是熱鬧這元宵”的遂溪縣元宵雷歌,便是見證。“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更是陳三與五娘互生情愫的具象寫照。到時候看看我們中間是不是也有人能因“鬧元宵、走花燈”而鬧出一段佳話,成就無數美好姻緣……

文化現象

電影《陳三五娘》VCD封面 電影《陳三五娘》VCD封面

“陳三五娘”是一個流傳於粵東、閩南、台灣和東南亞潮人聚居地家喻戶曉的民間故事。1993年,台灣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研究生劉美芳發表其碩士論文《陳三五娘研究》,這是台灣繼陳香的《陳三五娘研究》、林艷枝的《嘉靖本荔枝記研究》等重要著述之後對陳三五娘故事進行較全面研究的論著。

據作者介紹,該文撰寫歷時五年,調查的足跡遍及台灣和閩、粵二省的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潮州、汕頭以及香港;參考資料100多部,其中各種論著90部,歌冊、劇本、小說32部,期刊13部,音像資料27部。

劇本和音像涉及的地方劇種有梨園、高甲、潮劇、莆仙、黃梅、海豐白字、歌仔戲(薌劇)、布袋戲、紙影戲等;說唱有閩台的歌仔冊、錦歌、南音、南管白字、竹馬、車鼓和潮州的歌冊、歌謠;小說有《荔鏡傳》、《繡巾緣》、《陳三五娘》、《荔鏡緣新傳》以及日本作家佐藤春夫的《星》;電影除大陸拍攝的梨園戲《陳三五娘》和潮劇《荔鏡記》外,尚有香港的《新陳三五娘》和台灣的《益春告御狀》、《陳三五娘》、《五娘思君》等;此外還有電視劇《荔鏡緣》,舞台劇《現代陳三五娘》和舞劇《陳三五娘》。

1995年《潮州市文史資料》第15輯發表我市已故知名戲劇家劉管耀輯錄的《荔鏡春秋》,收入從明代正德之前(1521年以前)至1995年四百多年有關“陳三五娘”的大事記,這也可以說是一篇陳三五娘文化史,其中有關戲文,劇作36處,出版小說17處,歌冊22處,故事3處,音像製品26處,評介、研究文章68處,演出活動68處(包括拍攝電影、電視6處)。

一個民間愛情故事,經歷幾百年的流播,無論其深度與廣度,都遠超全國的同類題材。時至當代,其故事仍在不斷發展。改革開放的20多年來,僅我市就先後創作潮劇《益春夜遇》、《荔鏡外傳》、《益春》、《荔鏡後傳》和近期獲獎的《益春外傳》,這是一個獨特的文化現象。

劉美芳在《陳三五娘研究》中,對該故事的發展及各版本、各門類進行比較研究後,得出的結論是:《陳三五娘》較之《鶯鶯傳》中的張拱與鶯鶯,《花舫緣》的唐寅與秋香,更具有“人本主義的浪漫精神”和“人的覺醒”,“在意識上有反叛時代束縛的價值”。且“藉由語言的共通性,它流行於泉州、漳州、莆仙、潮州,借移民擴及台灣、東南亞”。

對於“陳三五娘”這一文化現象,是否還可再作深入的考察呢?即透過這一現象研究其所具有的文化內涵?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從如下幾方面進行考察、研究:

⒈歷史上潮州與閩南的淵源關係。從兩個主角分屬福建的泉州和廣東的潮州,人們會發現其中在歷史上的密切聯繫。唐代,潮州曾三度歸屬福建管轄,而潮州管轄範圍則至今漳州以下各縣;宋代,大量閩籍官員到潮州主政,促進了中原文化的傳播和潮州話的形成;明代,作為中國東南沿海的主要口岸潮州和泉州,其經濟和人員交往更為密切。這些,應是“陳三五娘”故事產生傳播的重要歷史背景。

⒉據現存的資料考證,“陳三五娘”的故事產生於明代中葉,這正是資本主義經濟在中國的萌芽階段,閩南、粵東作為對外交往的視窗,民主、自由的思想影響也同樣出現,並必然反映在文藝創作上,這就為什麼會出千金小姐黃五娘敢於在樓上把“手帕荔枝擲分伊”,而貴公子的陳三,居然賣身為奴三年,以求能追求五娘,這些“膽大妄為”的“越軌”行為,不正是民主、自由思想的體現嗎?儘管官府(如廈門)曾以“誨淫”明令禁演,但沒有能夠阻止其傳播,這不能不說是民主思想的萌芽和影響。

⒊“陳三五娘”故事的發展,反映了中國近代二種不同思想觀念的鬥爭,“放掉益春在半山”,“益春產子洪承疇(明末清初大學士)的傳說和《陳三殉情》、《審陳三》等節目,反映對這一故事主要人物的批判,即違反禮教的人應受報應;而《續荔鏡記》、《荔鏡外傳》、《益春》、《益春告御狀》等則延伸故事的民主、自由思想,尤其以益春這一“卑賤人物”為主角,更強烈地反映一種草根意識。

⒋“陳三五娘”作為閩台最古老的歌仔冊“四部系”,作為潮劇第一個劇本(即明嘉靖《重刊五色潮泉插科增入詩詞北曲勾欄荔鏡記戲文》)和“台灣歌仔戲第一劇本”(據《台灣電影戲劇史》記載),其中所涉及的人物,場景、語言、風俗和審美觀等,都是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反映了一種藝術形式在誕生和形成過程的文化本質和內涵,這不僅對於研究民間藝術史有重要價值,而且必然對於地方題材的創作產生影響。

“陳三五娘”的文化現象為我們提供一個重要的啟示,就是要重視對俗文化的研究。

文化一般有雅俗之分,雅文化多存在於殿堂,俗文化則存在於民間,但這二種文化之間似乎沒有明顯的界線,所謂雅中有俗,俗中有雅。被喻為“大俗大雅”的潮州文化,其載體多數存在於民間,即通常所謂的俗文化,而恰恰這部分文化很少見之史籍記載,主要是民間的世襲流播,因此也往往易為人們所忽視。全國啟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足以引起人們對於這方面的重視。

藝術價值

《陳三五娘》又名《荔鏡記》,是潮劇的經典名作。不過似乎《陳三五娘》比《荔鏡記》更加有名。

《百年梨園春秋》之中可以見到梨園戲《陳三五娘》見不到潮劇的《荔鏡記》。

再者,《陳三五娘》這個名字相對比較通俗,普通老百姓一聽就知道講的是一個叫陳三與一個叫五娘之間的愛情故事。

《陳三五娘》 《陳三五娘》

所以,無論是在潮汕本地還是在外面,《陳三五娘》這個名字相對比《荔鏡記》影響要大。

荔”與“鏡”是陳三五娘二人愛情之間的物證。五娘摟頭看見陳三騎馬經過,藉助荔枝表達愛意。是以民間有歌謠唱道:“六月暑天時,五娘樓上賞荔枝,陳三騎馬樓前過,五娘荔枝擲給伊!”因為有了荔枝傳情,才有後來陳三傾心假裝磨鏡師傅來到黃家。藉助磨鏡來到黃家只是一個初步的開始,陳三藉助打破鏡子的機會,自己甘願賣身以抵押鏡子。如果沒有荔枝與鏡子,這齣經典的戲劇就簡直無法演繹下去了。

這個劇目在明朝的時候就已經上演了,流傳至今的明朝潮州戲文五種之中,就有一個是《荔鏡記》。

這個戲劇的故事發生背景是在宋朝。宋朝是一個非常重理法的朝代,男女無媒而在一起是不為時世所容的,《荔鏡記》含有“荔枝寶鏡為媒證”,我想可以為這個故事在當時社會現實之中勉強找到一個得以站住腳的合法理由吧。

藝術影響

《陳三五娘》 《陳三五娘》

“陳三五娘”是一個廣泛流傳於閩南文化圈的美麗傳說,始於歷史故事,後來演化為戲曲,戲曲故事又使民間傳說更富有傳奇色彩。歷史上陳三、五娘,五娘的婢女益春,以及有父母之命與五娘定親的林大,真有其人。據清代潮陽人鄭昌時《韓江見聞錄》記述,泉州書生陳三隨兄嫂廣南赴任,路經潮州,邂逅黃九郎之女黃五娘,一見鍾情,決意求婚,幾經曲折,終成眷屬。陳三生活在南宋末年,名麟,字伯卿,排行第三,又叫陳三,其故里在泉州市洛江區河市梧宅,梧宅附近有一道水壩就叫陳三壩,當年陳三讀書處“青陽室”仍有跡可尋。20世紀中葉泉州朋山嶺上曾經發現刻有陳三墓志銘的碑石,稱陳三是個“風流倜儻,工詩善文,無意仕進”的人物,他自從游潮州娶了黃九郎的第五女碧琚為妻之後,就隱居林泉。

從歷史故事——民間傳說——明代泉州傳奇文言小說《荔鏡傳》(祖本)——明代嘉靖前《荔枝記》演出本——明代嘉靖《荔鏡記》演出本,到現代形成膾炙人口的泉州梨園戲《陳三五娘》演出本,戲文增加了元宵賞燈、林大托媒、陳三遊街、陳三磨鏡、陳三為奴,益春留傘、巧繡孤鸞、林大逼婚、五娘斷約、夜奔泉州等情節,一些後來被刪節的戲文,如林大告狀、五娘探牢、發配崖州、小七送書等,則成為民間故事。隨著陳三五娘傳說不斷充實,後來又衍生了曲藝、舞劇、話劇、長篇小說以及電影戲曲片、故事片等文藝形式,還出現陳三五娘文化研究的專家學者。

與中國四大民間傳說白蛇傳、天仙配、孟姜女、梁祝等神話愛情悲劇不同,為追求美好愛情,陳三以一介書生,隱瞞身份,甘心為奴三年,黃五娘敢於與封建禮制決裂,與心愛的人私奔,有情人終成眷屬,以另一種形式表達與命運抗衡的精神,寄託對美好愛情的嚮往,符合“人民民眾已經形成固定的認知定位和心理期待”,給人以美的享受。傳說元兵入泉州,大肆殺戮,陳家宅院被官兵包圍火毀,陳三和五娘落荒出逃,雙雙投井殉情。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一個生死與共的悽美結局,讓後人為之感動,為之讚美,流傳至今。

歷史事實

被譽為南國藝苑奇葩的潮劇"陳三五娘"又名"荔鏡記"的愛情故事在粵東和閩南民間廣為流傳。劇中的五娘於元宵觀燈,邂逅陳三,林大鼻聘婚,五娘不從,五娘投荔與陳三示情,陳三磨鏡入府為奴,林大鼻迫婚,陳三偕五娘益春跑泉州。

該劇1955年由正順潮劇團首演,導演鄭一標、吳峰,作曲楊其國、黃欽賜、陳華,主要名演員有李欽裕飾陳三,姚璇秋飾五娘,蕭南英飾益春,郭石海飾林大,吳林榮飾卓二等,公演後"陳三五娘"成為潮劇一顆永不退色的明珠。

1956年廣東潮劇團成立也演出此劇,並於1961年由香港鳳凰影片公司拍成彩色影片。經多年演出和播放,劇中陳三、五娘、益春、林大等主要人物已成為潮人男女老少皆知的人物形象,但其真的歷史史實卻鮮為人知。據清人鄭昌時的《韓江見聞錄》記載:五娘是明朝人,其父黃九公是當時富翁,家住潮州城西門外草木相映、花紅葉綠、百鳥聲喧的蔚園。黃九公有兩個女兒,大姐就是五娘,小妹名叫六娘。五娘丰姿艷麗,人稱國色,早巳被城中西街武生林大悶(俗稱林大鼻)聘為妻,林大鼻是個花花公子。

正是無巧不成書,福建泉州有個才子叫陳伯卿,家中排行第三,左鄰右舍皆稱他陳三。其兄長早年科舉高中進士,後官居廣東轉運使。那年,陳三奉母親命,從泉州護送家嫂到其兄官邸。路過潮州城,受到兄長同年好友潮州知府熱情款留。這時正是春天,潮州風光很是迷人。陳三興游潮州八景,路過溫馨幽靜的蔚園,禁不住駐足觀看,恰好看見繡樓中有位俊麗的小姐,此人正是五娘。陳三頓生愛慕之心,決意定要娶五娘為妻。回到府衙,陳三向知府相討娶五娘之事,才知道五娘已經訂了親。陳三還不甘心,發誓定要設計娶得五娘,即向潮郡師爺求教。師爺思索一方後詢問:"五娘還有姊妹嗎?"答:"有小妹六娘還沒有定親。"師爺靈機一動對陳三說:"公子何不娶六娘?"陳三皺眉頭:"小生想娶的是五娘,請師爺賜與良策吧。"師爺嘰嘰咕咕對陳三耳語一通,最後說:"公子就先聘定六娘吧!"陳三聽後高興得眉開眼笑,請知府做媒,到黃家提親,聘定了六娘。

陳三照師爺的計謀行事,先護送嫂嫂去廣州;臨行時,對府衙紳士說:"陳三已和五娘訂了親。這些言語傳到林大鼻耳朵里,他半信半疑,就叫媒人去質問黃九公,黃九公說:"黃家乃詩禮門風,哪有許婚換婚之理。陳三聘的不是五娘,是我的小女六娘。"媒人把黃九公的話回稟林大鼻,林聽後心頭大石才落地。幾個月後,陳三從廣州回到潮州府衙,即擇了吉日,準備迎親。這時他在潮州城製造傳聞:"陳三就要迎娶五娘啦。"林大鼻一而再聽到陳三要娶黃五娘,一定是黃家攀陳家官大,黃、陳兩家勾結,以桃代李,心裡非常緊張起來了,叫親友去質問黃九公。黃九公一聽,火冒三丈,把林家罵了一通,說:"老夫是潮郡知名賢明鄉紳,哪能做出傷風敗俗的事來!況且陳三是廣東轉運使的弟弟,替他說媒的又是潮州知府,皆是明法守紀之人,現婚帖俱在!"來人被呵斥一頓,林大鼻只好忍氣吞聲不敢再言三語四。

陳三迎娶那天,請了府衙里許多身強力壯的兵勇沿途護衛,又帶了許多親丁到黃家,把六娘接上花轎,還秘密派人再傳聞:"陳三已奪得了五娘!"訊息傳到了林家,林大鼻怒不可遏,大罵陳三仗倚官勢,搶其嬌妻五娘。這時旁人對林獻計道:"陳三雖是官家子弟,可他家遠在泉州,強龍鬥不過地頭蛇,相公是本地豪紳,他敢搶人,我們人多勢眾難道還怕搶不過他嗎?陳三搶去,我們奪來·!"林大鼻覺得有理,便令人立刻布置廳堂準備迎親,自己帶家丁人等到半途攔截陳三搶其愛妻黃五娘的花轎。陳三那幫人假裝抵敵不過,將花轎讓由大鼻的人抬走了。

花轎抬到林家,早巳賓朋親友滿堂,鼓樂鞭炮齊鳴,林大鼻掀起轎門一看,才知上了當,新娘是六娘不是五娘。林大鼻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府衙已派差役傳林大鼻上公堂,潮州知府大罵林大鼻目無王法,光天化日搶奪官親!林大鼻啞巴吃黃連,指天劃地:"小人中計,還要受搶親之罪?!大人你要怎么懲治!"知府說:"念你尚有認罪表現,本府寬恕於你。但六娘花轎已抬進你家,夫妻名份已定,你就將錯就錯娶了六娘吧。"陳三終於如願娶得了五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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