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霉實驗

防霉實驗是本標準在整合GB/T4768-1995《防霉包裝》、GB/T4857.21-1995《包裝運輸包裝件防霉試驗方法》標準基礎上制定的。

本標準在整合GB/T4768-1995《防霉包裝》、GB/T4857.21-1995《包裝 運輸包裝件 防霉試驗方法》標準基礎上制定的。
本標準與原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根據GB/T 4798.2 的規定,將原標準表1中的aB1、aB2、aB3改成2B1、2B2、2B3。
—將原標準中第5.1.4條防霉包裝的印刷標誌的要求放到第8章中。
—本標準增加了第8章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包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GB/T 4768- 200X
防霉包裝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件防霉等級、技術要求、防霉包裝環境條件、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機械、電工、電子、儀器和儀表等產品在流通過程中防止黴菌侵襲的包裝。
本標準不適用於食品、醫藥等產品在流通過程中防止黴菌侵襲的包裝。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4122 包裝術語
GB/T 4797.3 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 生物
GB/T 4798.2 電工電子產品套用環境條件 運輸
GB/T 5048 防潮包裝
3 術語和定義
GB/T 4122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防霉劑 fungicide
對黴菌生長發育具有抑制或殺滅作用的化學物質,在工業中常用的有殘效性防霉劑與揮發性防霉劑兩大類。
3.2 黴菌 mould
屬真菌類,體呈絲狀,可產生多種形式的孢子,多腐生,種類很多,常見的有青黴、麴黴與不完全菌類。工業中可以利用其生產工業原料,部分菌類可危害人類、動物、植物以及工業產品與原料。
3.3 孢子 spore
是真菌的繁殖體,一般很小,由於它的性狀、發生過程和結構的差異而有種種名稱,如無性孢
子(分生孢子、孢囊孢子等),有性孢子(結合孢子、子囊孢子等)。直接由營養細胞通過細胞壁加
厚和積貯養料而形成的能抵抗不良環境條件的孢子叫“厚垣孢子"、“休眠孢子"等。
3.4 培養基 medium
能提供黴菌生長的營養物質,一般都含氮、碳水化合物、礦質鹽類(包括微量元素)和水等。按所用原料不同分天然培養基與合成培養基兩類。
3.5 模擬件 imitation item
由於黴菌試驗是破壞性試驗,貴重而複雜的包裝件在試驗後無法再用,或者由於試驗樣品過大,不能提供大型試驗設備時,則採用能代表產品或包裝件的材料組成及製造工藝的試驗樣品進行試驗,這種樣品稱為模擬件。
4 防霉包裝等級
4.1 凡產品要求防霉包裝時,必須在產品技術檔案中規定產品的防霉包裝等級要求。
4.2 包裝件的防霉包裝等級應根據產品抗黴菌侵蝕能力,運輸、貯存所涉及的環境條件、包裝件結構、選用的包裝材料的抗霉性能以及包裝件黴菌試驗的結果等因素來確定。
4.3 防霉包裝等級劃分為1級包裝、2級包裝、3級包裝和4級包裝。四個等級的劃分詳見表1。
表1 防霉包裝等級包裝等級 要 求
1級包裝
內外包裝材料與包裝件表面,按本標準進行28d黴菌試驗,均未發現黴菌生長。
1級包裝是在兩年內經常處於GB/T 4797.3中所規定B4區中或相應的環境條件下(如海邊、坑道等)的包裝件。在運輸過程中常處於GB/T 4798.2中所規定的2B1區或有黴菌生長條件的2B2、2B3區域內,但包裝件已採取防霉措施。
2級包裝 按本標準經28d黴菌試驗後,內包裝密封完好,產品表面未見黴菌生長,內包裝薄膜表面亦無黴菌生長。外包裝(以天然材料組成)局部區域有黴菌生長,生長面積不得超過整個包裝件全面積的10%,但不能因長霉而影響包裝件的使用性能。
2級包裝是經常處於GB/T 4797.3中規定的B2、B3區或相應於B2、B3區的環境條件下的包裝件。
3級包裝 按本標準經28d黴菌試驗後,產品及內外包裝均出現局部長霉現象。長霉面積不得超過包裝件全面積的25%。
3級包裝適用於GB/T 4797.3規定的B1區與GB/T 4798.2中規定的2B1區或相應環境條件下的包裝件。包裝件本身未採取任何防霉措施。
4級包裝 產品包裝件按本標準進行28d黴菌試驗後,局部或整件產生嚴重長霉現象,長霉面積占包裝件全面積的25%以上。若試驗延長至84d,試驗期內包裝材料機械性能下降,產生霉斑而影響外觀。
4級包裝不適於濕熱季節在GB/T 4797.3規定的B2、B3及B4區之間或相應環境條件下進行長時間的運輸和儲存。
5 防霉包裝技術要求
5.1 質量要求
5.1.1 根據被包裝產品的性質、結構、貯運和裝卸條件,以及被包裝產品生產的工藝等條件進行防霉包裝設計,使產品包裝在出廠後兩年內符合與包裝件要求相應的防霉包裝等級的要求。
5.1.1.1 採用密封包裝時,在出廠後兩年內包裝容器或內包裝袋內其相對濕度應控制在60%以內,其相對濕度的檢查應按照GB/T 5048《防潮包裝》要求進行。
5.1.1.2 非密封包裝的產品應採用有效防霉措施,以保證產品出廠兩年內符合其防霉的要求。
5.1.2 被包裝的產品,包裝前必須按有關規定經過嚴格檢查,確認產品是乾燥與清潔的,產品外觀無黴菌生長痕跡,以及無直接引起長霉的有機物質的污染。
5.1.3 產品包裝按其他專業包裝標準的規定採取相應防護措施時,應注意所採用的措施不應對防霉產生不良影響。
5.2 材料要求
5.2.1 所使用的材料在產品包裝前,不應有長霉現象與長霉斑痕。
5.2.2 用於防霉包裝的材料,應選用耐霉性強的材料。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不能使用會嚴重長霉的材料。
5.2.3 凡耐霉性差的材料,應按相應標準和專業產品技術要求進行防潮防霉處理。處理後的材料對被包裝產品不應產生腐蝕等不良影響。
5.2.4 產品包裝材料,使用前按有關規定進行乾燥處理。避免使用吸水率與透濕率超過要求的材料。
5.3 包裝環境條件
5.3.1 產品包裝應符合GB/T 5048規定的要求,特別是包裝環境條件中相對濕度不能超過規定範圍,保持環境清潔,避免有利於黴菌生長的介質帶入包裝箱內。
5.3.2 包裝過程中避免手汗和油脂等有機污染物污染產品與包裝件。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原理
本試驗方法是在模擬自然界黴菌生長環境條件、按黴菌生長的生理特點進行設計的試驗箱(室)內進行試驗,以考核包裝件或包裝材料抗霉侵襲的能力。
本試驗方法適用於產品的包裝件及包裝材料在流通過程中遭受黴菌影響極影響程度的試驗,不適用於食品、醫藥等產品的包裝件及包裝材料的在流通過程中遭受黴菌影響極影響程度的試驗。
6.2試驗設備
本試驗應在特殊的黴菌試驗箱(室)內進行,黴菌試驗箱(室)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6.2.1試驗箱(室)的有效空間各點溫度應在28℃~30℃之間,指示點的溫度應控制在29℃±1℃。6.2.2應控制試驗箱(室)內有效試驗空間的相對濕度大於96%,指示點的相對濕度應控制在(97
±1)%。
6.2.3試驗箱(室)內有效空間各點溫度的波動每小時不得超過1℃。
6.2.4試驗箱(室)內每7d換氣1次。換氣期間箱(室)內的溫度不低於25℃,相對濕度不低於80%,指示點溫度允許波動於25℃~32℃之間,但換氣結束後,在2h內應達到第6.2.1與6.2.2條規定的值。
6.2.5試驗箱內的風速為(0.5~2)m/s,但使用風速大小應不影響黴菌的正常生長,並滿足6.2.1條的規定。
6.3試驗程式
本試驗必須由掌握微生物操作技術的專業人員進行。
6.3.1試驗樣品的準備
6.3.1.1 試驗樣品可根據產品標準與流通過程中環境條件的要求,選用包裝件或有代表性的包裝部件、模擬件、內包裝件和包裝材料進行抗霉性能試驗。
6.3.1.2 所選試樣應與產品最終使用的形式一致,並能代表包裝件的包裝工藝。
6.3.1.3 在試驗樣品準備的全過程中必須保證試驗樣品不受人為污染。
6.3.1.4 選用的試驗樣品為包裝材料時,其數量每種不少於3件。
6.3.1.5 選用的試驗樣品為包裝件或包裝部件等大件樣品時,樣品數量由委託單位與試驗單位雙方協商確定。
6.3.2試驗對照樣品的製備
6.3.2.1 試樣的對照樣品分為檢測孢子活力的對照試驗樣品與測定試驗箱內試驗條件的對照試驗樣品。
6.3.2.2 檢驗孢子活力的對照試驗樣品為試驗所用的各種菌種分別製成單一的孢子懸浮液,混入固體培養基內,在25℃恆溫培養箱內培養,若7d內各種菌種生長良好,該試驗有效。
6.3.2.3 測定試驗箱內試驗條件的對照樣品為含液體培養基的純布條或紙片。與6.3.1準備的試樣隨機放置於試驗箱內,若7d內對照樣品黴菌生長良好,該試驗有效,否則試驗須重新進行。
6.3.3試驗菌種的準備
6.3.3.1進行防霉包裝件試驗時應全部使用下列八種黴菌,若對包裝材料或特殊包裝件進行試驗時,可增加相應的具有腐蝕能力的菌種,但必須在報告中註明。
黑麴黴 Aspergillus niger V.Tieghem (A.C 3.392 8)
土麴黴 Aspergillus terreus Thom (A.C 3.393 5)
出芽短梗霉 Aureobasidium pullulans Arnand (A.C 3.398 4)
宛氏擬青黴 Paecilomyces variot Bamier (A.C 3.425 3)
繩狀青黴 Penicillium funiculosum Thom (A.C 3.387 2)
赭綠青黴 Penicillium ochrochloron Biourge (A.C 3.430 2)
短帚霉 Scopulariopsis breuicaulis Thom (A.C 3.398 5)
綠色木霉 Trichoderma virde Pers.Ex.Fx. (A.C 3.294 2)
6.3.3.2試驗中使用的菌種必須是重新培養14d~21d的新鮮菌株。
6.3.4孢子懸浮液的製備
製備孢子懸浮液應按微生物操作規程進行,採用6.3.3規定的菌種,將重新培養好的菌種孢子接入200mL無菌水中,再加入濕潤劑(吐溫60或吐溫80)1滴。每種菌種的孢子數不得低於0.5×10個/mL。使用孢子懸浮液噴射樣品時不得產生水滴。
6.3.5試驗條件
6.3.5.1 供試驗的黴菌箱(室)應是符合黴菌箱技術指標要求的試驗設備。
6.3.5.2 試驗期間黴菌試驗箱各點溫度應在28℃~30℃之間,相對濕度應大於96%。
6.3.5.3 試驗期間每7d換氣一次。
6.4試驗周期
試驗周期一般為28d,若要測定黴菌對試驗樣品的破壞程度,將試驗周期延長至84d ,但必須在產品標準中明確規定。
6.5 試驗步驟
6.5.1 按6.3.5.2的要求調試試驗箱至箱內溫、濕度穩定、符合要求為止。
6.5.2 將6.3.1規定的試驗樣品與6.3.2規定的試驗對照樣品隨機懸掛於箱內。
6.5.3 將6.3.4配製的孢子懸浮液均勻噴在箱內樣品上。
6.5.4 若採用模擬件或非密封包裝件進行試驗時,內包裝件內必須感染黴菌孢子。若採用正常包裝件或密封包裝,則不必在包裝密封件內感染黴菌孢子。
6.5.5 關閉試驗箱門,開始計算試驗時間,至28d或84d周期結束時進行全面檢查。
6.5 結果評定
6.5.1 受試樣品試驗後必須按本標準規定的防霉包裝等級要求,詳細記錄試樣長霉或不長霉以及長霉面積。
6.5.2 對長霉樣品應分析長霉原因,提供對試驗分析的依據。
6.6 試驗報告
6.6.1 為完備試驗報告和便於對試驗結果進行分析,試驗進行前應具備下列檔案:
a.樣品來源、樣品送試方式(送檢或抽檢)、數量和生產批號等;
b.包裝件的設計、結構和包裝工藝;
c.按本標準規定的防霉包裝等級要求;
d. 若樣品經過防霉處理,應提供防霉處理工藝。
6.6.2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項目:
a.包裝件名稱、來源和數量;
b. 所用黴菌試驗箱的名稱及型號;
c. 試驗條件、溫度和相對濕度值;
d. 試驗周期;
e. 試驗菌種的名稱與菌種的增減情況;
f. 黴菌生長狀態的描述和長菌程度的記錄;
g.分析、結論與建議;
h. 試驗操作人員及審核人簽字。
7 檢驗規則
7.1 包裝件按相應標準和有關產品技術檔案規定的防霉等級要求進行檢驗。
7.2 凡屬下列情況的包裝件應作防霉包裝試驗:
a. 根據產品要求採用新設計的防霉包裝件;
b.在包裝方法、包裝材料和防霉工藝有變動時;
c. 正常生產的包裝件,根據各專業標準的規定抽檢包裝件進行黴菌試驗。
7.3 經試驗後,防霉包裝試驗結果達不到技術檔案規定的等級要求時,應加倍抽樣重複試驗一次。如重複試驗後仍達不到技術檔案規定的要求時,則判為不合格。
8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8.1 防霉包裝的印刷標誌採用GB/T 191中規定的標誌,並註明包裝日期與有效時間。
8.2 防霉包裝件、包裝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
8.3 防霉包裝件、包裝材料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表面的刮劃,以免影響防霉效果。
8.4 防霉包裝件、包裝材料應貯存在潔淨、乾燥的庫房內,貯存期為2年。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防霉包裝設計
A1 防霉包裝設計
A1.1 設計原則
根據產品技術要求與黴菌生長、發育的條件,合理地選用包裝材料與包裝技術,使包裝件達到防霉包裝等級的要求。
A2 黴菌生長控制
A2.1 黴菌生長要素
A2.1.1 黴菌生長對溫度要求:試驗使用的黴菌生長發育的最適溫度範圍為24℃~30℃,有些真菌在-5℃~+8℃時仍能生長,有些真菌在37℃時發育良好,但在高溫條件下菌絲體不能存活。
A2.1.2 黴菌生長對濕度要求:黴菌生長相對濕度的適宜範圍是70%~99%,相對濕度低於65%以下時很難生長發育。
A2.1.3 黴菌生長的養料:天然有機物質可作為黴菌的營養物。
A2.1.4 有害菌種的存在:黴菌的孢子傳播是引起長菌的主要途徑,在自然界幾乎任何空間的空氣中都存在一定數量的孢子,可以感染物體,但腐蝕材料的菌種其腐蝕性能具有專一性。
A2.1.5 影響生長的其他因素:自然環境條件的光、風、氧和pH值,以及貯存和使用的微氣候環境條件等,都能影響黴菌的生長。
A2.1.6 上述諸因素對黴菌生長的影響是相互關聯和相互制約的。
A2.2 黴菌的控制
A2.2.1 在包裝件中控制黴菌生長要素中的任何一種,均可達到防止或遲緩黴菌對包裝件產生的影響。
A2.2.2 包裝件中控制黴菌生長的防霉措施是包裝件包裝工藝的組成部分,但所採取的防霉措施不得對包裝件的其他工藝措施和產品性能產生不良影響。
A3 包裝材料的選擇
在設計防霉包裝時就應注意選用不易被黴菌利於的材料。包裝材料的耐霉程度可分為下列三種。
A3.1 耐霉材料:此類材料大部分為人工合成材料與無機材料,不能給黴菌提供營養物質。
A3.2 半耐霉材料:這類材料套用最廣,由耐霉與不耐霉物質混合組成,耐霉性能不穩定。其耐霉程度主要取決於組成物質、添加劑以及混合組成時的生產工藝,例如以木粉為填料的熱壓塑膠件、環氧漆、聚乙烯膜、聚氯乙烯製品和人工合成橡膠等。
A3.3 非耐霉材料:在黴菌試驗時其長霉程度嚴重,此類材料大都是天然有機材料及其製成品,能提供黴菌生長的養料,如紙張、木材、棉紡織品、天然橡膠、皮革以及含有這些材料的製品等。
A4 包裝件流通時環境條件的控制
A4.1 應重視包裝環境,實行文明生產,防止有機物質和已長霉材料混入包裝件中。
A4.2 在包裝件儲存運輸過程中力求乾燥和通風,發現長霉現象應及時處理,以免傳染其他包裝件。
A5 防霉包裝方法
A5.1 密封包裝:控制密封件內部環境,如採用抽真空、充惰性氣體、除氧和使用防潮劑等工藝措施,使用這些工藝措施應與包裝件防潮、防鏽綜合考慮。必須指出上述方法優勢只能在短期內推遲或抑制黴菌生長,正確使用揮發性防霉劑可以在較長時間內抑制黴菌生長。上述幾種方法的效果與包裝件密封的可靠程度有著密切關係。
A5.2 非密封包裝:包裝件中易霉部分按技術條件要求防霉時,可採用防霉劑處理易霉材料,但要注意選用合適的防霉劑與防霉處理工藝,因為不同工藝的防霉有效時間不同,就現有結果證明其差別可達幾個月至十幾年之多。加強包裝管理,嚴格執行防潮和防腐等有關標準,控制生產流通環境,嚴密包裝設計,這些措施均可以防止包裝件受黴菌侵蝕的影響,達到防霉的目的。
可以進行防霉試驗的檢測機構:蘇州電器科學研究所國家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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