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禦使

防禦使,中國古代官名。唐代開始設定的地方軍事長官。唐武則天時始設於夏州﹐安史之亂時分設於中原軍事要地﹐掌本區軍事﹐以刺史兼任﹐常與團練使互兼﹐以後廢置無常。

簡介

清代各省駐防軍中設防禦使﹐是正五品武官。駐京之健銳營及各陵寢亦設防禦使,不稱使﹐為低級武官。

沿革

唐代開始設定的地方軍事長官。唐武則天時始設於夏州﹐安史之亂時分設於中原軍事要地﹐掌本區軍事﹐以刺史兼任﹐常與團練使互兼﹐以後廢置無常。

唐代防禦史全稱為防禦守捉使。有都防禦使﹑州防禦使兩種。州防禦使最早見於聖曆元年(698)﹐唐王朝以夏州都督領鹽州防禦使。開元二年(714)又授薛訥為隴右防禦使。唐玄宗李隆基為平定安祿山的叛亂﹐天寶十四載(755)十一月詔令在軍事衝要地區置防禦使﹐次年正月以許遠為睢陽郡太守兼防禦使﹐隨後在河南﹑河北﹑河東﹑關內﹑山南﹑劍南等地設定。肅宗寶應元年(762)五月﹐詔停諸州防禦使。但不久﹐代宗又復置﹐並一直延續到唐末五代。

都防禦使管轄數州﹐地位低於節度使。唐代後期﹐隨著藩鎮勢力的擴大﹐都防禦使也有升級為節度﹑觀察使的。

防禦使﹑都防禦使本來只負責一州或數州的軍事。因常由刺史或觀察使兼任﹐故他們實際上是唐朝後期一個州或一個方鎮的軍政長官。與防禦使同等地位的是團練使﹐但兩官不並置﹐或名團練﹐或名防禦﹐視地而異。

至宋代為武將兼銜﹐官階高於團練使﹐低於觀察使。遼南面官系統中有防禦使。宋置諸州防禦使﹐但無職掌﹑無定員﹐不駐本州﹐僅為武臣之寄祿官。

遼﹑金以防禦使為防禦州長官﹐主管本州民政﹐兼掌地方治安。元順帝至正十七年(1357)﹐下詔以州縣正官兼防禦使事﹐聽宣慰使司節制﹐統領團結義兵鎮壓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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