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限度折衷說是正當防衛必要限度問題的一種學說,防衛限度基本相適應說與防衛限度客觀需要說的衷。該說認為,防衛限度基本適應說和防衛限度客觀需要說各有片面之處,前者僅解決了如何確定必要限度的問題,而後者只解決了何為必要限度的問題。防衛的限度可採用客觀需要和基本適應統一說,即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是足以有效地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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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妨害防止請求權
占有妨害防止請求權,是指占有認得權利有被妨害的危險時,占有人可以請求防止妨害發生的權利。占有是一種對物的事實上的管領力,對占有的保護有利於社會平和秩序的...
簡介 -
物上請求權
物上請求權,又稱“物權的請求權”,“物抗訴權”。是指物權人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基於物權而要求特定侵害人恢復其物權原有狀態的請求權。包括返還原物請求權、排...
發展綜述 性質種類 涉及範圍 其他範圍 訴訟時效 -
請求權
請求權,是指法律關係的一方主體請求另一方主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權利人不能對權利標的進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請求義務人配合。債權是典型的請求權,債權人自...
含義 內容 訴訟時效特徵 實例說明 -
身份權請求權
身份權請求權是指民事主體在其身份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害或者有妨害之虞時,得向加害人或者人民法院請求加害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以回復身份權的圓滿狀態...
概念 概述 現實需求 現代特質 概念界定 -
債權請求權
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在公權力不法侵害私權利的情況下,民事主體可以依據私權所產生的請求權,主動要求公權...
含義 產生意義 請求權 物權 訴權 -
占有保護請求權
占有是一種對物的事實上的管領力,對占有的保護有利於社會平和秩序的維持,有利於物權體系的完善。對占有物權法上的保護可分為自力救濟和公力救濟即占有保護請求權。
概念 解釋 定義 現實意義 案例 -
物權請求權
物權請求權,又稱物上請求權,是指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礙或者有被妨礙之虞時,物權人為恢復其物權圓滿狀態,得請求妨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概述 產生根源 不同觀點 其他相關 主要類型 -
返還原物請求權
返還原物請求權,是指所有權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時,依法要求該占有人或轉得人返還原物的權利;為物上請求權之一種。在物權人的對物支配權受到侵害時,返還原物...
效力 構成要件 適用範圍 -
占有妨害排除請求權
占有妨害排除請求權,指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他人妨害時,有權請求除去妨害。排除對占有的妨害,可以用私力對抗的方式,超出了“即時”行使的界限後,只有通過公力請...
概述 關於占有保護 種類 行使期間 現實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