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釋學

闡釋學是一門對意義的理解和解釋的理論和哲學,起源於古希臘羅馬時期和基督教的中世紀,那時對神話和一些經文加以解釋的活動就被人們所嘗試。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闡釋學,則是在19世紀形成的。

釋學是一門對意義的理解和解釋的理論和哲學,起源於古希臘羅馬時期和基督教的中世紀,那時對神話和一些經文加以解釋的活動就被人們所嘗試。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闡釋學,則是在19世紀形成的 。
在方法論的意義上,闡釋學大致可以劃分為傳統闡釋學和現代闡釋學。前者指的是由施萊爾馬赫、狄爾泰、E•貝蒂和E•D•赫希等人所沿用的闡釋路線,目的是達到對文本所表明的人的心理的一種理解,尋求所謂普遍的、有效的闡釋;後者則是一種可追溯到尼采,經海德格爾到伽達默爾而發展起來的另一種闡釋方式,是一種所謂“否定性”的闡釋學,它設定的出發點恰恰就是普遍的、有效的闡釋是靠不住的 。
理解(德文Verstehen)是闡釋學的核心概念。現代闡釋學的奠基人海德格爾(Heidegger)認為:闡釋學是研究“只有通過理解才存在的那種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麼”。即闡釋是作為“實在”的人對存在的理解。
傳統闡釋學追求文本“唯一正確”的原意,認定原作者是主宰文本意義的最高權威。20世紀以後,伽達默爾在海德格爾思想的基礎上,在《真理與方法》(Wahrheit und Methode)中,提出了“理解的歷史性”、“視界融合”和“效果歷史”三大哲學闡釋學原則,其中“視界融合”把闡釋者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文藝學新學科之一。闡釋學,又譯作“解經學”或“注釋學”。其來源有三,即:古代的巫師占卜圓夢、基督教牧師講經布道以及學者對遠古典籍的註疏。19世紀,德國神學家和哲學家弗里德利希?施萊爾馬赫把語義學和《聖經》註疏的局部規則結合起來,建立起總體的闡釋學。施萊爾馬赫從具體文字的詮釋技巧出發,首先研究如何把闡釋過程各個方面統一起來這一核心問題。他認為,關鍵是避免誤解。在他看來,一段文字的意義絕不能從字面上一目了然,隨著時光的流逝,過去時代的人們能夠理解的內容,今天的人們已經不能理解,只有通過一套設釋技巧,利用科學方法重建當時的歷史環境,才能把隱沒的意義再現出來。在施萊爾馬赫之後,德國哲學家狄爾泰受當時實證主義精神的影響,進一步發展了詮釋學。狄爾泰一直力圖把歷史科學改造成象自然科學那樣確鑿的知識。他認為,人類在生活中不斷留下符號和痕跡,後人通過這些符號和痕跡,可以跨越時空距離與他建立起聯繫,通過闡釋認識前人,認識當時的生活,最終認識到歷史。而最能超越時空傳諸後世的符號,是文字著述,是文學、藝術、哲學等精神文化的創造。所以,狄爾泰也把文字的理解和詮釋看成最基本的闡釋活動。但是狄爾泰看到了文字闡釋過程中的“闡釋的循環”這一現象。1900年以後,狄爾泰向現象學靠近。他運用胡塞爾的“意向性客體”理論,把闡釋過程理解為努力排除自己經驗範圍內的主觀成份,重複別人意向的過程。
現代的闡釋學是在傳統闡釋學與現象學結合以後產生的。代表人物是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和漢斯一喬治?加德默爾,美國闡釋學家E.D?赫希的代表作《解釋的效用》(1967)也受到了現象學的影響。現代闡釋學認為,歷史是過去、現在和將來之間一種活的對話,應盡力清除實現這種對話的障礙。闡釋學傾向於集中研究過去的作品,認為批評的主要作用是認識經典的作用。在批評實踐中,闡釋學經常探討的課題是:作品原文的意思是什麼,作者的意向與這種意思有什麼樣的聯繫,這遠遠超出了文字詮釋的範圍。海德格爾從哲學的角度,重新評價“闡釋的循環”,他說,我們對任何東西的理解,都不是用空白的頭腦去被動地接受,而是以頭腦里預先準備好的思想內容為基礎,用活動的意識去積極參預。我們頭腦里意識的“先結構”,使理解和解釋總帶著解釋者自己的歷史時代的色彩,所以,闡釋的循環是不可避免的。認識過程本身就是循環,但這種循環是螺旋式的上升而不是就地打轉轉。他說:“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不是擺脫這循環,而是以正確的方式參預這循環。”現代闡釋學的一些學者仍然堅持傳統闡釋學的觀念,如赫施就認為,判斷闡釋正確與否的權威只能是作者,讀者由於受環境的影響,對於作者的意義的解釋必然出現偏差,因而批評只能是創作的附庸。
闡釋學以復歸作者原意為其理想,這曾招致不少人的反對,因為絕對準確地複製作者的本意,只能是一種幻想。批評者無不希望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而批評實踐卻不斷提出新問題。因此,美國批評界有人稱闡釋學為“天真的闡釋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