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詩陣

關東詩陣的成立是由蕭鄉詩社首倡的。2004年9月18日,東北三省部分詩詞組織的負責人作為發起單位和發起人,在哈爾濱市呼蘭區召開會議,成功組建了關東詩陣。

簡介

關東詩陣的成立是由蕭鄉詩社首倡的。2004年9月18日,東北三省部分詩詞組織的負責人作為發起單位和發起人,在哈爾濱市呼蘭區召開會議,成功組建了關東詩陣。

成員

主 任:包德珍
副主任:翟致國(常務)
副主任:韓光耀(黑)白伏喜(黑)
劉慶霖(吉)寇彥龍(吉)
徐長鴻(遼)趙忠人(遼)
秘書長:翟致國
副秘書長:彭英志(黑)
溫貴君(吉)
陳逸卿(遼)
委員名單:
王兆義 紀長征 石春學 田成名 白伏喜 孫臨清 孫湘平
劉慶霖 劉淑彬 楊小源 張文學 陳 旭 陳逸卿 周 游
趙忠人 高 凱 聶德祥 徐長鴻 寇彥龍 溫 瑞 溫金平
彭英志 翟致國 戴明午 孫 翔 李德富

章程

一、總 則
第一條 關東詩陣為東北三省部分詩詞組織和詩人(包括外地的東北籍詩人)自願聯合結成的民間民眾組織。
第二條 結陣宗旨為:團結東北詩詞隊伍,發展地域詩詞文化,多出精品,打出特色,繁榮發展中華傳統詩詞。
二、會 員
第三條 凡東北三省(包括東北籍)有一定詩詞創作(包括理論研討)能力、承認並遵守本章程者,不限年齡,經申請備案,均視為入陣會員。入會不收繳會費,不發會員證。
第四條 會員要履行下列義務:1、熱愛祖國,熱愛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遵紀守法,團結互愛。2、努力學習,積極創作,經常提供和交流個人作品。3、關心詩陣建設,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4、回響組委會號召,積極支持和參加詩陣舉辦的各項活動。
第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有權監督和批評組委會工作。3、有權參加詩陣各種活動。4、有權介紹詩友加盟。
第六條 對模範執行本章程、盡職盡責為詩陣服務或創作成績突出的會員,組委會將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對違法亂紀、影響詩陣團結、有損詩陣聲譽的會員,組委會將以適當方式予以批評教育,乃至除名。
第七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
三、組織
第八條 關東詩陣組委會由關東域內有關詩詞組織各推一人(包括散外者)為委員組成。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九條 《關東詩陣》網路版由關東詩陣組委會和中華詩詞論壇共同管理,《關東詩陣》報隸屬於關東詩陣組委會。《關東詩陣》網路版設領銜版主一名、版主三名(三省各一名)。《關東詩陣》報設總編輯一名、主編三名(三省各一名)。
第十條 由組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詩報、網路版負責人共同組成常務委員會,為關東詩陣組委會常務領導機構。
四、工作
第十一條 在組委會主任、副主任領導下,秘書長主持詩陣日常工作,重要事情或決定要經常務委員會同意。
第十二條 經常與東北域內各詩詞組織聯繫,通報情況,溝通信息;加強與關外有關詩詞組織的聯繫,虛心學習外地經驗,廣泛借鑑,取長補短,不斷充實提高自己,辦出自己的水平和特色,決不允許與任何詩詞組織叫陣鬥法。
第十三條 《關東詩陣》網路版堅持雙百方針,廣開言路,廣結詩緣;詩報用稿強調精品意識,不搞平衡,不論資排輩,必須保證質量,決不發表平庸之作。
五、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屬於關東詩陣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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