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全市分離服務業企業統計監測制度的通知

統計監測制度的通知 統計監測制度實施原則為統一組織、分級實施。 分離服務業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從2009年三季度開始正式實施。

於建立全市分離服務業企業
統計監測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統計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於建立全省重點分離服務業企業統計監測制度的通知》(浙統〔2009〕83號)和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我市工業企業分離發展服務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08〕175號)檔案精神,為加強對分離服務業企業經營狀況的統計監測,及時了解分離企業發展規模、結構、效益等基本情況,反映服務業企業分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變化,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巨觀決策提供服務。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三季度起建立全市分離服務業企業統計監測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對象的確定
監測對象以市財政(地稅)局提供的全市分離服務業企業名單為準。
二、監測內容、表式及上報方式與期別
監測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與單位財務情況。表式與2009年《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一致,包括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財務狀況調查表和服務業行政、事業法人單位財務狀況調查表。
上報方式為網上直報,利用現有溫州市服務業網上直報平台上報。報告期別為季報,上報時間與服務業單位現行報表制度一致。
三、組織實施
統計監測制度實施原則為統一組織、分級實施。各縣(市、區)統計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報送要求
分離服務業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從2009年三季度開始正式實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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