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溝區文物保護單位

第一批:1981年公布,共? 第二批:1985年公布,共? 第四批:1998年公布,共?

門頭溝區文物保護單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北京市門頭溝區文化委員會提出,經門頭溝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公布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門頭溝區文物保護單位自1981年公布第1批名單以來,已公布5批。[1][2][3][4][5][6]
第一批:1981年公布,共?項
第二批:1985年公布,共?項
第三批:1996年公布,共?項
第四批:1998年公布,共?項
第五批:2005年9月7日公布,共13項。同時因行政區劃調整,撤銷1項此前公布的項目(太古化陽洞石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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