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長沙市公安局管轄,負責交通。

支隊公告

我支隊將於2006年12月31日之前在以下路口、路段陸續完成電子警察設備的安裝,目前部分路口、路段的電子警察設備已正式啟用。我支隊特此公告,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車。

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06年9月28日

交通限制通告

為確保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活動的順利進行和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現將對市區部分道路採取的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每天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對五一大道、韶山路、人民路、曙光路圍合區域內的道路實施交通限制措施,禁止與活動無關車輛駛入以上區域內道路(不含五一大道、韶山路、人民路、曙光路等邊界道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活動的安排,適時對有關道路採取相應的交通限制措施。
二、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每天的七時至二十三時,禁止所有貨車、外籍大客車在湘江、瀏陽河、東二環、南二環圍合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原已辦理禁區通行證的貨運機動車(水泥攪拌車除外),其禁區通行證在此期間暫停使用。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本通告規定和分流標誌通行,服從公安交警和現場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違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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