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家養梅花鹿產業發展的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家養梅花鹿產業的意見
吉政發〔2011〕3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梅花鹿是東北三寶之一。家養梅花鹿在我省已有300餘年歷史,是我省特色優勢產業,已納入吉林省“十二五”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為貫徹落實《吉林省特色資源產業提升計畫(2011—2015年)》(吉政發〔2011〕21號),儘快將家養梅花鹿產業(以下簡稱梅花鹿產業)做大做強,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生產方式為主線,圍繞“科學發展、加快振興、富民強省”目標,堅持標準化規模養殖、精深化加工、產業化經營方向,突破瓶頸制約,加強科技研發,實施品牌戰略,推進最佳化升級,著力把梅花鹿產業打造成帶動農民增收致富、支撐縣域經濟成長,拉動全省現代牧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
(二)基本原則。
以市場機制調動和激發梅花鹿產業內生增長動力,依據市場走勢,合理確定產業基本生產能力,增強抗禦養殖、市場雙風險的能力。全面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增強梅花鹿產品市場競爭力。加快梅花鹿產業科技創新,著力提高梅花鹿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科技創新支撐梅花鹿產業提質增效,擴能升級。
二、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
(一)發展目標。
 加快構建兩大產業園區、七大基地。到2015年,標準化規模養殖成為基本經營方式,疫病防控能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存欄50只以上的梅花鹿規模養殖比例達到45%;形成品系配套的梅花鹿良種繁育體系;創造一批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鞏固擴大國內、國際市場占有量,梅花鹿產業總產值達到300億元。
(二)重點任務。
1科學規劃布局,實行“雙核”發展戰略。根據我省梅花鹿產業發展實際,選擇發展基礎好的長春市雙陽區、東豐縣為核心梅花鹿產業園區,加快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依託精深加工龍頭企業,形成兩大核心產業園區。雙陽梅花鹿產業園區,輻射長春、吉林、延邊地區,形成3大產業基地,構建長、吉、圖產業軸;東豐梅花鹿產業園區,輻射遼源、四平、通化、白山,形成4大產業基地,構建四、遼、通、白產業帶。通過“雙核”驅動,形成以兩大產業園區為核心、七大基地為支撐的梅花鹿產業格局。雙陽區、東豐縣以此研究制定梅花鹿產業園區規劃。
2建設標準化養殖基地,加快生產方式轉變。梅花鹿標準化規模養殖是做大做強產業的基礎。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梅花鹿標準體系,抓緊制訂梅花鹿系列標準,包括術語標準、種質標準、鹿場建設、飼養管理、防疫規範、加工技術規範等。力爭以我省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規程為藍本,形成梅花鹿標準化規模養殖國標體系。確保“十二五”期間,我省梅花鹿產品及其加工製成品生產執行標準與國際接軌。
3強化精深加工,促進產業最佳化升級。將梅花鹿產品精深加工作為產業發展的戰略重點,逐步由初級加工低端產品向精深加工高端產品轉變,拉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梅花鹿產業提質增效。培育精品名牌,打造“吉林梅花鹿”品牌效應。圍繞梅花鹿加工龍頭企業,加快以現代服務業為主的配套產業發展,集聚資本,吸納項目,形成梅花鹿產業集群。
4加快科技研發,推動產業技術進步。整合優勢科研力量,以企業為主體,針對制約梅花鹿產業發展的技術難題,開展兩個層面的聯合研發攻關。一是梅花鹿藥理功效、食用安全性等研究,為梅花鹿產品進入食品和保健食品提供科學依據。二是種質資源高效利用、標準化健康養殖與管理、重大疫病防控、產品精深加工、包裝儲運等開發性研究,儘快形成套用轉化一批、攻關研發一批、後續儲備一批的自主創新產品研發格局。加強梅花鹿產業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創新型科研團隊,走產學研、育繁推一體化發展的路子,對梅花鹿產業科技研發貢獻突出的科研人員,按照省級人才開發資金有關規定給予獎勵。鼓勵龍頭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
5完善相關政策,爭取啟動梅花鹿產品進入食品和保健食品試點。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工作,爭取國家在我省進行梅花鹿產業發展試點,通過實行從出生、防疫、飼養到加工、銷售的全程識別標識佩戴,建立譜系清晰、認證清楚的可追溯體系,把家養與野生梅花鹿區分開來。同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取消對梅花鹿產品開發的限制。
三、組織領導和推進措施
(一)組織領導。
梅花鹿產業發展涉及多個領域,必須加強領導,形成推進產業發展的強大合力。成立吉林省梅花鹿產業推進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畜牧局局長任副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畜牧局、吉林大學、吉林農業大學、中國農科院特產研究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對梅花鹿產業規劃布局、發展目標、扶持政策等重大問題的決策部署,協調相關部門,為產業發展獻策出力,履行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畜牧局,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推進組:一是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組。由省畜牧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信廳、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科技廳參加,主要負責全省梅花鹿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以“雙核”發展戰略為驅動,重點抓好兩大產業園區、七大基地建設。
二是科技研發與產品開發推進組。由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農委、省工信廳、省畜牧局、吉林大學、吉林農業大學、中國農科院特產所參加,負責組織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與相關企業,組成若干課題組,開展梅花鹿藥理功效基礎研究、食用安全性研究、精深加工技術和高端產品的研發攻關,打造和培育知名品牌。三是政策法規推進組。由省林業廳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畜牧局負責與國家相關部委協調,爭取政策支持,申請在我省進行梅花鹿產業發展試點,解決家養與野生梅花鹿的區分問題;由省衛生廳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農委、省畜牧局負責與國家相關部委協調,爭取政策支持,開展試點,促進梅花鹿產品進入食品;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農委、省畜牧局負責與國家相關部委協調,爭取政策支持,開展試點,促進梅花鹿產品進入國家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放開對梅花鹿產品開發的限制。四是良種繁育與養殖標準化推進組。由省畜牧局牽頭,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中國農科院特產所、吉林農業大學參加,主要負責制定梅花鹿良種繁育、標準化規模養殖、疫病防控等實施方案。相關市(州)和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配備人員,賦予職能,形成上下一體、左右貫通、運轉高效、反饋順暢的推進工作機制。
(二)推進措施。
1健全完善梅花鹿良種繁育體系和疫病防控體系。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是梅花鹿產業發展的基礎工程,關係到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要加強梅花鹿種質資源保護,建立體現地域資源特色的保種場。儘快制定種質資源保護辦法,防止境外以合資合作名義竊取和搶注梅花鹿遺傳基因專利。要充分發揮產業基地資源優勢,依託現有種鹿場,“雙陽”、“東豐”、“四平”、“敖東”等4個品種的梅花鹿種源,每個種源至少建立1個梅花鹿良種基地。加大對梅花鹿種公鹿選育的支持力度,並建設配套的良種擴繁場,推廣梅花鹿人工授精技術,全面提高我省梅花鹿的品種優勢。要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保護的方針,切實加強梅花鹿疫病防控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加快梅花鹿疫病監測分析等技術裝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提高預警、預報能力。認真落實梅花鹿疫病防控措施,對患有結核、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病鹿按規定堅決進行撲殺,確保梅花鹿健康養殖。
2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力度。梅花鹿產業是省政府確定重點發展的三大特色產業之一。要按照《吉林省特色資源產業提升計畫(2011—2015年)》,增加特色產業發展資金投入,支持梅花鹿產業發展,並隨財力增長逐步增加投入,重點用於扶持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疫病防控體系建設、梅花鹿產品市場開發和建設。加大對梅花鹿產業重點項目扶持力度,在項目立項、審批程式、資金投放、建設用地、企業註冊、商標培育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並納入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和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支持範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要堅持財政專項資金和金融信貸資金相結合,充分利用畜牧業貸款擔保公司,構建梅花鹿產業投融資平台,創新金融產品,增加對梅花鹿產業的信貸投放規模。通過投資拉動,項目帶動,創新驅動,儘快把梅花鹿產業做大做強。力爭在“十二五”末期,確立我省梅花鹿產業在全國乃至國際上的領先地位。
3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全力打造“吉林梅花鹿”品牌。鞏固提升傳統知名品牌,鼓勵支持申辦“吉林梅花鹿”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扶持“吉林梅花鹿”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本著加快發展、跟進規範的原則,進一步做好梅花鹿產品認證工作,逐步形成以“吉林梅花鹿”品牌為主體,龍頭企業自主創新品牌為補充的品牌系列。鼓勵扶持企業搞好品牌開發,加快自主創新,實現差異化發展,培育和形成新的知名品牌。對開發培育出國家名牌、創出全國馳名商標的企業,按有關規定落實獎勵政策。要加強品牌保護,防止境外惡意搶注,積極開展工作,將“吉林梅花鹿”儘快打造成全國馳名商標。要完善品牌產品行銷網路,擴大市場占有份額。
4加快梅花鹿產業標準體系建設。儘快編制吉林省梅花鹿產業標準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梅花鹿標準體系,制(修)訂梅花鹿飼養、加工技術規程和梅花鹿產品地方標準。儘快制定梅花鹿食品系列技術標準、營養保健品技術標準、日用化工品系列技術標準,確保標準的先進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形成比較完善的“吉林梅花鹿”產業標準體系,用產業標準規範產業發展。
5加強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加快建立梅花鹿標識溯源系統,推行梅花鹿耳標佩戴,以耳標為載體,以移動信息技術為手段,通過標識編碼、標識佩戴、身份識別、信息錄入與傳輸、數據分析和查詢,實現養、加、銷全程監管。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做好梅花鹿產品品牌認證工作,進一步加強梅花鹿產品市場監管,在強化標準、創新品種、提升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切實搞好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檢查監測,防止惡意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維護“吉林梅花鹿”產品形象和消費者利益,保持對假冒偽劣產品治理打擊的常態化、制度化。健全完善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規範梅花鹿生產經營行為。規模養殖場(小區)要普遍建立養殖檔案,詳細記錄梅花鹿品種、譜系、產地、數量、免疫日期、免疫人員、疫苗名稱、養殖代碼、標識順序號、飼料、用藥等情況,做到問題產品有源可溯、有責必究,保障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
6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要按照梅花鹿產業發展規劃,把各項任務層層分解,細化指標,落實到有關部門。要把梅花鹿產業發展成效納入相關政府和有關部門崗位責任制。制定綜合考評體系,對落實和完成責任製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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