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嶺縣監察局

(三)教育職能是指監察機關通過履行職責對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以及廣大人民民眾發揮的教育作用。 (四)保護職能是指監察機關在保護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利益,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等方面所發揮的功能。 監察機關通過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部門概況

長嶺縣監察局是縣人民政府下設的綜合性執法科局。成立於1987年12月,內設6個科室。1993年7月,按照市紀檢委批覆精神和縣委常委討論的意見,縣紀檢委與監察局合署辦公。2001年8月,根據上級檔案精神提高了內設科室的級別。2002年3月,又增設了長嶺縣整治經濟發展軟環境投訴中心。

工作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2條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具體有以下四項職能。
(一)糾偏職能
糾偏職能監察機關通過履行職責,糾正監察對象在行政決策、行政執行、遵紀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偏差的功能。行政監察機關通過檢查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受理監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分的申訴,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控告檢舉,以及通過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查清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有針對性的採取糾偏措施,使監察對象的行政行為納入或控制在正確的軌道上。
(二)懲處職能
是指監察機關通過履行職責而發揮的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紀行為的懲處功能,行政監察機關的懲處,表現為行政紀律處分與財產處罰。行政監察機關的懲處工作,具有重要的職能作用。一是可以教育違紀者本人及其他公務員,還可以對社會產生良好的影響,發揮預防違紀的作用。二是通過對違紀者懲處,告誡那些可能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們,抑制違紀行為的發生。三是通過懲處違紀者,可以促進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實事求是、密切聯繫民眾的政風建設。四是通過懲處違紀者,可以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國家挽回政治的、經濟的損失。五是通過懲處違紀者,可以維護政紀,維護行政機關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六是通過懲處工作,可以有針對性的促進行政機關的規章制度建設,使行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規範化,法制公、科學化的軌道。
(三)教育職能
是指監察機關通過履行職責對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以及廣大人民民眾發揮的教育作用。監察機關結合監察業務,對全體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教育,使廣大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斷增強廉政勤政意識,遵守法律,勤政為民,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四)保護職能
是指監察機關在保護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利益,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等方面所發揮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行政機關的保護。監察機關通過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二是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保護。監察機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於被舉報但經查實並不存在的違紀行為的監察對象,認真為其澄清事實,挽回名譽。三是對廣大人民民眾利益的保護。監察對象行政管理活動的相對人是人民民眾,他們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直接關係到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監察機關通過監督,糾正其侵犯民眾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查處侵犯民眾利益的違紀案件,使民眾的利益得到補償,從而保護人民民眾的利益。

機構設定

(一)監察綜合室
1、負責全局文字綜合工作。制定並監督落實局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局機關對外協調和接待服務工作,編制局機關各項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實施。
2、負責源頭治理腐敗工作。積極推進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產權交易市場、資產評估行業進行監督;對政府投資行為,投資活動進行監管。積極推進財政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政府採購,建立政府採購預算,擴大政府採購範圍,協調有關部門修訂政府採購目錄。
(二)執法監察室
負責對全縣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履行職責方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定、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全縣黨員、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履行職責方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糾風室
負責對全縣各行業部門的行業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負責對全縣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負責對全縣服務行業的視窗單位講究職業道德、遵守職業紀律、提高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整改工作;負責對全縣各行業部門的承諾兌現工作;負責對全縣各行業部門的民主評議行風,促進行業風氣進一步好轉;協調機關部門、作好專項治理工作。
(四)檢查室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理檢查黨員、黨員領導幹部、黨組織、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章和其它黨內法規、行政法規的違紀違法案件。
(五)調研室
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方面選擇調研課題,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從理論和實踐中積極探索紀檢監察工作路數,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並結合實際,出台有效的辦法、條規。
(六)整治經濟發展軟環境投訴中心
依法查處干擾、阻礙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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