鐙骨足板切除術

鐙骨足板切除術由於此症多數是在鐙骨足板處由限局性海綿狀新骨灶逐漸代替正常骨質,使足板固定,從而阻斷了中耳與內耳的聲音傳導通道。

概述

鐙骨足板切除術由於此症多數是在鐙骨足板處由限局性海綿狀新骨灶逐漸代替正常骨質,使足板固定,從而阻斷了中耳與內耳的聲音傳導通道。近些年來,由於耳顯微手術的發展,使耳硬化症患者鐙骨足板切除,恢復中耳至內耳的聲音傳導道手術逐年增多

治療原理

目前多數學者與廣州空軍後勤部醫院專家一致認為鐙骨切除術是手術提高聽力的最好方法,最常採用鐙骨足板切除術。此方法是將鐙骨部分或全切除,近代則趨向在足板中1/3鑽一小孔。鐙骨切除術後用自體的殘餘鐙骨或自體其它處的骨或軟骨小柱、各種有機無機材料製成的人工鐙骨,置於砧骨長突與前庭窗之間代替鐙骨,以自體筋膜、結締組織等覆蓋前庭窗。具體術式及贗復物材料的選擇視病變情況及術者經驗技巧決定。

鐙骨切除術病例選擇

1、臨床確診為耳硬化,骨導語言頻率(500Hz、1000Hz、2000Hz)平均值在30dB以內,氣骨導差大於20dB。
2、年齡:20~50歲為最適宜年齡。
3、兩耳均聾,應先治聽力差的一側,兩耳聽力損失相當者應先治耳鳴嚴重的一側。
4、兩耳手術間隔時間,意見不一,應以第一耳手術後聽力明顯改善,觀察一年以上聽力無下降者,才考慮第二耳手術。

鐙骨切除術禁忌症

1、兒童患者或聽力損失未超過40dB的早期患者,老年人骨導聽力損失大於45dB以上的晚期病人。
2、病灶活動期,惡性耳硬化其發展迅速者。
3、鐙骨型與耳蝸型耳硬化並存時。
4、伴有眩暈或其它迷路積水症狀者。
5、妊娠期婦女,氣壓劇變條件下的工作人員,舞蹈演員,體操運動員等。
6、對側耳聽力全喪失者
7、活動性外耳道炎,近期中耳炎(治癒後可手術)。
8、鼻腔有炎症病變(必須待炎症控制後始可手術)。
9、有明顯的過敏性疾病(應待有效地控制後,始可手術)。
10、有神經症疾病及其它較重的全身慢性病患者。外側半規管開窗術,在耳硬化的手術治療中,已不占主要地位,然而鐙骨被硬化灶完全包埋時仍可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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