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鐘山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負責管理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的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2006年12月批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 (3)房產管理股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辦公區、宿舍區的規劃和建設、房屋及水電、消防、公共設施的維修管理及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工作。 (4)後勤服務股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的辦公區、住宿區和縣政務中心的環境、衛生、綠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會議室的花卉、盆景擺設;負責管理縣委、縣人民政府各會議室的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後勤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創建文明小區工作;負責綠化衛生等臨時性任務。

機構簡介

根據鐘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鐘山縣機關機後勤服務中心(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鍾政辦[2002]44號),2002年3月縣委後勤服務中心、縣政府後勤服務中心、縣委車隊合併組建鐘山縣機關機後勤服務中心(掛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牌子)。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鐘山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負責管理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的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2006年12月批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局機構內設:秘書股、保衛股、房產股、後勤服務股、財務股等五個職能股(室)。

職能調整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節約型機關為主線,堅持管理科學化、保障法制化、服務社會化的方向,加強縣直機關後勤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轉換機制,推動後勤服務規範化、市場化,促進聯合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縣直機關後勤保障體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建設廉潔、務實、高效、節儉的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自治區、賀州市和本縣的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有關縣直屬機關事務工作的具體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耗統主管單位建立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配套制度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耗統計制度》的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2)負責管理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的國有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房產管理;
(3)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的辦公區、宿舍區水電、綠化、美化、亮化、環境衛生等行政事務管理與服務工作;
(4)負責兩大院的人口管理、社區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環境秩序等工作;
(5)負責管理縣委縣政府託兒所工作;
(6)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和會議用車的管理,調配和服務工作;
(7)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務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內設5個職能股。
(1)秘書股
負責綜合協調局(後勤中心)的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文書、人事、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會議組織、辦公自動化、日常辦公用品管理、電話及車輛管理、接待和內外聯繫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日常事務工作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負責託兒所管理等工作。
(2)保衛股
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和公寓樓及縣政務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管理、環境秩序等工作。
(3)房產管理股
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辦公區、宿舍區的規劃和建設、房屋及水電、消防、公共設施的維修管理及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工作。
(4)後勤服務股
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的辦公區、住宿區和縣政務中心的環境、衛生、綠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會議室的花卉、盆景擺設;負責管理縣委、縣人民政府各會議室的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後勤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創建文明小區工作;負責綠化衛生等臨時性任務。
(5)財務股
負責局(後勤中心)年度財務管理和經費使用會計核算工作及局財務日常工作;負責縣委、政府機關20多個單位財政集中支付報賬工作等。

人員設定

鐘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人員編制55人,其中局班子配置領導職數4人,即:黨組書記、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各股(室)股長職數1名。公務員幹部19名,職工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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