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

8、民事審判第一庭:依法審判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糾紛、建築工程糾紛及設立房地產抵押糾紛等相關契約糾紛一審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10、行政審判庭:依法審判一審行政案件;審判有關行政審判監督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12、審判監督庭:依法審判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並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交辦的再審案件;審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關刑事、民事再審案件;負責刑事、民事案件再審立案前的複查工作。

機構概況

全院內設16個部門,一個派出法庭。法院年收、結案數在7000件左右。近年來,潤州法院圍繞“服務大局、爭創一流”的工作宗旨,大力弘揚“公正勤廉、文明和諧、務實創優”的潤州法院精神,不斷增強能動司法服務大局能力,全力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提高法院文化建設、黨建工作、司法規範化建設水平,為全區經濟趕超跨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後榮獲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廉政文化示範點、江蘇省文明單位、全省優秀法院、集體一等功、全省法院規範司法行為示範點、全省基層基礎建設先進單位、全省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點、潤州區特別貢獻單位等多項榮譽,先後有三名同志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通信地址:鎮江市潤州區潤州路30號
郵政編碼:212005

領導信息

吳猛,男,1966年6月生,江蘇鎮江人,研究生學歷,現任黨組書記、院長,主持全面工作。
董友洪,男,1962年2月生,江蘇揚中人,本科,理學學士,現任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紀檢組長,分管執行局、南徐法庭、法警大隊、紀檢監察、黨建工作;
尤鋼,男,1959年3月生,江蘇鎮江人,研究生學歷,現任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辦公室、研究室、少年庭、金山湖法庭(籌建中);
馬力,男,1967年8月生,江蘇揚州人,本科,現任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民一庭、民二庭、司法鑑定科、基建工作;
楊克勤,男,1962年11月生,江蘇鎮江人,本科,現任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刑庭、行政庭、審監庭、行裝科、黨總支;
姚維新,男,1965年4月生,江蘇徐州人,本科,現任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分管政治處、審管辦。
徐根法,男 1971年7生,江蘇泰興人,本科,法學學士,現任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具體負責執行局工作,分管工、青、婦工作。

機構設定

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法院內設以下部門,其主要職能分別為:
1、政治處:負責全院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評先創優、表彰獎勵活動;負責承辦法院有關機構設立、變更、撤銷和單位、工作人員編制的審核、報批、管理等工作;負責全院幹警的考核、調配、任免、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崗位目標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2、辦公室: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院長辦公會議交辦事項,並負責對上級法院、本院黨組的決定事項檢查督促;負責院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機關公務接待;負責全院的宣傳、信息、綜合文稿工作,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文印管理、報刊雜誌征訂等工作。
3、監察室:負責本院廉政教育活動和監督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情況;負責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案件督查工作
4、研究室:負責本院審委會工作,組織指導本院調研工作、學術交流、論文研討活動。
5、行政裝備科:負責全院物資裝備的計畫、管理及分配工作;負責全院訴訟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全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院車輛、食堂等後勤管理。
6、立案庭:對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決定是否立卷複查及再審立案登記;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進行訴前保全、訴前調解;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服務;承擔法院的信訪管理工作,負責對民眾來信來訪的登記、接待、審查、分流、督辦、統計以及信訪信息的匯總、反饋。
7、刑事審判庭:依法審判轄區範圍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等一審案件。
8、民事審判第一庭:依法審判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糾紛、建築工程糾紛及設立房地產抵押糾紛等相關契約糾紛一審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9、民事審判第二庭:依法審判經濟契約、證券、票據、智慧財產權、糾紛及破產一審案件。
10、行政審判庭:依法審判一審行政案件;審判有關行政審判監督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11、少年庭:負責審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和財產權利的犯罪案件;負責審判涉少民事、行政案件,關心教育青少年,預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年。
12、審判監督庭:依法審判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並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交辦的再審案件;審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關刑事、民事再審案件;負責刑事、民事案件再審立案前的複查工作。
13、執行局:依法執行本院一審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指導人民法庭搞好執行工作。
14、司法鑑定科:為本院審判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技術審核服務,對法官提出的涉案技術問題進行解釋或者答覆,對送審案件中的鑑定文書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核意見;負責統一辦理對外委託鑑定、評估、審計、拍賣等工作;負責司法技術輔助工作調研及技術培訓工作
15、南徐法庭:負責審理其管轄範圍內除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等以外的所有民商事糾紛案件。
16、審判管理辦公室:分析各項審判質效數據,通報審判運行態勢,為領導把握審判工作全局,進行審判管理巨觀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案件流程管理、審限跟蹤、報送結案、質量評查,負責對法官審判業績進行考核。
17、直屬行政機構: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本院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訓練和警銜呈報審核工作;參與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的執行事項;負責警衛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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