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標

明代鎮守邊區的統兵官有鎮標和副鎮標,無定員。鎮標官本為差遣的名稱,無品級,遇有戰事,鎮標佩將印出戰,事畢繳還,後漸成常駐武官。

總兵

代鎮標為綠營兵正,官階二品,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又稱“總兵”或“總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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