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宣傳貫徹落實農稅政策法規,建立規範有序的農稅徵收管理機制。 (二)根據上級有關農稅政策法規,制定切合我縣實際的農稅征管制度和措施辦法。 (三)扶持發展農稅財源建設,培植農稅收入增長點。 (四)負責組織全縣農業四稅收入的徵收管理,保證財政收入足額入庫。 (五)負責農稅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各種農稅違紀違法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協調征納關係,保證徵稅人依法公正開展業務。 (六)負責縣管農林四場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稅減免的審核和管理監督工作。 (八)負責農業四稅票證卡冊的管理工作,確保票款同行,安全完整。 (九)開展農稅調研工作,準確把握農稅稅源及計稅要素變動情況。 (十)深入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確保黨的農村政策全面貫徹落實。 (十一)組織開展農稅創優工作,建設一支文明高效的農稅征管隊伍。 (十二)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貫徹落實農稅政策法規,建立規範有序的農稅徵收管理機制。 (二)根據上級有關農稅政策法規,制定切合我縣實際的農稅征管制度和措施辦法。 (三)扶持發展農稅財源建設,培植農稅收入增長點。 (四)負責組織全縣農業四稅收入的徵收管理,保證財政收入足額入庫。 (五)負責農稅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各種農稅違紀違法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協調征納關係,保證徵稅人依法公正開展業務。 (六)負責縣管農林四場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稅減免的審核和管理監督工作。 (八)負責農業四稅票證卡冊的管理工作,確保票款同行,安全完整。 (九)開展農稅調研工作,準確把握農稅稅源及計稅要素變動情況。 (十)深入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確保黨的農村政策全面貫徹落實。 (十一)組織開展農稅創優工作,建設一支文明高效的農稅征管隊伍。 (十二)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