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民國烈士]

鍾文(1888-1918.5.18),字冶民。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出生於福建武平縣象洞鄉沾陽村。父國華為清廩生,設私塾教書。鍾文秉性堅毅,聰穎好學。

簡介

鍾文(1888-1918.5.18),字冶民。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出生於福建武平縣象洞鄉沾陽村。父國華為清廩生,設私塾教書。鍾文秉性堅毅,聰穎好學。

履歷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考入福州全閩師範學堂。因家貧未能支持,他毅然隻身離家到漳州,函稟老父申述矢志向學之願。其父深受感動,乃典賣田戶,並向親友籌借供其入學。由於成績優異,深得校長陳寶琛之器重,將他選拔為官費生。宣統元年(1909年),以全班第二名成績畢業。畢業後任岩前崇正學堂教員,不久他考入福州工業教員講習所,學習2年,又以優等成績畢業。

民國元年(1912年),任武平縣勸學所勸學員,為發展平民教育四處奔走。民國3年,任縣立國小教員。民國5年升任校長。在職二年,成績卓著,深受師生尊敬和社會好評。民國7年5月17日,軍閥李厚基部團長王克悌帶領部隊強駐學校,鍾文向其宣傳國民教育意義並出示當時省政府關於“學校不得駐軍”的通令,勸其另擇駐地。王惱羞其怒,以“抗軍通匪”之罪將鍾逮捕入獄。全城大嘩,群情激憤。縣知事胡獻璵,勸學所長林紱庭,城紳劉光泰等竭力營救無效。18日王克悌奉命攻打章豐,臨出發時令營長高廷斌將鍾文押至東門外馬草壩執行槍殺。縣立國小師生、家長、仕紳、百姓攔道號哭求免,高竟命士兵驅散民眾。鍾遂遇害,時年僅30歲。

民國8年(1919年),福建省長陳炯明手書“以身殉教”匾額表彰其熱心教育精神。民國16年5月2日,武平縣縣務委員長謝鳴珂舉行鍾文紀念會,定5月2日為武平教育紀念日,並在鍾文殉難處樹立標誌。民國22年冬,縣長蕭其俊將鍾文事跡上報省政府,被批准追認為民國烈士。縣人把他和討袁烈士蕭其章並稱為“雙烈”,建“雙烈亭”於城南烏石□星光山頂以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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