鈔引法

語出:《金史·食貨志三》:“戶部尚書 蔡松年 復鈔引法,遂製交鈔,與錢並用。”亦省作“ 鈔法 ”。《金史·食貨志三》:“若與銀均納,則彼增此減,理必偏勝,至礙鈔法。” 元 劉祁 《歸潛志》卷十:“及 高巖夫 為三司副使,倡行鈔法,初甚貴重,過於錢,以其便於持行也。”《明史·太祖紀二》:“三月辛酉,立鈔法。”

簡介

鈔引法(鈔引法),紙幣的發行制度。《金史·食貨志三》:“戶部尚書蔡松年復鈔引法,遂製交鈔,與錢並用。”亦省作“鈔法”。《金史·食貨志三》:“若與銀均納,則彼增此減,理必偏勝,至礙鈔法。”元劉祁《歸潛志》卷十:“及高巖夫為三司副使,倡行鈔法,初甚貴重,過於錢,以其便於持行也。”《明史·太祖紀二》:“三月辛酉,立鈔法。”康有為等《上清帝第二書》:“夫富國之法有六:曰鈔法,曰鐵路,曰機器輪舟,曰開礦,曰鑄銀,曰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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