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獻民

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除行人。 弘治初,選授御史,按雲南、順天,並著風裁。 世宗即位,召為左都御史,遷刑部尚書,尋代彭澤為兵部尚書。

金獻民金獻民生卒年不詳,字舜舉,號蓉溪,綿州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除行人。弘治初,選授御史,按雲南、順天,並著風裁。出為天津副使,歷湖廣按察使。正德時,歷南京刑部尚書。世宗即位,召為左都御史,遷刑部尚書,尋代彭澤為兵部尚書。獻民請敕天下鎮巡官預守戰備,並且力請用賢納諫,罷土木,屏玩好,世宗多採納。吐魯番速檀滿速兒寇肅州,獻民兼右都御史總制陝西四鎮軍務。行至蘭州,因陳九疇已敗敵,遂還朝。嘉靖四年(1525)六月初九日致仕。嘉靖七年五月二十日被劾逮捕入獄,不久令革職閒住,卒於家。隆慶二年(1568)復秩予祭葬,三年追贈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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