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湖中學

普寧市里湖鎮是普寧市三大中心鎮之一。里湖中學是普寧市西部區域重點完中,是里湖鎮唯一的一所完全中學。

基本信息

學校占地面積60畝,校園環境寧靜幽雅。學校自一九五六年創辦以來,通過歷屆里中人的努力,形成了“敬業愛生,博學創新”的教風、“文明、健康、團結、奮發”的優良校風、“刻苦、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培養出如原海南省副省長、國務院港澳辦原副主任劉名啟先生,原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李統書先生為代表的一大批優秀人才。

里湖中學

學校簡介:

普寧市里湖鎮是普寧市三大中心鎮之一。里湖中學是普寧市西部區域重點完中,是里湖鎮唯一的一所完全中學。學校占地面積60畝,校園環境寧靜幽雅。學校自一九五六年創辦以來,通過歷屆里中人的努力,形成了“敬業愛生,博學創新”的教風、“文明、健康、團結、奮發”的優良校風、“刻苦、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培養出如原海南省副省長、國務院港澳辦原副主任劉名啟先生,原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李統書先生為代表的一大批優秀人才。
學校現硬體設備方面,擁有現代化的物理實驗室,高級示波器等一大批物理及電子技術方面的教學實驗設備;化學實驗室:配備初、高中化學演示及學生實驗的完整設備;生物實驗室:配備生物標本,各種倍數顯微鏡及演示,學生實驗的必備設備;配有電腦室,圖書館,閱覽室,VCM互動電教平台等設施。擁有教學樓四幢,科學大樓一幢,學生宿舍樓一幢。學校體育設施設備齊全,有籃球場、田徑場、環形200米塑膠跑道等運動場所。
在軟體設備上,我校現有教職工134人,其中研究生學歷2人,大學本科學歷56人,大專學歷76人。2011年秋季將聘任30位本科以上學歷的教師到我校高中部任教。教師中,有中學高級教師4人,中級職稱65人。學校形成“厚基礎,寬口徑,重能力,求創新”的教學理念。教育與教學、教學與科研並重發展。多次承接省市級教學科研課題,並取得優秀研究成果,湧現出一大批優秀中青年教師,其中被評為省級優秀教師8人,被評為市級優秀教師64人。近兩年來,學校領導班子提出“以質量求生存,以改革促發展,以特色創聲譽”,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辦學理念。在42個教學班的主體上,拓展高中優質學位,秉承優良傳統,弘揚傳統文化,創新教學精神。大膽探索農村薄弱學校向優質學校發展的新路子,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教育質量逐年提高,辦學成效顯著,贏得了社會的普遍讚譽。

現任領導班子:

校 長:李榮標
副校長:楊雪源 李育瑞
教務處:詹徐雁(正主任) 周晉坤(副主任)
政教處:詹鋼洲(副主任) 詹洪鐘(副主任)
總務處:林少明(副主任)
人事秘書:賴楚文(副主任)
團專乾:李寶林(副主任級)

辦學特色:

(一)、堅定的辦學目標。學校以“把里湖中學辦成普寧西部名校”作為辦學目標。全校師生圍繞辦學目標,埋頭苦幹,團結奮戰,展示了里中人“團結向上、艱苦奮鬥、積極進取、素質優秀”的精神風貌,辦學成績取得較大突破。
(二)、清晰的辦學思路。學校確立了“以質量求生存,以改革求發展,以特色創聲譽”的辦學思路,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辦學理念。與時俱進,爭創一流;以人為本,全面發展;以豐富多彩的校園教育活動,促進里湖中學師生茁壯成長。
三)、明確的管理理念。學校提出“人本—民主—服務”三融合的管理理念。學校以制度促管理,以評比促規範,注重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管理質量,打造和諧里中,實力里中。學校的管理風格體現了文明、民主、科學、公平、關心、尊重、包容的特點,學校的管理行為體現了嚴格的制度管理與人文關懷相統一。
(四)有效的德育模式。學校堅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切實加強德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大力推進“和諧德育”,以“和諧德育”為主導,教管並重,以“德”促學,共建全員育人的工作體系。一是制定一系列德育規章制度和激勵措施;二是實行全日封閉性管理;三是“比學趕超”培育文明,寓德育於活動之中;三是建立完善的學生德育目標電子檔案和幫扶對象跟蹤管理檔案,建立班主任談話記錄製度;四是構建人文環境文化,讓德育融化在環境中,讓環境蘊含著德育;五是通過問卷調查、交談、舉辦心理諮詢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進行積極的心理健康教育;六是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設家長開放日,建立學校、家長和社會三結合德育網路。行之有效的德育模式和執行有力的管理體制,使里湖中學的校風得到迅速轉變,校園面貌一新,同時也改變了學生家長和民眾對學校的印象。由於校風好,在社會上享有廣泛信譽,家長都放心讓子女入學,良好的生源得以保障。特別是增強了師生的自豪感、光榮感和維護學校形象的責任感,進而形成一種團結向上的凝聚力和敢創一流的創造力。
(五)、紮實的教學管理。學校根據新課標精神,建立了學生為主體,創新為核心的課堂教學新模式。以貫徹“兩全”方針作為理念,以課堂質量評價的深入實施為重點,以加強流程管理為手段,以骨幹教師的示範作用為引領,以建設和諧教學氛圍為紐帶,以促進師生髮展、提高教學質量為最終目標。按照“三定、四統一、六認真”的規範教學工作,將教師備課、上課、聽課、輔導、評價、輔導和教研教改等教學活動制度化、常規化,以嚴、勤、實、細抓好常規落實。充分發揮以學校教育為主體、親職教育為基礎、社會教育為外部環境的整體效應,為學生創設快樂和諧的學習環境、多彩自主的活動環境,友愛融洽的人際環境和優美的校園環境。堅持開展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提供了多個展示自己才華、發展自己特長的平台。重視教師隊伍建設,採用“走出去學習,請進來指導”的辦法,讓所有教師增進學習和交流,借鑑先進經驗,提升教學業務水平,提高課堂教學實效,促進全體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支持和鼓勵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類培訓、進修、交流等活動。聘請深圳、揭陽、普寧等地的教育專家和名校名師到校開設專題講座,切實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有效地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學校榮譽:

普寧里湖中學擁有合格的辦學條件,優良的校風,完善的管理機制和追求卓越的教職工隊伍。2010年我校進入了一個跨越式發展的時期,捷報頻傳,一大批突出貢獻的優秀師生受到市級,鎮級的表彰。其中,學校被授予“普寧市平安校園”稱號;2010年中考上重點線四人,其中,楊佳蔚同學以總分707分的成績列普寧西部(里湖、梅塘)十二所中學第一名。其它各個年級在全市期末綜合素質測評中,多項指標也已明顯超越周邊兄弟學校。2010年秋季高一級招生有較大突破,高一級原只有教學1班,學生30多人,現有教學班6個,學生人數達300人。2009-2010年連續兩年被普寧市授予“高考成績優秀獎”單位;2011年被評為“五五”普法先進集體;2011年被廣東省定為“提升高中辦學質量項目學校”。

學校近況:

1、2009年8月14日,原英才僑中副校長李榮標同志到里湖中學就任校長。
2、我校詹慢娜老師被評為“普寧市優秀教師”,楊海浜老師被評為“普寧市優秀青年教師”。
3、2009年9月29日,邀請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黃展華同志蒞校講學。
4、2009年10月中旬,我校舉行“愛我中華”歌詠比賽。
5、2009年12月體育節期間,我校舉辦教職工籃球比賽,學生拔河比賽。
6、共青團普寧市里湖中學委員會被共青團普寧市委評為“先進基層團組織”。
7、2010年1月3日,聘請深圳名師到我校開設示範課。
8、2010月3月4日,里湖鎮委書記莊寶明同志蒞校指導。
9、2010年3月12日,教育局局長陳哲敏同志蒞校指導。
10、2010年3月19日,我校高三教師到揭陽二中參觀學習。
11、2010年3月30日,我校七年級全體師生舉行“緬懷革命先烈”的遠足活動。
12、2010年4月4日,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領導蒞校參觀,共商發展大計。
13、2010年4月4日,原海南省副省長、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劉名啟校友蒞校參觀指導。
14、我校廖昌文老師參加普寧市高中數學青年教師優秀課比賽榮獲二等獎。

學校地址:

地址:普寧市里湖鎮埔頂車站路39號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

深圳市里湖中學校友會簡介:

中文名稱:普寧市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
英文名稱:PuNing LiHu Middle School (Shenzhen)Alumni Association
(縮寫PNLHMS(SZ)AA)
本團體是由在深圳市工作或居住的里湖中學校友自願組成的社團組織。
本會的宗旨是:“同校、同城、同分享”。加強校友之間的聯繫、增進友誼、同心同德、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攜手共進;加強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激勵校友發揚里湖中學愛國愛校的優良傳統,為母校和家鄉的發展做出應有的奉獻;為構建和諧社會、振興中華貢獻力量。
本會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本會接受教育部門和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廣東省普寧市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
第二條 本會為里湖中學在深校友自願聯合組成的、經深圳市民政部門批准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非企業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同校 同城 同分享”。 加強校友之間的聯繫、增進友誼、同心同德、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攜手共進;加強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激勵校友發揚里湖中學愛國愛校的優良傳統,為母校和家鄉的發展做出應有的奉獻;為構建和諧社會、振興中華貢獻力量。
本會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教育部門和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第五條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加強校友之間、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和交流;(二) 激勵校友為母校和校友會的發展做出貢獻;(三) 進行學術交流;(四) 組織校友聯誼活動;(五) 編輯、印刷《校友通訊》等內部刊物;(六)開展企、事業經營活動,促進校友會的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類別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曾經在里湖中學工作、學習過的教職工和學生,擁護本會章程,自願加入本會者,均可申請參加。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一) 提交個人《入會申請登記表》(可以委託他人代為遞交);(二) 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 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三) 批評、監督本會工作,向本會提出建議;(四) 享有本會提供法律服務權、各類資源及信息分享權;(五) 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二) 執行本會決議;(三) 接受並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四)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五) 按時交納會費; (六)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超過一年未交納會費或在二年內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對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聲譽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為有效,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聘請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和名譽顧問(本會設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各若干名,會長、常務副會長各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各一名,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各若干名);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校友會的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重要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會各辦事機構開展工作;(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至二次,根據需要由理事會決定,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主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由會長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也可採用通、視訊或其他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二) 在校友中較有影響力,有較高的威望和領導組織能力; (三) 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會章所規定的工作; (五) 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八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人數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擬定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後嚴禁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和協定等。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二) 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會費;(二) 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贈;(三) 業務活動收入;(四) 母校或各地校友會資助。
第三十一條 本會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300元/年;確實困難者,會費可以減免。本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年度會費金額。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於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擔任財務工作,嚴格制度,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會嚴格按國家規定和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經費,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每年向會員公布一次財務狀況。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違者必究。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八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原則上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l5日內上報業務主管單位,經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時,可在理事會通過後上報,並儘快在會員代表大會上宣布。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民政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民政部門社團管理辦公室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民政部門社團管理辦公室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民政部社團管理辦公室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校友聯誼活動等有關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0年5月1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校友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核准之日起生效。
普寧市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理事會
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校友會基金章程:

2010年 5月21日裡湖中學(深圳)校友會常務理事會起草
2010年 7月28日裡湖中學(深圳)校友理事會審議表決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基金名稱及性質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是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以下簡稱深圳校友會)發動全體校友、校友企業和其他單位或個人自願捐款建立的,由深圳校友會專門負責經營管理,主要用於深圳校友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的專項基金。
第二條 基金宗旨和原則 深圳校友會為致力提升深圳校友會的使命感和凝聚力,本著“愛校互勉、幫扶獎助、攜手共進”的宗旨,根據“求大同存小異、公正廉明、無私奉獻”的原則,創立本基金。
第三條 基金的任務 本基金是通過發動校友、校友企業和社會各界捐資籌集專項基金。(1)通過開展獎教助學活動,倡導尊師、求學進取的風尚,不斷提升里湖中學的教學質量,培養更多、更優秀的新型人才,為振興祖國和家鄉多做貢獻。(2)本基金通過發放“深圳獎教助學金”,支付必要的幫扶費用和校友會聯誼活動費用,支持會員事業發展。
第二章基金的來源
第四條 基金來源 凡曾執教、任職或求學於里湖中學的深圳校友及各界人士、各地校友,關心裡湖中學建設和教學事業發展之人士,同意本基金章程的規定,均可向深圳校友會自願捐贈款項作為本基金的來源。
第五條 捐款渠道
1、通過參加年級、分會、深圳校友會組織的聯誼活動、會議或其他形式的活動募集捐款。捐款一律由捐贈人直接轉入基金專用帳戶。
2、捐款人或募捐組織機構直接向本基金專用帳戶轉入所捐款項,基金會收到所捐款項後向捐款者出具收據,並及時在深圳校友網公布。
第六條 捐款用途
1、捐款者指定用途,即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發放類型。
2、捐款者不指定用途,按照本基金規定使用。
第七條 捐款方式
1、捐款者可以一次性捐款。
2、捐款者可以一次認捐,分期交款。
3、捐款者可以不限次數捐款。
第三章經營管理和監督機構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是深圳校友會理事會。理事會指定具有專業知識的3名常務理事分別擔任總監、出納和會計。
第九條 監督機構 是深圳校友會會長和全體副會長。會長會議(必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每年必須對本基金當年所有收支明細進行審核,會長會議審核後應簽署審核報告。
第四章對捐款者的嘉獎
第十條 捐款者的榮譽稱號
1、凡累計捐款達到二千元者,授予“獻愛心校友”稱號;
2、凡累計捐款達到五千元者,授予“獻愛心優秀校友”稱號;
3、凡累計捐款達到二萬元者,授予“獻愛心模範校友”稱號;
4、凡累計捐款達到五萬元者,授予“獻愛心傑出校友”稱號;
5、凡累計捐款達到十萬元者,授予“名譽會長”稱號;
6、凡累計捐款達到二十萬元者,授予“永久名譽會長”稱號。
7、 對非校友捐贈者,累計捐一萬元以下者,授予“獻愛心名譽校友”,累計捐一萬(含)以上者,授予“獻愛心榮譽校友”
以上各榮譽稱號,由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頒發榮譽證書。
第五章基金的財務制度
第十一條 深圳校友會開立專門帳戶作為本基金一切收支的唯一帳戶。基金帳戶嚴格按銀行帳戶管理規定進行記帳、對帳、報表管理。做到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記錄各項收支。
第十二條 基金增值運作方式不得超出銀行定期存款、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購買國債國庫券、購買工、農、中、建和深圳發展股票四大類。一切有關基金增值運作方案必須經全體會長會議成員(所有副會長、會長和秘書長)決議並簽署通過才能實施,基金增值運作方案必須確保資金安全性。
第十三條 基金帳戶收到捐款必須及時向捐款者簽發正式收據,同時根據該捐款者的累計捐款額,授予本章程第十條規定的榮譽稱號。
第十四條 任何校友、會員、理事、副會長、會長均不得代表本會直接收取任何捐物捐款。所有捐款需直接匯入本會專用賬戶;所有捐物,由捐出人直接與秘書處聯繫。
第十五條 本基金帳戶平時只收不支;本基金支出是發放“深圳獎教助學金”、支付必要的幫扶費用和校友會聯誼活動費用。本基金每年增值收益的60%作為校友會聯誼活動費用,40%作為“獎教助學金”及幫扶費用。
第十六條 基金的收入、支出、增值運作的明細清單,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製作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供校友會全體會長會議成員審核並通過,以及捐款者榮譽稱號榜後,由會長簽署及時在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網站上專欄公布,接受全體校友的動態監督。
第十七條 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接受由校友會成員組成的審計小組或聘請社會中介審計單位進行審計:
1. 校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
2. 從校友會成立之日起的每一年度(以滿一年為限);
3. 常務理事會認為必要時;
第六章深圳獎教助學金
第十八條 本基金支出的主要項目之一是向深圳校友和母校發放“深圳獎教助學金”。
第十九條 深圳獎教助學金的條件
1、深圳獎教獎學金髮放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凡里中在讀校友中考考取普寧二中的;
(2)凡里中在讀校友高考考取省級以上(含省級)重點大學一本、二本的;
(3)凡里中校友會會員直系親屬高考考取省級以上(含省級)重點大學一本、二本的;
(4)里中優秀教職員。
2、申請深圳助學金的其他條件:
(1)家庭特殊困難,無法支付在校學生日常基本生活費用或學費;
(2)申請者願意簽訂“承諾書”:以個人名義作出書面承諾畢業後向本基金捐款。
第二十條 助學金申請審批發放程式
1、 學生本人書面申請,家長簽名;
2、 學校班主任、學生處簽定、推薦意見,提出合格名單;
3、 常務理事會審批,確定發放名單。
第二十一條 深圳獎教助學金的發放原則規定
1、 正式起用基金後,原則上每年發放一次深圳獎教助學金(直接發放到獎教助學對象)。
2、 每年發放“獎教助學金”的具體金額,由常務理事會於當年七月份制定。
3、 領取助學金者畢業後5年內,需向本基金捐回不低於原金額的捐款。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基金目標 爭取在3年內籌集基金突破100萬。深圳助學金運作後,力保本金不斷增大。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深圳校友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修改,經深圳校友會全體理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 深圳校友會號召全體深圳校友崇尚尊師重教求學風尚,屆屆相傳,永放光輝;本基金帳戶資金使用完畢或深圳校友會決定解散本基金時,本基金餘額全部一次性交給里湖中學繼續按本章程規定發放深圳助學金,本章程終止。
附:
深圳獎教助學金儲蓄賬號:6222 6013 1001 8570 093
開戶行:交通銀行 新洲支行
開戶人:陳 廣
深圳獎教助學金專用賬號: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基金章程(修正稿)投票表決結果:有效票90張,同意85票,不同意0票,棄權5票。)

業務範圍: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承辦里湖中學在深圳市的相關活動;
(二) 承辦學術會議與學術交流;
(三) 開展科技信息交流;
(四) 推廣高新技術與產品;
(五) 組織校友聯誼、互助活動;
(六) 組織人才培訓;
(七) 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八) 興辦科技、諮詢實體機構;
(九) 開展有益的商業交流活動。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組織機構成員名冊:

榮譽會長: 劉名啟 李統書
名譽會長: 李輝業 張銀豪 蔡 森 陳益城
名譽顧問: 楊光譜 陳德河 劉騫宏 賴在通 蔡思明 李初裕 邱夢葵 林清波
會 長: 吳裕平
常務副會長:劉悅生
副 會 長: (14位,按姓氏拼音排序)蔡霜竹 蔡 潤 洪文強 洪文深 洪少雄
李良盛 林靜合 劉建明 彭付平 謝益華 楊偉建 楊錫波 張錦和 周卓
秘 書 長: 周卓鴻(副會長兼)
常務副秘書長: 陳 廣
副秘書長: 陳文雄 洪建修 洪麗苑(女) 洪楚建 洪海新 洪志婷(女) 林傳聞
林文陽 林俊珊(女)鄭初樹
理事會成員(51+50=101位)
常務理事: (51位 排名不分先後)
蔡霜竹 蔡 潤 陳 廣 陳亦牧 陳文雄 洪文強 洪文深 洪建修 洪少雄 洪麗婉
洪楚建 洪海新 洪鐮毓 洪志婷 李初裕 林靜合 林傳聞 劉建明 劉悅生 劉思文
彭付平 田彩彬 吳裕平 謝益華 薛培水 楊偉建 楊 力 楊兵才 楊錫波 張錦和
鄭初樹 鄭少群 周卓鴻 周慈亮 陳格里 陳海權 陳桂生 劉 越 潘海波 李良盛
洪少徐 洪少平 許展鏇 鄭豪灼 李史蝶 林文陽 林俊珊 謝炎武潘建輝陳文慶
周 曼
理 事: (50位 排名不分先後)
陳松波 陳少深 方漢群 郭燕純 洪培河 洪培群 洪偉彬 洪劍珊 賴曉玲 李冠星
李澤彬 李少謙 李波城 李卓加 李劍衡 李劍思 林榮生 林 湖 劉 聰 盧新河
潘鴻銳 潘建楚 潘夏霞 潘周鳳 謝禮修 謝禮陽 許少波 許淑敏 許炎場 薛俊豪
曾少彬 詹前策 張楚鴻 鄭夏玩 周美容 周愛專 周妙華 陳建平 洪鴻錫 洪漢斌
賴澤佳 李浩宏 楊少華 黃建明 王境裕 洪秋端 許新桐 謝珊容 謝麗屏 吳錦信
里湖中學(深圳)校友會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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