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由來
醫托利益鏈鏈條組成
醫托部分
醫托利益鏈托頭
據被告“托頭”趙某供述,詐欺得來的錢財中,74%的數額進入了“醫托”團伙的口袋。趙某此前是一名“醫托”,後來成為“托頭”,即負責招攬一些老鄉到北京,組織他們欺騙病患。成為“托頭”後,趙某的“根據地”從正規醫院門口轉換為杏林仁海診所,其在診所內充當導醫或醫生助理的職務,“醫托”帶來病人後,趙某便帶病人找相應的醫生去看病。
趙某稱,他從病人藥費中抽成74%,其中4%據為己有,剩下了的70%分配給屬下的“醫托”,他一個月獲利大約1萬元左右,手下十幾名“醫托”每人一個月可掙三四千元。這些“醫托”沒有基本工資,只掙藥費的提成,如果病患來診所只掛號不買藥,“醫托”就拿不到提成。病人交錢拿藥後,趙某會從診所會計手中拿到藥費底單,並獲得回扣,晚上再給手下結賬。
普通醫托
一名“醫托”黃某說,他每天早上7點左右就到兒童醫院等醫院門口“蹲點”,專門挑外地病患,和病患搭訕取得信任後,便推薦病患前往診所就醫,病人拿著指路的紙條走後,黃某再給“托頭”趙某打電話告知。每一名“醫托”都相應配備一名固定的醫生,他只推薦病患到一名醫生處就診。每“忽悠”一名病人,黃某便分得20到100元不等。另有“醫托”在庭審時表示,往診所送一個病人會得到200元提成。
診所部分
醫生
醫托利益鏈在工資結算方面,起初按月結算,後改為按天結算,每月收入3000到10000元不等。醫院安排給醫生的助理會將她開出的藥方拿到藥房劃價,每天下班前親自給醫生結算100元到300元不等的工資。如果患者沒有選擇退藥就結算300元,如果患者退藥多的話,每天工資會相應減少。
診所負責人
剩餘藥費歸診所負責人所有。
租小孩
在“醫托”團伙、診所、醫生這條主要利益鏈外,還出現了以租借小孩的方式掙取“醫托”錢財的人。
犯罪嫌疑人邱某將自己的親生女兒租借給“醫托”,以此謀生。邱某供述,在兒童醫院門口,不少“醫托”需要偽裝成帶孩子看病的患者,這樣才方便與其他患者搭訕套近乎。邱某每天早上7點左右便帶著自己8歲的女兒來到兒童醫院門口,把女兒租借給有需求的“醫托”,每次收取50元費用,且要求“醫托”先行支付。“醫托”交錢後將孩子抱走,邱某則在附近旁觀他們“忽悠”外地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