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不自醫

醫不自醫

醫不自醫,醫生能給別人治病,但不能醫治自己的病。是由於醫者對疾病、醫理、藥理都比較明白,給人醫病時能根據病情客觀進行辨證論治,處方用藥以病而立,多無顧忌,所以常常顯效。而給自己或者家人醫病時,往往聯想較多、顧慮較多,擔心某藥熱、某藥寒、某藥有害、某藥有毒,如此掂量來掂量去,下不了決心。

俗語本義

醫生能給別人治病,但不能醫治自己的病。也有作“醫不自治”、“盧醫不自治”。

流行示例

明·李夢陽《梅山先生墓志銘》:“孫時有綿疾,吾醫之立愈。諺曰:‘醫不自醫。’誠自醫之,黃岐扁佗至今何可也。”元·施惠《幽閨記》:“犯了些腰頭病,你何不自醫?自古道:盧醫不自醫。”

醫學意義

一般認為,醫不自醫是由於醫者對疾病、醫理、藥理都比較明白,給人醫病時能根據病情客觀進行辨證論治,處方用藥以病而立,多無顧忌,所以常常顯效。而給自己或者家人醫病時,往往聯想較多、顧慮較多,擔心某藥熱、某藥寒、某藥有害、某藥有毒,如此掂量來掂量去,下不了決心。開起藥方來,小心翼翼地把藥味換了又換,把藥調了又調。最後形成的處方,其藥味與君臣佐使配伍法則有違,戰鬥力銳減;其藥量與寒熱溫涼四性不符,目的性不明確,造成既扶正不力,又驅邪無果的結局,療效自然差一些,大都以為“醫不自醫”是這種“惜己”的人性和“憂患”的心態決定的,其實,這也未必是唯一的原因。中醫診視疾病要四診合參,而這一原則是醫者針對患者實施的,假若用於自身,無論望色、聞味、切脈都大為不便,雖有鏡鑒可以藉助,但終難得準確的信息;痛苦之中,判斷力和理智程度也相對降低,對診療思路會造成直接影響,恐怕這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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