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近屬概念

鄰近屬概念

鄰近屬概念(concept of near genus)是一種上位概念,指在一個概念的一系列上位概念中,外延最小的上位概念。例如,等邊三角形的上位概念有等腰三角形、三角形等,其中等腰三角形外延最小,所以是等邊三角形的鄰近屬概念 。

基本介紹

定義的常用方法就是明確概念的實質定義法,即屬加種差定義法。這種下定義的方法,通常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1)找出被定義項最鄰近的屬概念。例如,要給概念“刑法” 下定義,首先就要把“刑法”放到一個更大的範圍中,找出它最 鄰近的屬概念,即“法律”,以便揭示出被定義概念的本質屬性 。

(2)找出種差。即找出被定義項與它的屬概念中的其他同級種概念之間的差別,或者說是找出被定義項所指稱的對象與同一類中的其他對象不同的特有屬性是什麼。例如,對於概念“刑法” 的定義,只是指出“刑法是法律”還是不夠的,不能明確“刑法” 的本質屬性是什麼,還必須指出“刑法” 與法律中的其他種概念如憲法、民法之間的區別,即找出“關於犯罪和刑罰的”這個“刑法”與其他法的區別屬性。這就是找種差。

(3)聯結成完整定義。即把種差和鄰近的屬概念結合在一起形成定義項,再在被定義項與定義項之間加上定義联項。例如,“刑法” 的完整定義就是:

刑法就是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

屬加種差定義法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概念

運用屬加種差定義法給概念下定義時,種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為事物的屬性是多方面的,對同一事物從不同角度去反映,就會形成不同的種差,作出不同的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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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關係亦稱屬種關係或主從關係,相容關係之一。兩個概念,其中一個概念的外延A完全包含在另一個概念的外延B之中,且僅僅成為它的一部分的關係,即AB時,則稱這兩個概念之間是從屬關係。如圖所示,例如,概念礦工和工人是從屬關係,在從屬關係中,外延大的那個概念稱屬概念,亦稱上位概念,外延小的那個概念稱種概念,亦稱下位概念,所以,概念的從屬關係就是屬概念和種概念的關係,概念的從屬關係不同於整體與部分的關係,在從屬關係中,種概念是屬概念下的子類,但部分卻不是整體的子類,例如,船與輪船是從屬關係,但船與構成該船的某一部件不是從屬關係,而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

從屬概念亦稱類概念,是具有從屬關係的兩個概念。例如,學生與大學生是具有從屬關係的概念,所以這對概念是從屬概念。

圖1 圖1

鄰近屬概念是一種上位概念,指在一個概念的一系列上位概念中,外延最小的上位概念。例如,等邊三角形的上位概念有等腰三角形、三角形等,其中等腰三角形外延最小,所以是等邊三角形的鄰近屬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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