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

部門規章

部門規章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所屬的各部門、委員會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發布的調整部門管理事項的規範性檔案。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規章等;出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大全》。部門規章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務院的決定,在本部門的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和發布的調整本部門範圍內的行政管理關係的、並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憲法第90條第二款規定:“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規章介紹

部門規章部門規章
憲法第90條第二款規定:“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大全》第15頁)

部門規章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務院的決定,在本部門的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和發布的調整本部門範圍內的行政管理關係的、並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規章等。如國家科委制定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勞動部發布的《技工學校招生規定》等,都屬部門規章範疇。

部門規章部門規章

部門規章的解釋: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所屬的各部門、委員會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發布的調整部門管理事項的規範性檔案是部門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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