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以

解釋

(1).過多的賞賜。《呂氏春秋·務本》:“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後任,必反情然後受,主雖過與,臣不徒取。”高誘註:“過,多。”
(2).交給;送給。唐孟郊《自惜》詩:“傾盡眼中力,抄詩過與人。”《敦煌曲子詞·拋球樂》:“當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過與他。”亦作“過以”。《敦煌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長者手中執得飯,過以闍梨發大願,非但和尚奉慈親,合獄罪人皆飽滿。”蔣禮鴻通釋:“‘過以’:王慶菽校作‘過與’,是對的,‘與’、‘以’變文常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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