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滬機動車輛通行證

進滬機動車輛通行證,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非上海籍車主可到當地公安機關申領。車主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滬昆高速楓涇、G15瀋海高速滬浙、G15瀋海高速朱橋、滬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趙屯、滬太路洋橋等6個公安檢查站現場辦理點申領。上海本市範圍內所有單位和私人車輛車主均可按照自願原則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

介紹

經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為保障上海世博會的安全順利進行,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對進入上海市的機動車輛實行《進滬機動車輛通行證》管理。
據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鑒於長三角地區公路交通繁忙,上海市區交通流量也很大,為確保進滬道路通暢有序,同時切實方便駕車民眾,有關方面經認真研究後,決定採取這一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參觀者儘可能乘坐公共運輸工具赴滬參觀世博會。對於確需駕駛機動車去上海的,無論是否是世博會的參觀者,申領《通行證》都會得到相應的通行便利。 該負責人還說,日前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已發文通知各地,要求發放《通行證》的工作要服務民眾,做到免費、方便、快捷。據了解,各地公安機關已於2010年3月15日起陸續開始辦理,具體申領事宜可諮詢當地公安機關。

申領

上海公安機關表示,為了縮短車輛安檢等待時間,緩解道口擁堵,自即日起至世博會結束,公安機關將對進滬車輛審核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進滬車輛通行證》僅在道口使用,持證車輛可從專用車道快速驗證後進入本市;無證車輛則要依次排隊,逐車接受安檢後方可進入。
自即日起至世博會結束,車主可以到上海全市公安派出所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非上海籍車主可到當地公安機關申領。4月15日起,車主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滬昆高速楓涇、G15瀋海高速滬浙、G15瀋海高速朱橋、滬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趙屯、滬太路洋橋等6個公安檢查站現場辦理點申領。上海本市範圍內所有單位和私人車輛車主均可按照自願原則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標準審核後免費發放。
單位車輛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按照“單位自審、公安機關覆核”的原則進行;私人車輛車主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按照“個人申領、公安機關核發”的原則進行;外國人和中國港澳台居民私人車輛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的,由申領車輛車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
上海警方表示,申領所需表格及《責任書》、《承諾書》、《授權駕駛委託書》可在受理審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檢查站現場辦理點領取,也可在“中國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網站上自行下載。

方式

三種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
方式一:單位車輛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按照“單位自審、公安機關覆核”的原則進行。申領單位對申領車輛的從屬關係、年檢情況、出入上海市界需求等情況進行自審後,到單位實際經營地或註冊地所屬公安派出所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根據覆核結果予以核發。申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經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書面申請;二是由本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責任書》;三是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政府機關等除外);四是《<進滬車輛通行證>車輛審核表(單位)》和《<進滬車輛通行證>駕駛員審核表(單位)》;五是申領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匯總電子表格。
申領車輛駕駛員涉及外國人和中國港澳台居民時,按照第三種方式申領。
方式二:私人車輛車主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按照“個人申領、公安機關核發”的原則進行。由申領車輛車主到其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公安派出所根據審核結果予以當場核發。申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進滬車輛通行證>申領表(個人)》;二是車主本人簽署的《承諾書》;三是車主本人身份證(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原件;四是車輛需由他人駕駛的,車主還應出具《授權駕駛委託書》。
方式三:外國人和中國港澳台居民私人車輛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的,由申領車輛車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其中,外國人需持有效護照(簽證期內)、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臨時駕駛許可)、行駛證原件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台灣居民需持《台灣地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臨時駕駛許可)、行駛證原件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香港、澳門居民需持《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臨時駕駛許可)和行駛證原件。
申領所需表格及《責任書》、《承諾書》、《授權駕駛委託書》可在受理審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檢查站現場辦理點領取,也可在“中國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網站上自行下載。

使用期限和方法

一般情況下,《進滬車輛通行證》在整個世博會期間均有效。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後,應將《進滬車輛通行證》貼上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右下角位置,並根據道口指示牌從專用車道進入。公安機關對持證車輛不再進行重複安檢,對無證車輛將逐車查驗“三證一單”(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貨運車還須查驗貨單),確認無疑後予以放行,經驗證、比對發現存在疑點的,還需將車輛引導至安檢區實施重點檢查。請廣大市民配合安檢,隨身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掛失、補辦、換領及註銷

《進滬車輛通行證》遺失或被盜的,單位車輛須憑單位介紹信、車輛行駛證原件、《進滬車輛通行證》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私人車輛須車主持本人身份證(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以及《進滬車輛通行證》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掛失。受理掛失的公安派出所應出具《<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補辦回執聯》。
《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10個工作日後,單位攜帶《<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補辦回執聯》和單位介紹信,個人攜帶《<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補辦回執聯》和車主身份證(居住證、臨時居住證)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提出補辦申請。公安派出所自收到補辦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原則上,《進滬車輛通行證》只補辦一次。
《進滬車輛通行證》因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原則上,《進滬車輛通行證》只換領一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對已經核發的《進滬車輛通行證》予以註銷:
(一)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方法取得《進滬車輛通行證》的;
(二)取得《進滬車輛通行證》後出現不予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情形的;
(三)違反使用規定並造成一定後果的。

領用人的義務

領取《進滬車輛通行證》的單位和個人應履行與公安機關簽署《責任書》和《承諾書》的義務,遵守以下規定: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臨時性管制措施。
(二)保證車輛進滬時不隨車攜帶爆炸物、劇毒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槍枝彈藥等危險物品,不攜帶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和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三)不轉讓或偽造、變造、倒賣《進滬車輛通行證》,一旦遺失或被盜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四)一般情況下不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因將貼上有《進滬車輛通行證》車輛借與他人使用造成一定後果的,持證單位和個人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將收繳《進滬車輛通行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相關事宜,可登入“中國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網站查詢,或電話向上海市公安局諮詢,也可直接到全市各公安派出所申領視窗諮詢。

相關

1、為什麼要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

上海世博會期間,進入上海市境的各陸路道口將實行安全檢查特別措施,通過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將安全檢查關口前移,凡取得《進滬車輛通行證》的車輛可經由持證專用車道進入上海市的,一般情況下,道口安檢民警對持證車輛免予檢查。因此,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可減少等待安檢的時間,也可以緩解道口車輛擁堵,為世博會成功舉辦作貢獻。

2、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的申領範圍?

上海世博會期間,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江西、河南和福建七省一市(以下簡稱“七省一市”)範圍內有進滬需求的單位車輛和私人車輛均可以申領《通行證》。其它省市號牌車輛在七省一市內由有掛靠單位或車主在七省一市實際居住的,也可以掛靠單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同時也可以在出入上海的6個公安檢查站憑有效證件現場辦理《通行證》。

3、《進滬車輛通行證》的申領原則是什麼?

(1)按需申領原則。即機動車輛所有人按照世博會期間出入上海市境的實際需求提出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
(2)分工審核原則。即對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機動車及駕駛員按照單位自審或個人申領、公安機關審核的程式進行;
(3)一車一證原則。即每輛機動車只能申領1張《進滬車輛通行證》;
(4)免費辦理原則。通行證的申領及補辦均為免費。

4、領取後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1)領證單位應在申領同時簽訂“責任書”,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領證單位應加強對所屬車輛及駕駛員管理,不得安排公安機關告知的不得駕駛懸掛《進滬車輛通行證》車輛出入上海市境陸路道口的駕駛員承擔出入市境駕駛任務;
(二)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教育加強人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ZF發布的臨時性管制措施。
(三)保證本單位所屬車輛進滬時,不隨車攜帶爆炸物、劇毒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槍枝彈藥等危險物品和攜帶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攜帶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四)妥善保管,不轉讓或偽造、變造、倒賣《進滬車輛通行證》。一旦遺失或被盜,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2)領證個人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ZF發布的臨時性管制措施。保證車輛進滬時不隨車攜帶爆炸物、劇毒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槍枝彈藥等危險物品,不攜帶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攜帶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妥善保管《進滬車輛通行證》,不轉讓或偽造、變造、倒賣《進滬車輛通行證》,在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時,不將《進滬車輛通行證》隨車出借。一旦遺失或被盜,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哪些單位機動車輛可申領?

(1)本市ZF機關(含外省市駐浙辦事處)、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具有或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所屬機動車輛;
(2)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集體、中外合資、外資、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所屬及掛靠機動車輛;
(3)駐滬領館所屬普通號牌車輛。

6、哪些個人機動車輛可申領?

(1)本市號牌的個人機動車輛;
(2)本市戶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的外省市個人的非本市號牌車輛;
(3)外籍人員和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人員所有個人機動車輛。

7、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的時間有何規定?

(1)公安派出所受理單位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的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時至17時;
(2)公安派出所受理個人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的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9時至20時。

8、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員有無特規?

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員申領、辦理《進滬車輛通行證》在程式和標準上並無特別規定,但在所提供的材料上有所區別:單位送審的駕駛員中包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員或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員所有私人車輛(含中國境內人員所有車輛但被委託人中有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員的)時,除需提供《〈進滬車輛通行證〉審核發證辦法》中規定的證明材料外,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護照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外國人臨時住宿登記單》原件,中國台灣地區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外國人臨時住宿登記單》,中國香港、澳門地區人員需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大陸內地通行證》原件。

9、公安機關遇哪些情形不發放?

(1)對單位提請覆核的車輛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不予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
(一)非本單位實有車輛或掛靠車輛的;
(二)車輛未通過年檢或超過年檢有效期的;
(三)車輛系被盜搶車輛的;
(四)車輛系事故逃逸車輛的;
(五)無明顯出入市境需求的。
(2)個人車輛,公安機關經對申領人遞交的信息進行審核,發現車輛未通過年檢等依法不得上路行駛的,以及車主本人(包括被委託人)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保外就醫、宣告緩刑、宣告假釋、判處管制、勞動教養所外執行等未經許可不得離開居所的,均不予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

10、單位、個人覆核申請、提出有何要求?

公安《進滬車輛通行證》受理機關對提交申請、申領的材料必須是齊全、真實的,其中單位的信息應按要求進行匯總。
11、應當如何使用《進滬車輛通行證》?
申領單位應妥善保管《進滬車輛通行證》後,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偽造、變造、倒賣《進滬車輛通行證》,一旦遺失或被盜,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車輛進入入滬陸路道口時,應將《進滬車輛通行證》貼上於車輛前窗醒目位置。

12、《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後如何補辦?

自掛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單位可攜帶《〈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接報回執單》、單位介紹信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提出補辦申請。並於5個工作日後到原發證派出所領取。

13、能否再次辦理?兩次申請時應如何操作?

經單位和個人申請自行註銷後,能否再次辦理?兩次申請時應如何操作?
可以再次申領。單位或個人車輛再次申領《進滬車輛通行證》時,其程式和需提供的申領材料與初次申領時一致主。原則上,兩次申領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只可再次申領一次。
【單位申領專用通行證須知】

14、單位車輛申領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1)申領單位自審;
(2)申領單位提請審核;
(3)公安派出所核對提交材料無誤後受理;
(4)公安派出所審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核。
(5)公安派出所發證。對通過審核的車輛發放《進滬車輛通行證》。

15、申領單位應提交哪些申領材料?

(1)經單位負責人(法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進滬車輛通行證>申請書》;
(2)由本單位負責人(法人)簽署的《責任書》;
(3)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ZF機關、外省市ZF機關駐滬辦事處所屬車輛除外);
(4)《<進滬車輛通行證>車輛審核表(單位)》和《<進滬車輛通行證>駕駛員審核表(單位)》;
(5)申領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匯總電子表格;
(6)駕駛員的勞動用工契約或臨時用工契約複印件。
申領車輛駕駛員涉及外籍人員、中國台灣地區人員時,還需提供有效護照(台灣地區人員持《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申領車輛駕駛員涉及中國香港、澳門地區人員時,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16、何種情況下當場受理單位申領申請?

(1)提出覆核申請單位所提交的審核申領材料齊全、真實的;
(2)《<進滬車輛通行證>車輛審核表(單位)》、《<進滬車輛通行證>駕駛員審核表(單位)》與申領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匯總電子表格一致的。
【個人申領專用通行證須知】

17、個人機動車輛申領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1)車主本人提出申請;
(2)公安派出所核對提交材料無誤後受理;
(3)公安派出所審核;
(4)公安派出所根據審核結果發證。

18、個人申領的,需提供哪些申領材料?

(1)《〈進滬車輛通行證〉申領表》(個人);
(2)車主本人簽署的《承諾書》;
(3)車主本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原件;
(4)車主系外籍人員和中國台灣地區人員的,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護照(中國台灣地區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臨時住宿登記單》;車主系中國香港和澳門地區人員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19、需車主以外人員駕駛的,哪些申領材料?

(1)《〈進滬車輛通行證〉申領表》(個人);
(2)《授權駕駛委託書》;
(3)車主本人以及被授權駕駛員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原件;
(4)被委託人系外籍人員和中國台灣地區人員的,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護照(中國台灣地區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公安派出所開具的《臨時住宿登記單》;車主系中國香港和澳門地區人員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20、車主能否委託他人代為申領?

不可以,申領《進滬車輛專用通行證》時,車主本人必須到場,不得委託其他人代為申領。

21、何種情況下當場受理個人申領申請?

公安派出所對個人提交的申領材料齊全、真實的,應當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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